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全国先进单位,向孩子们传递着法治之光~
重庆五中院少审庭
立足审判职能
延伸司法服务
为广大未成年人
送去了充满温暖与正义的
法治之光
创新审判,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作为第二批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庭,2014年3月成立运行的重庆五中院少审庭现有在编干警5人、聘用制书记员3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审判方针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民事审判原则,采取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模式。
八年来,少审庭依法履职,大胆创新,依法公正裁判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逐步形成了专门化、制度化和个性化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如涉少刑事案件中的“圆桌审判”、“四分开”制度、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前科封存等,涉少民事案件中的职权取证、法庭导引、温馨提示及审判方式上大胆探索“轮流抚养”、“隔代探望”等。
特色普法,法治教育脚步不停
2017年,在重庆高院指导下,重庆五中法院联合辖区9个基层法院创设了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小公民法律课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达到自我保护、自我成长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小公民法律课堂”根据10至18周岁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知识积累、认知程度,设计了5种普法课堂模式,即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小陪审观察员和模拟法庭,5种范本分别在荣昌、大渡口、南岸、九龙坡、渝中和重庆五中院几个法院先行试点后在全辖区进行复制推广。
截至目前,少审庭已组织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普法宣教活动共计90余次,联合、指导辖区两级法院开展共计600余次。现场活动覆盖全市中小学师生共计30万人。重庆高院也将该品牌推广至全市法院,以期惠及全市青少年。
2021年,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东风,重庆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与成都中院“成都豌豆荚法官工作室”搭建“双师同堂”工作机制,合力开展两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益探索。
延伸职能,温情护航少年成长
少审庭干警认为,涉少审判工作的功夫更多应该下在法庭外。因此,他们主动探索多部门联合、多途径创新,积极作为,让孩子的心灵创伤得到精准的司法救治,让更多的孩子免于受伤。
他们积极开展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判后安抚教育工作,定期到少管所回访帮扶接受刑罚的未成年人,为他们带去司法温暖、指引前进方向。数位“法官妈妈”成为受帮教的240多个孩子的人生“明灯”。
他们在市高院指导下,与团市委开展未成年人受害人的心理援助工作。近期正与重庆市中医院协商签订《对在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协议》,拟引入第三方力量,打造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由专职心理咨询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提供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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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展“法护青春,检润成长”主题活动,多次携手市检察院五分院未检处,共同开展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他们与成都中院家少中心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司法协作,完善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深化“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数据采集和运用机制等7个协作事项,为成渝两地未成年人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目前,该信息库已经建成,收录两地法院犯罪人员信息2000余条,可供两地有需要的机构查询,防止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进一步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
呵护成长
传递光芒
春风化雨
大爱无双
文字:钟丽君 李睿龙 宋颖
摄影:尚博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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