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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楼梯间的哭诉!物业紧急通知:“六个不”!

中物智培
2024-12-13


01

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当您刚入新居,我整洁明亮,空间宽敞!

物业工作人员每天来看我,为我扫去身上的尘土,夸我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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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您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快喘不过气来了,邻居通过时一脸嫌弃和愤慨!

就连您的家门口、管道井都成了储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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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人员几次来劝阻,引发了您和他们的争吵!

他们搬走杂物,您继续堆放,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0607

终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被烧成了废墟,甚至烧伤了逃生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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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重伤,您被判决赔偿,赔偿金额大的无法想象!



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在发生火灾时我们用来逃生的通道。但是很多人都有在楼道堆放杂物的习惯,比如一些闲置的家具、鞋柜、储物柜、废纸壳、自行车、包装纸、垃圾、泡沫箱等等,那么楼道里堆放杂物会构成哪些消防隐患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PART 01

楼道堆积杂物可能引起火灾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PART 02

楼道堆积杂物影响通行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PART 03

楼道堆积杂物影响楼道清洁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真 实 案 例


楼道堆杂物

3岁女童攀爬窗户坠亡


2021年7月15号上午,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不幸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原来,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爬出去坠亡的,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以及一辆自行车。


楼道杂物起火

大爷烧成火人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1楼楼道内杂物起火,整个民房为7层。消防出动7辆消防车、35人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疏散出24名被困人员。火灾造成包括老大爷在内的8人受伤。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起火

引燃楼道杂物致人死亡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楼梯间杂物起火

花季少女被烧伤致十级伤残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邻居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楼道起火母女逃生

被杂物绊倒烧成重伤


2013年,大连西岗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着火的是一楼单元门楼道里的杂物,一女孩儿在逃生过程中被杂物绊倒,掉入火海。


楼道禁止堆放杂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物业紧急通知:


亲爱的小区业主们

为创造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保证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不要在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

请不要在楼道内储存

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物品;

请不要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请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生活垃圾;

请不要在楼道内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违章用电;

请不要损坏、占用、拆除、挪用

消防设施和器材。


美好园区,需要我们共同守候!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主编:刘清

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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