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会议任命杨正根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决定:杨正根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公开资料显示,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院领导介绍”已更新。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广丰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2.09—1986.07,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6.09—1988.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88.07—1991.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7--1989.10在增城县人民法院锻炼);1991.07—1994.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1997.07—2000.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2000.03—2001.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03—2008.10,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2008.10—2010.12,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2010.12—2013.05,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2013.05—2016.11,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2016.11—2016.12,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保留正厅级);2016.12—2018.05,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保留正厅级);2018.0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21.07—,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1.11—2022.0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22.01—2024-10,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法学小讲”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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