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 网购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漏洞!法院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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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白皮书》中获悉,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如今已占到该院受理的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
其中,5成以上案件涉及进口食品问题,如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食品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等。以“代购”等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现象则“较为普遍”。
“代购”奶粉不走海关?
10倍赔偿逃不掉
一个月里,徐某某分3次在邵某开设的淘宝代购店,购买了共计4680元的日本奶粉。这些奶粉的外包装均未见有中文标签。徐某某后来以所购商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起诉邵某要求“退一赔十”。
一审法院判决邵某退回徐某某货款4680元,赔偿46800元,徐某某退还所购奶粉。邵某不服,上诉至上海市三中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作坊食品、违规食品
照样能卖
张某某在淘宝上专门售卖新疆土特产。他在两个月时间里,卖给王某某42份“新疆特产正品罗布麻茶”,共计2068.85元。但没过多久,他就被王某某以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告上了法庭,对方要求其“退一赔十”。
一审、二审均支持了王某某的诉请。
在另一起案件中,消费者姜某花了5600元在唐山某酒业公司开设的淘宝店上够买了两瓶原产地为中国台湾的“金门高粱金箔酒(限量发行)”。但当他把酒送给朋友时,却被朋友告知,金箔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卫生部明确规定,金箔不得作为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禁止金箔添加食品中。原告要求“退一赔十”。
第三方网购平台监管不严
行政监管仍有欠缺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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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李天国
编辑 | 成雨午(北京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