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开始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川残函〔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金堂县用人单位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办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流程
一、审核对象
金堂县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切换区域选择为金堂县,直通部门点击部门县残联,选择“法人服务”中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申请。
四、办理流程
1.注册。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按要求进行法人注册。
2.登录。用人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完成操作。
3.申报。首次登录,需先在“单位信息维护管理”模块完善企业信息。然后在“残疾人安置管理”模块,点击“添加残疾人”按钮,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系统通过联网数据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进行认证,如果无异议,可以直接点击下一步,如果对系统认证情况有异议,可以勾选本单位认为符合情况的月份,提交相关材料,交由残联进行人工审核。
4.年审认证。申报审核完成后,人员状态变为已确认,用人单位可以点击“年审认证”按钮,根据页面提示,阅读承诺书,并点击确认年审认证(请确保所有需申报人员已全部安置,并对安置结果无异议再点击确认年审认证)。已办结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网上办理申报材料
残疾证、社保、医保等数据,系统会自动匹配核对,用人单位只需要上传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系统无法调取相关数据信息或者存有异议,则需拍照或扫描上传以下对应凭证材料:
1.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需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2.工资需提供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六、相关说明
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咨询电话:84921782)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金堂县赵镇街道金川路1473号(县残联教育就业科)
联系人:孙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8499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