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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云南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传唤调查涉事男生!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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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青少年发展



校园暴力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校园暴力不仅仅只体现于身体上的暴力动作、对他人进行肉体上的伤害,刻意的孤立行为、从众的语言孤立行为、怂恿大家对一名校园暴力受害者进行语言侮辱等,其实都是校园暴力的一种。校园暴力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不不仅仅是一时的,有时候阴影可能会伴随受害者一生。

最近,又有一条“校园欺凌”事件登上热搜,令人揪心!



28日,@禄丰警方 就“网传云南楚雄女生被男生殴打”发布通报:

经查,该视频属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及时将被打女生送医院检查并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公安机关已将涉事男生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相关后续调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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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也有律师出身的全国人大代表将目光聚焦在“校园霸凌”上。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指出,很多校园霸凌行为在性质上极为恶劣,但伤害后果并没有到达伤残鉴定标准中轻伤或是重伤“量”的要求,也无法对其追责惩治。她建议对校园霸凌细化惩治标准,单独立法。


而家长、老师及学校在校园霸凌问题上的置之不理或是力不从心极有可能造成受害学生的二次伤害。


最后,团团给大家推荐一幅漫画,希望在不久的未来,校园里不再出现暴力行为。



2016年6月,教育部、团中央等9部委联合制定《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2018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


2019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已提请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这份修订草案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培训和教育。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在你身边发生校园霸凌,可以拨打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让孩子在阳光下追逐奔跑,才是这个社会应有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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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综合整理自“创青春”、《南方都市报》、福州新闻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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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舒

责编 | 李仁泽

编辑 | 王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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