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破除偏见藩篱 多样性助力仲裁发展
2022年3月8日,由仲裁女性俱乐部(Women in Arbitration,WIA)主办的《迈向五周年:仲裁女性俱乐部上海论坛》在上海思南公馆通过线上、线下同步举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教授发表主题演讲。
本文为主题演讲文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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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丽霞主席,尊敬的线上线下的各位嘉宾同仁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WIA的邀请,非常荣幸能在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个特殊的节日里,同大家相聚于仲裁女性俱乐部上海论坛。感谢会议组织者为此次活动付出的努力!
我们欣喜地看到,WIA自2018年发起以来,通过圆桌论坛、辩论赛、社交活动等多种形式,为从业者提供了思考和探讨当前热点话题的平台。在过去4年中,WIA不断致力于促进女性在仲裁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涉猎的话题涵盖了科技与仲裁、职业发展及个人成长等方面。而今天活动的主题,聚焦于国际仲裁多样性问题的研究和发展。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我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主题演讲,谈一谈在国际变局时代下,如何破除偏见藩篱,让多样性助力仲裁的发展。
今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是为庆祝女性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作出贡献、取得成就而设立的节日,代表了对公平、自由、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愿景。长期以来,女性被认为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性别被认为是女性在职场的一大劣势。回溯到1908年,美国芝加哥市的女工走上街头,为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等抗争,她们的口号是“面包加玫瑰”,面包意味着经济保障,而玫瑰则象征着较好的生活质量。
1921年,国际劳动妇女节被设定在每年的3月8日,节日的设定似乎是女性地位上升了一个新台阶的标志,但全世界女性对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平等的努力并不曾结束。伴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及男女平权、同工同酬思想的不断发展,女性在不同领域的职场天花板不断被打破,其中法律界也意识到推动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在国际仲裁界,性别多样性被认为是持续存在的问题。在21世纪初期,国际仲裁通常被认为是法律界的精英俱乐部。
以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为例,2018年跨国仲裁协会(Institute for Transnational Arbitration)学术委员会对2012-2017年间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的仲裁庭组成进行了分析,并逐个打开仲裁员的简历后发现,只有少数来自发展中国家且具有少数裔背景的女性仲裁员被任命。这5年期间,ICSID共有951次指定,只有3名非白人且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女性仲裁员被ICSID指定,而当事人与仲裁员都没有选任任何具有上述复合背景的仲裁员。
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在2017年发布的《女性参与商事法律实践报告》中指出,女性在法律职业入门期间很少遇到障碍,数据显示,世界各地的法学院中,女性的数量远远超过男性。但是,后续职业发展中女性却面临许多障碍。譬如,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中往往只有20%左右为女性。
国际仲裁领域通常将缺乏性别多样性归因为渠道问题(Pipeline Problem)。如果将成为仲裁员过程中所必需的经验、教育、社交及履历要求比喻成渠道,女性通常面临渠道相对缺乏的困境。女性在法律界面临的隐性歧视,则是造成管道缺乏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女性仲裁员难以获得选任的原因。
近年来,全球在促进国际仲裁领域多样性方面,尤其是性别多样性,逐步形成共识。根据2020年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Commercial Arbitration)跨机构工作组发布的《关于仲裁员选任和仲裁程序中性别多样性的报告》,仲裁庭的性别多样性正在提高,女性仲裁员在所有仲裁员中的比例已达到20%以上,远远高于2015年的10%。[获取更多报告相关信息,请点击此处] 女性仲裁员任命的数据在过去4年中翻了一番。随着女性仲裁员任命、肩负引领角色的显著增长,我们正在目睹国际仲裁在性别平等方面的意识觉醒和进步。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发布的《2018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指出,国际仲裁用户本身具有多样性,正如企业法律顾问要求外部律师具有多样性一样,用户期望他们的法律服务、包括仲裁的各个方面,都能反映出他们所处世界的不同需求,用户在选择仲裁员时也想要有更多的选择。因此,仲裁员群体与仲裁庭的多样性“对于维持仲裁作为一种现代、可行和理想的争议解决方法至关重要”。
然而,提升多样性并非一日之功,需要包括仲裁机构、仲裁员、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等各相关方的齐心协力。虽然近年来各仲裁机构普遍增加了女性仲裁员在名册中的比例,但是从当事人选任的数据来看,获得选任的女性仲裁员比例增长较慢。原因之一在于,多样性并不总是仲裁员选任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发布的《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绝大多数受访者强调,在选择仲裁员时决定性的因素还是案件的需要。另一调研报告中显示,在仲裁员候选人考虑因素的重要性排名中,超过40%的受访者将专业经验排在首位,其次有接近30%的受访者选择了对仲裁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还有超过10%的受访者选择了他人的推荐,多样性仅排在第六位。
实践中,用户在选定仲裁员时,具有丰富经验的仲裁员比新手仲裁员更受欢迎。尽管有些新手仲裁员可能完全有资格在特定案件中担任仲裁员的角色,但是由于当事人和律师在选任仲裁员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用户难以或无法获得有关潜在的新仲裁员的信息。
“在每一个做决定的场合都该有女性的存在,无一例外。”
关于作者
刘晓红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
刘晓红教授是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已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0余部,在中外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评论90余篇。刘晓红教授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等国际高校的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刘晓红教授于2017年1月出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于2018年12月荣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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