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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最美的光”——第四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2019年8月10日

2019年8月10日 国展资料馆 2022-06-11

截稿时间:2019年8月10日

 

大展简介:

医务工作者,每天面对着被各种病痛折磨的患者,面对着一张张渴求解除痛苦的脸,竭尽所能,将自己的“光和热传递给社会大众。大型公益项目“我遇见最美的光”第四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正式开启,大展主题“我遇见最美的光”。参展作品风格不限,能给人以有力的视觉冲击、美好的视觉印象,风景、人物、热点事件、城市生活等题材均可。

大展组织:

主办单位:《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卫生影像》杂志社

作品征集:

一、 征集时间:2019年5月-2019年8月10日

二、 征集内容:四类主题作品征集:医务之光、自然之光、生命之光、城市之光

                        医务之光:征集医疗卫生行业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

                        自然之光:征集风光、动物、植物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

                        生命之光:征集运动、人像、人文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

                        城市之光:征集商业、创意、建筑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

投稿方式:

1、《大众摄影》杂志网络投稿:

医务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874_1.html

自然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875_1.html

生命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876_1.html

城市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877_1.html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900像素以内。投稿者注册时请在地址中填写医疗机构所辖省、市、区,医疗机构名称、所在科室,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官网投稿:http://syds.cttqvi.com/

3、微信投稿:关注大展官方微信账号投稿(微信账号:zdtqsy)。

4、团体来稿光盘请寄:北京东城区东单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203,邮编:100005

评审与说明

1、大展征集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邀请专家、评委,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选出入展作品。

2、所有入展作品,同期在“我遇见最美的光“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官网http://syds.cttqvi.com/、《大众摄影》杂志官网以及官方微信公示,同时会用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选作者提交作品原件。自组委会发出入展通知之日起,10日之内没有任何回应,无论是服务器故障,还是其他任何原因,组委会皆可取消参与者的参与和入展资格。

3、为鼓励更多人参与,组委会限定每位参与者最多1幅(组)作品入展。

4、对所有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稿费。

大展设置:

入展作品    100幅,稿酬各800元(主办单位将从其中代扣代缴个税);

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相关规定)。

入展作品将有机会在《大众摄影》,《中国卫生影像》官方媒体刊登

征稿规则:

1、“我遇见最美的光“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仅面向全国的医务工作者征稿,非医务工作者请勿投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收稿件不予退还,请参与者自留底稿。参展作品单幅、组照不限。每位参与者最多可提交10幅(单幅)或者10组(组照,4-8幅为一组)作品。请务必按分类项投稿,避免1幅(组)作品同时提交多个类别。

2、参展作品胶片、数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

3、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主办方、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将所有入展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在其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可不再付酬。

5、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大展拒绝其他摄影大展中已经获奖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参加此次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本次大展入围资格,由此而产生任何纠纷,皆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7、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8、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投稿咨询电话:010-65250934,010-6513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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