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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温馨提示

金堂残联 2023-04-16


各位残疾朋友:

前期,县残联已对901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学生儿童向县税务局集中缴纳了最高档次的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部分新增或不能集中录入医保、税务系统又符合残联资助条件的人员,请于12月10日前自行完成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缴纳情况。申请通过后,县残联将对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实行全额资助,对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资助条件的按30%资助。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对象可以得到县残联资助。

第一、根据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通知》(成残联〔2016〕54号),金堂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智力类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金堂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儿童及经民政认定的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中的学生儿童;“阳光救助”对象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县残联对以上对象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已按相关规定接受其他部门资助的残疾人、残疾学生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儿童,不再作为残联的资助对象。

第二、根据成医保发〔2021〕22号文件通知,低保残疾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残联资助(低保残疾人的大病医疗仍由医保局按比例资助)。

另外,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查询自己明年的城乡医保是否缴纳。

登陆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证明开具——用身份证号、手机号登陆即可通过“证明开具”查验。或通过村(社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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