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互惠互利?
技术驱动的金融服务公司越来越普遍,这给传统银行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它们实现核心业务活动和服务的现代化。许多银行通过与提供技术驱动的金融服务和新服务套餐(FinTechs)的初创公司合作来应对数字化的挑战。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研究了哪些银行通常会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合作的强度有多大,以及他们喜欢哪种形式的联盟。作者使用手工收集的数据,涵盖了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最大的银行,提供了在实践中发生的不同形式的联盟的详细证据。研究表明,当银行追求明确的数字战略和/或雇佣首席数字官时,它们更有可能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此外,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作者发现银行更频繁地投资于小型金融科技公司,但经常与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建立产品相关的合作关系。
此篇论文是CESifo Working Paper Series中的一篇。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微信ID:ruc_fintech)对报告核心内容进行了编译。
来源 | CESifo Working Paper Series
编译 | 王皓月
引言
在过去的20年里,数字化影响了许多行业,提供了新的创业机会并创造了新的创新体系(Barrett et al. 2015; Autio et al. 2018)。最近,作为经济中最传统、最保守的行业之一,银行业面临着潜在的颠覆性技术驱动创新和基于互联网的解决方案(Navaretti等,2017)。通过开发新的信息技术(IT)服务模式,创业公司和跨国科技公司在很多情况下在银行业创建了更多以客户为导向和用户友好的数字应用程序,导致金融产品的数字服务化不断增长。许多新的银行解决方案也是由金融技术公司开发的。一些新的数字创新有可能重塑甚至排挤更传统的银行的一些业务活动。因此,数字化和平台化的金融技术迫使银行重新考虑其企业边界,使其更容易渗透到市场互动中(Kohtamaki et al. 2019)。更具有渗透性的组织形式,如战略联盟,使银行能够应对技术驱动型公司的威胁,并为传统银行提供新的优势,使其从金融科技公司开发的创新中获益,其方式不同于简单的“制造-购买”决策(Borah and Tellis 2014; Jacobides and Billinger 2006)。例如,银行建立了金融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以促进创新,同时通过在已建立或监管的公司中持有少数股权来保持控制权。
缺乏传统的基础设施和相对较低的组织复杂性,通常会使金融科技公司更加敏捷,创新更快,在创新方法上更加激进(Brandl and Hornuf 2020)。相比之下,传统银行更难以适应一些新的技术发展,因为它们需要遵守更广泛的监管要求。在对传统银行进行意义深远的组织变革时,通常需要说服更多的利益相关者(Klus et al. 2019)。此外,数字服务创新通常会排挤银行现有的分销渠道(Vendrell-Herrero等人,2017),从而降低银行自行引入新的分销渠道的动力。传统银行在适应数字挑战方面的迟缓,不仅对单个银行有影响,也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系统。考虑到许多银行固有的遗留基础设施和高度的组织复杂性,它们需要重新组织其生态系统,以改进向零售和商业客户提供的数字服务(有关跨国行业的相关工作,见Sklyar等人(2019))。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分析了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不同形式的联盟有哪些特征。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委员会将金融科技定义为“能够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的技术金融创新,并对金融市场和机构以及金融服务的提供产生相关的实质性影响”(欧洲银行管理局2017年,p4)。作者对发达经济体中已经建立的银行与金融科技联盟的数量以及与不同形式联盟(如投资或产品相关合作)相关的因素特别感兴趣。最后,作者调查了这些联盟对银行市场价值的影响。
关于一般金融创新,特别是银行与金融科技联盟的文献很少。首先,作者的分析有助于金融创新的实证文献。Lerner(2002)和Miller(1986)提供了实证证据,证明金融创新(以金融专利的申请来衡量)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一直在增长。此外,Scott et al.(2017)发现金融行业历来在IT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很大比例,1992年达到了总支出的三分之一以上。IT费用占比高的一个原因是,金融业早期就将计算机作为其商业模式的一部分。从历史上看,创新(如自动柜员机)导致了金融组织和服务的变化(Merton 1995)。然而,金融专利和金融创新的质量往往较低(Lerner et al. 2015)。因此,金融业被认为是创新能力最差的行业之一。然而,很少有实证研究调查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是否迫使传统银行进行创新,甚至强迫银行与它们结成战略联盟。作者通过分析与金融科技公司不同形式的联盟相关的银行特征来填补这一空白。
其次,作者的分析有助于新兴文献的调查,不是个别商业模式,而是金融科技市场的整体。Haddad和Hornuf(2019)分析了55个国家的金融科技现状,并提供证据表明,当经济发达且风险资本容易获得时,市场见证了更多金融科技企业的形成。金融科技形成的其他相关因素包括获得贷款、安全的互联网服务器、移动电话订阅和庞大的劳动力。Cumming和Schwienbacher(2018)发现,金融危机后,创业公司和银行在金融监管执行方面的差异促进了风险资本对金融科技创业公司的投资。Puschmann(2017)提供了一个行业分类模型。Navaretti等人(2017,p. 17)对金融科技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概念分析,发现该行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与作者的文章相关的是Brandl和Hornuf(2020)的文章,他们为德国开展了一个银行-金融-科技网络分析,发现大多数关系都是与产品相关的合作。他们认为,这是因为大多数金融科技公司开发的是一种算法或软件解决方案,其价值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确定,只有当软件更彻底地适应客户需求时才能确定。作者通过调查与银行金融技术联盟相关的银行特征来补充他们的发现。金融科技的到来改变了银行供应链的相互依赖性,从而建立了新的生态系统(Kohtamäki et al. 2019; Vendrell-Herrero et al. 2017)。更准确地说,作者考虑了不同形式的联盟,如产品相关合作和少数和多数股权,这些在交易成本文献中被归类为“混合结构”(Jacobides and Billinger 2006; Williamson 1991),并研究了与这些联盟相关的银行特征(如盈利能力)。
银行业的数字化服务化开启了一个演进的生态系统,其结果是金融产品的数字化和新的IT化服务模式。受数字服务化影响的行业通常面临上下游竞争(Barrett et al. 2015);金融行业目前的变化也影响上游(通过提供新的服务和一揽子服务)和下游(通过加强客户服务和新的分销渠道)的竞争。在前一种情况下,众筹等非中介金融解决方案为散户投资者提供了获得新投资产品的渠道。在后一种情况下,允许客户直接比较不同银行价格的各种平台的出现,改变了金融产品的提供和分销方式。
文献综述与假设
为了提高盈利能力,银行在历史上发展了金融创新(Scott et al. 2017),最近将数字服务作为新的增长引擎(Barrett et al. 2015)。Beck等(2016)研究表明,金融创新与银行增长呈正相关。最近出现的服务科学文献也表明,开发新的服务模式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客户价值(例如,Sakao和Shimomura, 2007)。与计算机设备和软件行业的百年商业模式最近的转型类似,新的IT驱动的服务模式和数字化服务化可能会提高银行业现有企业的财务绩效(Kohtamaki et al. 2020;Spohrer 和 Maglio 2010)。此外,区块链技术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可以促进增强服务创新的组合潜力(Yoo et al. 2010)。Sjodin等人(2019)在他们对50家瑞典高级服务提供商的研究中,研究了提供高级服务的关系治理如何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他们确定了应用一组不同的关系治理策略来产生优越的财务业绩的需要。根据这些发现,在联盟是银行和金融科技之间互惠交易的结果的前提下,作者推导出了关于银行和金融科技相互作用的可验证假设(Coase 1960;Scott等(2017))。这些交易旨在通过实施金融创新来提高银行的价值。换句话说,银行与金融科技联盟旨在提高金融科技和银行的市场价值。
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合作的原因有几个。通过与金融行业的老牌玩家结盟,金融科技公司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客户群,获得如何应对金融监管的卓越知识,并改善自己的数字服务。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结盟,以获得银行牌照,在很多情况下,对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来说,获得银行牌照太麻烦、太昂贵(Klus et al. 2019)。相比之下,银行可以通过与正在开发或已经开发出更好方式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获得竞争优势。在某些情况下,投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赋予银行使用特定申请或许可证的专有权,使其可以自行判断排除竞争对手。与工业企业类似,银行因此可以保护其核心业务(Hagedoorn和Duysters, 2002)。此外,这种投资允许银行行使控制权,并直接影响金融科技的产品开发过程和服务战略。
鉴于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大多数银行目前已采取了一项数字战略,概述了如何实现数字化转型。执行这一转变的一种方法是将这一过程的责任分配给指定的经理,一些银行因此设立了首席数字官(CDO)的职位。虽然研究检查了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在盈余管理中的角色(Jiang et al. 2010),并探究了聘请首席财务官是否会改变虚假财务报告(Geiger and North 2006),但人们对CDO的角色知之甚少。缺乏研究可能是因为最近设立了这个新的董事会职位。根据分配给CDO的具体任务和创建该职位的背景,CDO可能主要发展内部数字化能力和新的服务策略,并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只有这样做是最具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然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拥有CDO的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互动可能也比没有此类CDO的银行更为频繁,因为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可能只是同一种企业变革战略的一部分。
如果CDO实施战略,在银行内部开发新的数字服务,他们也可能更有可能追求组织变革,使银行更容易渗透到市场中,从而获得新服务的全部好处,从而更有可能与金融科技公司进行互动。这些交互可能采取投资或产品相关协作的形式。联盟使银行能够从创新中获益,而不必面对在现有的组织结构和遗留IT系统中开发创新的负担。CDO使命明确,在缺乏传统体系的情况下进行创新的负担减轻,因此,拥有CDO的银行会发起更多联盟。类似地,一些银行不聘请CDO,但却制定了明确的数字战略,并将该战略的制定委托给银行的其他经理。由于这可能会导致同样的结果,作者推测,与没有明确数字化战略的银行相比,有明确数字化战略的银行更有可能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作者将这些预测总结如下:
H1 (CDO或数字战略):拥有CDO或将数字化作为企业战略目标的银行更有可能与金融科技公司建立联盟。
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的动机各不相同。数字服务的发展影响着金融产品的外观和向客户分销的方式。如果银行由于其IT传统和组织结构而无法自行开发新的数字服务,那么与产品相关的合作将使它们能够扩大其投资组合,并使用替代的分销渠道来接触新客户。在其网站上提供金融科技服务或应用程序,有助于银行维持其客户基础,而无需自己开发新的服务或应用程序。通常,单独开发这些服务或应用程序是一项很麻烦的任务,因为许多银行操作的软件系统与现代终端用户应用程序几乎不兼容,并且存在组织遗留问题(Brandl和Hornuf 2020)。此外,由于许多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的软件解决方案必须根据终端用户的需求定制并定期更新,因此收购金融科技对银行来说是有风险的。金融科技能否及时开发出高效的数字服务还不确定,对于银行来说,选择其他提供商的软件可能是一种风险最小化策略。因此,等到金融科技的数字服务被定制,并在大众市场上运行,这可能是一个更好的策略。在金融科技发展甚至商业化阶段的早期收购,银行很容易押错了赌注。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结盟的方式可能会使银行降低技术和市场风险(Borah 和 Tellis 2014; Jacobides 和 Billinger 2006);因此,联盟可以代表一种更灵活的解决方案,特别适用于创新。
与一家现有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建立联盟,而不是收购它,其相对好处是因人而异的,因为并非所有银行都能从结盟中获得相同的好处。战略联盟也可能无法产生卓越的财务业绩,尤其是因为银行和/或金融科技公司缺乏专业知识或适当的决策权威,无法在一个新的金融生态系统中成功运作(Das和Teng 2000;Li等2019)。然而,如果银行等待的时间过长,考虑到他们正在发展的竞争环境,他们可能会失去一项有价值的创新,而银行可以通过早期收购初创公司来保护自己。大银行往往比小银行财力更雄厚,而且还可能承担收购错误金融科技公司的风险。通过少数或多数收购,对金融技术的投资可以使银行更好地内部化金融技术知识,并获得其知识的唯一所有权(Teece 1986)。因此,作者预计银行规模将与所选择的联盟形式相关联,并推测如下:
H2a(联盟类型):大银行更倾向于投资金融科技公司,而小银行则从事与产品相关的合作。
在创新的背景下,关于不完全契约的理论文献在建立契约约束下的企业合作关系和收购创新企业之间的选择上提出了强有力的论点(Grossman和Hart 1986)。创新活动通常是难以契约的,因为它们的最终结果在事前很难确定,因此在事后是无法验证的(Aghion和Bolton 1992)。对于处于早期阶段的公司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创新的最终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未知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科技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并不是产生协同效应的有效方式,因为金融科技在与银行产生协同效应方面不能受到合同约束。如果合同中关于未来创新的条款不能清楚地写下来,事后执行就不可能了。因此,投资金融科技优于与产品相关的合作,因为它允许银行更直接地控制金融科技公司内部的决策。
H2b(联盟类型):银行更倾向于投资小型金融科技公司,并与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进行产品相关的合作。
在分析了联盟的特征之后,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银行和金融科技之间的联盟是否最终创造了经济价值。由于许多银行只是在最近才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因此要研究这些结盟对银行长期业绩衡量甚至公司结构的影响,现在还为时过早。然而,事件研究是一种已建立的方法,用于评估组织变革(如合并、合资或战略联盟)可能导致的未来现金流的市场预期(Amici et al. 2013;Gleason等,2003;Marciukaityte等,2009)。鉴于数字化对金融业日益重要的意义及其对现有银行生存的影响,作者预计市场将对银行-金融科技联盟的宣布做出反应。如果股价反映了银行未来的收益,如果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战略联盟能够通过优越的数字服务化战略提高价值,那么这就应该反映在相关银行的市场估值中。
H3(经济价值):银行-金融科技联盟的公告对银行的市场价值有积极的影响。
数据
为了验证作者的假设,作者采用定量方法。虽然定性的方法同样有效,但作者对银行和金融科技联盟的程度感兴趣,并希望在不同国家和金融细分领域对它们进行比较。因此,作者手工收集了2007年至2017年间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的百强银行联盟的详细信息。在本节中,作者展示作者的数据,描述使用的方法,并概述作者的经验模型。
作者最初的样本包括100家最大的合法独立银行,以总资产衡量,分别位于以下四个国家: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这些银行的名单来自各自的国家监管机构,包括截至2017年所有活跃的银行。作者选择这四个国家是因为它们代表不同的金融体系:加拿大和英国传统上被认为是基于市场的金融体系,而法国和德国被认为是基于银行的金融体系(demirguck - kunt和Levine 1999)。此外,这四个国家的规模相似,让作者可以提供对各自市场的全面概况。作者特意决定不去分析拥有庞大金融科技市场的国家,比如中国和美国,因为作者的结果可能不够全面,而且作者的语言能力(在中国)也不足以进行严格的分析。最后,这两个国家会成为异常值,从而扭曲实证分析的结果(哈达德和Hornuf 2019)。
为了对现有的银行-金融科技联盟进行全面的概述,作者使用了包含四个步骤的广泛的互联网搜索。首先,作者搜索了所有银行的网站,以找到与金融科技公司结盟的官方新闻稿。关于各自合作伙伴是否是金融科技公司的决定,是基于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提供的定义。其次,作者调查了金融科技领域,搜索了Crunchbase数据库,寻找与银行的联盟。第三,作者在Factiva上对银行和金融科技联盟的新闻进行了全面搜索,这也帮助作者获得了各自联盟形式的更多信息。为了保证没有遗漏联盟,作者在第四步进行了系统的谷歌搜索。出于编码的目的,如果银行进行少数或多数收购,则联盟被视为投资;如果银行建立了基于合同的合作关系,则联盟被视为与产品相关的合作。为了纳入作者的样本,需要满足三个额外的要求:(1)联盟必须在200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之间宣布;(2)至少有一家银行与至少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参与了联盟;(3)该银行位于四个被研究国家中的一个;然而,金融科技公司可以设在世界任何地方。作者的样本包括组成500家银行-金融科技联盟的400家银行。图1按国家和年份列出了银行与金融技术联盟的概况。图中显示了每年联盟的累计数量以及英国银行早期成立金融科技联盟的证据。作者的数据表明,从2013年开始,其他所有国家的数据都有明显增长。平均每年,就有10家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结成联盟。然而,各银行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样本期内,一些银行发起了多达51个联盟,而另一些银行则没有发起任何联盟。
为了调查哪些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以及合作的程度,作者定义了两个因变量:(1)二元因变量联盟,如果银行i在t年与金融科技公司建立了至少一个联盟,则等于1,否则等于0,并且(2)银行i具有的新联盟的数量(新联盟的数量) 从t年开始 为了检验假设1,作者的两个主要解释变量是虚拟变量,如果银行i在t年有数字策略,则等于1;否则,则等于0;如果银行i在t年使用CDO,则等于CDO,等于1。否则为0。作者通过对银行年报和网站的系统分析手工收集了这两个变量。一名CDO加入董事会的年份来自银行的年度报告、网站和领英(LinkedIn)个人资料。由于CDO的核心任务是设计并支持技术驱动的流程变化,因此时变变量CDO是银行数字化方向的一个指标。如果世行已经正式宣布了促进数字化的战略,作者认为它已经采取了数字化战略。更具体地说,时变变量数字战略表明银行是否具有明确的数字战略。作者通过分析样本期内所有银行的年报得到了这个变量。根据作者的定义,一家银行只有在宣布了明确的数字化相关实施计划后才会遵循数字化战略;仅仅对数字化的重要性做一般性的陈述是不够的。从世界银行第一次宣布数字战略的那一年起,作者推测它将继续实施这一战略,并对可变数字战略进行编码。
作者考虑了银行业文献中最近使用的各种控制变量(Peng et al. 2017)。这些指标包括企业特征,如银行是否公开上市(银行上市)或全能银行(全能银行),以及财务指标,如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银行总资产))、贷款对资产比率(银行贷款对资产比率)和平均资产回报率(银行ROAA)。有关银行的一般信息,如资产负债表数据,来自银行的年度报告和Fitch Connect数据库。但是,如果银行有某种形式的披露要求,作者只能收集一些信息,比如私有银行的财务数据。最后,作者将2007 - 2017年期间的数据压缩成一个面板数据集,以获得世行年的观测数据。
以下为部分报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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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整理/王皓月
审校/袁阳
责编/齐庆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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