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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周|重庆五中院发布促进“依法带娃”典型案例

钟丽君 鄢 唯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订阅号 2022-12-06
5月15日,第29个国际家庭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辖区两级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典型案例,以期进一步促进全社会“依法带娃”的意识和能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的“国事”,让家庭教育成为了全国、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大事。该法通过第八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三个单独条文,明确规定了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具体参与家庭教育的方式。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及时深入学习和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真对待并积极运用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这一新的法律制度,依法在个案中对履行监护责任失职的家长进行训诫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形成了具有辖区特色的案例。



2022年5月15日所在周为该部法律实施后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重庆五中院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继联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到驻地所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为家长授法律课等活动之后,重庆五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联合组织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筹备开展了本次典型案例发布。


市五中法院少审庭法官在一起因未成年人骑摩托车肇事撞伤他人的案件中,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有8个,涉及辖区两级法院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中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的做法、对部分重要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推广价值。从发布的案例中可看出,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案涉家庭因父母教育不当或未有效履行教育职责导致子女出现不当行为,即可针对性发布家庭责任告知书或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和帮助其科学有效地教育子女。另外,指导令的发出,也不限于婚生子女,如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教育不当的,也可能收到来自人民法院的子女教育指导令。


渝中法院法官对一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渝中法院法官对一起离婚纠纷中未履行好抚养义务的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接受指导后当事人签署《家庭教育保证书》。

渝中法院法官在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中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由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

江津法院法官在一起未成年人酒后骑摩托车撞死行人案中,对家长进行训诫。

江津法院法官在一起未成年人酒后骑摩托车撞死行人案中,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荣昌法院联合荣昌区检察院、教委、团委、妇联等部门针对未成年盗窃案被告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荣昌法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未成年人父母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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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各相关法院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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