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做法 | 这是一场检察官+团干+社工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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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青少年发展
5月6日至10日,由贵州省检察院和团省委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贵州省部分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层检察官,共青团权益工作负责人,以及支持和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工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是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贵州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旨在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工作需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相关服务机构的承接能力、社工力量的服务质量。
课程设置了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环节,内容涵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青少年司法社工理论与实操、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治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
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实务中心总干事黄旦闻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费梅苹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费梅苹讲授了青少年社工理论和实践,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实务中心总干事黄旦闻全方位介绍了青少年社工介入罪错未成年人工作的具体操作,两位专家将上海少年司法社工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引入贵州,为贵州提供了直观生动的借鉴模板。
现场观摩
据了解,今年4月,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将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黔西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实施项目,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更加深入、全面地发展。
来源:贵州检察(ID:guizhou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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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李天国、古华岩
编辑 | 赵小欣(中国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