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孔不入的油票,物流行业油票乱象涉税风险及合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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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曝光案例,某石化企业涉嫌虚增进项后对外虚开发票,其中受票方有多家物流公司。物流运输需要大量消耗成品油,国税总局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运输服务企业作为承运人接受委托后,再委托实际承运司机完成的业务,所消耗的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物流行业虚开发票、加油站帮助套卡虚开、司机优惠加到的油发票都不翼而飞的乱象?本篇撰文分析,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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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关于进项成品油抵扣的规定与物流行业现实脱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物流公司(包括货运平台)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并应用于该物流公司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的成品油,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针对上述证明标准,物流公司若有自有车辆、自有司机,司机车辆隶属于物流公司,只接受本公司指派,完成本公司承运任务,公司集中采购油卡交付给司机,由司机专门使用于本公司指派业务中,物流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更倾向于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上述证明标准可以实现,留存证据资料完善。
而大部分物流公司与司机及车辆至多有紧密外协关系,司机也不是物流公司的员工,不领取工资薪金,而是与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关系,取得收入也属于经营所得,可以承揽A物流公司的业务,也可以承揽B公司的业务。
此时,第一个条件:物流公司自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可以勉强实现,根据每一单运输业务油耗占运费的比例(大约为30%),物流公司与司机结运费时30%部分以油卡代替,这当然也会受到司机群体的不理解和抵制。
第二个条件:定向使用在物流公司交付的运输服务中,这一证明标准难以实现,因为司机有接单的自由,有挂靠多家物流公司接单的自由,有决定何时加油的自由,以此难以实现证明A物流公司给的卡,所加的油确实用到了承接A公司的运输业务中。
及至网络货运平台,情形相通,平台公司难以证明交付给司机的油卡,确实使用在了通过平台承接的业务中,除非是平台自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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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票乱象:公司付手续费买票,加油站倒卡倒资金
有媒体曾专门报导了加油站与物流公司之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物流公司或货运平台以谈好的折扣大批量购油,通过加油站工作人员或其他中间人将折扣后的油卡套出柴油,销售至过路的大货车实现资金回笼,油卡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开具给物流公司或货运平台,加油站赚一定比例手续费,平台物流公司取得进项抵扣发票。
针对油、票分离现象,中石化、中石油也采取措施,通过安装摄像头、锁定频繁使用油卡等方式增加打击力度,但并不能有效遏制。随着金税四期对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完善,对个人账户资金监管能力的提升,物流公司买票后的“资金安全回流”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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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取得虚开成品油发票,涉税风险
如前引案例中,开票方石化企业因虚假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牵连案发,爆发出向物流公司及其他企业虚开成品油发票。虽然操盘手会帮助物流公司使用比较“保守”“安全”的方法回笼资金,例如物流公司将实际承运司机结算运费信息发至操盘手,由操盘手代为向司机转账,由此增加税警通过资金追踪虚开线索难度。但税务系统对资金的链式分析方法逐步提升,找加油站合作套票虚开的风险日益增加。
1.取得发票被定性虚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对货运平台虚开查处中,已经披露过,平台企业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抵扣税款事实。
2.取得发票被定性虚开,补缴增值税、滞纳金及罚款,相应成本不得作税前列支,补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3.所购油气被认定为账外销售,要求申报销售收入,补缴所得税、增值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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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路径:借助银联及网络货运平台系统,实现进销合规
据向企业了解,网络货运平台也在逐步寻求合规,实现进项抵扣发票的合规取得,并至少实现全部开票业务对应运单的线上留痕。
1.司机端:账户分为可提现账户与信用账户,其中信用账户相当于是物流公司或货运平台给与司机的信用额度,占平台对应运单运输费用的30%,不能用于提现,仅能用于平台合作的加油、餐饮、维修等消费,且该部分资金直接从公司账户划扣。
2.平台端:平台生成的运输订单,每一笔预扣30%划入司机信用账户,司机使用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加油时,扫码支付后自动从平台公司账户中向加油站支付相应运费,以此平台能够获取到加油的订单日志,从总量上及用途上,能够符合国税总局文件要求的证明标准:一是油气是平台会员所使用;二是能够提供会员加油的订单日志;三是油气支付本身与司机实际承运的业务挂钩;
3.与银联的合作:平台需要与银联合作,开通接口使银联能够从平台公司取数,以运输订单数据为依据,如物流公司直接承运并直接取得进项油气抵扣发票,而不需要与平台合作的业务,也可以通过平台数据传输,在平台的一级账户下以物流公司为主体开设二级子账户,根据平台录入的承运信息(是物流公司还是平台),款项由相应主体划入相应账户,并实现与终端司机的结算绑定;
4.平台与加油站及物流公司的合作:平台既可以以自己名义与加油站合作,也可以帮助物流公司与加油站合作,共同使用平台的生态链系统,根据司机承接的运输订单,在司机出示二维码时精准识别交易对象(司机可以通过平台接单也可以直接承接物流公司运单),再由平台公司集中根据订单记录按月与加油站对账后,由加油站向各主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