细微之处见温度!部门“微实事”系列(五)
编者按
这里是国家机关,有法律的威严和权威,也有司法的柔情与温度;
这里有群法院人,有严肃严谨和严格,也有细心耐心和热心!
在此,我们汇聚那些于细微之处释放的“温度”,想要告诉你,我们和你们,一样的勤勉与奋进,一样的忠诚与热爱!
民二庭
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近日,民二庭以调解方式审结了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刘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刘某向某银行借款455000元用于买房,因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刘某所在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工资发放困难,因此出现了逾期还贷的情况。某银行遂诉至法院,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刘某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息,支付罚息、复利和律师费,并对抵押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某遂上诉至本院。
考虑到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国家也先后出台多项政策要求金融机构支持抗疫工作,承办法官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努力,某银行与刘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还清逾期借款本息后双方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民四庭
查勘现场化解纠纷
近日,民四庭通过查勘现场的方式化解了张某与廖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张某与廖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廖某将房屋改造工程承包给张某。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后张某退场,廖某还有剩余6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张某遂起诉至一审法院。因双方约定工程内容未完工,一审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上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未完成量存在较大争议,双方举示的证据均难以证明。鉴于廖某房屋还维持在施工状态,于是承办法官来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查勘后又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即根据查勘实际情况酌情认定廖某支付张某剩余工程款3万元,妥善化解了此起纠纷。
执行局
高效执行获赠锦旗
近日,申请执行人重庆高新区某小额贷款公司向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以“尽职责心系百姓,共兴建和谐社会”来表达感谢之情。
重庆高新区某小额贷款公司因重庆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在判决确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确认的借款本息共计8800万余元。
考虑到案涉质押股票价值波动较大,执行局迅速研究股票处置方案,采用分标拍卖方式,最大限度争取将股票在最高位变现,最终通过司法拍卖先后变现9000余万元。
受疫情影响,执行局决定委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执行局向上海证交所送达扣划裁定。经多次进行沟通,逐一落实股票扣划程序,线上校对文书材料,并实时跟进受托法院办理情况。最终,股票顺利扣划给买受人,并将案款8800余万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办理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认可。
行装处
沉浸式体验当事人来院办事感受
近日,行装处组织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调研活动。干警代表通过模拟当事人身份,深入一线复盘当事人来院参加诉讼活动全流程,沉浸式体验交通、停车、等候休息座椅、饮水和信息化设备使用现场,全面了解当事人在参加诉讼活动中的“痛点”“难点”。
随后,行装处党支部对活动开展情况展开讨论,干警们积极建言献策,针对目前新审判大楼运行情况提出了客观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行装处已经采取了开通便民摆渡车、设置等候休息座椅、安装饮水机等措施服务当事人,并强化诉讼退费和案款支付阶段的工作效率,完善了智慧法院信息化设备的投放使用。行装处将持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装保障能力,优化当事人来院办事的体验感,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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