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业费,后果很严重!
案例
业主6年不交物业费,法院不支持
营山县一名男子以自家防护栏被物业切除、采光等受影响为由,6年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营山县人民法院。
日前,法院判决该男子向物业公司交纳拖欠6年的物业服务费,同时明确告知他,可依法向物业公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年,高某在营山县城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建筑面积为91.44平方米。2014年6月30日,某物业公司与高某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5元收取,应予每年的7月1日前交纳当年的物业费。
后来,高某认为物业公司在处理他的房屋下水管不通、小区业主安装防护栏等方面没有履行好物业服务职责,从2015年7月1日之后,他便再没有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催收未果,遂将高某诉至营山县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高某向原告公司支付物业费3291元及违约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高某能否以原告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到位抗辩不予支付物业费。
法院认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个别业主对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所持异议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不足以作为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合理理由。
本案中,高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物业未履行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这一主要合同义务,其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均是涉及对自身的服务。若高某认为物业在切割其防护栏、疏通其厨房下水道和毗邻的业主影响自身采光权等方面存在过错,可依法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而不应以此抗辩从而拒交物业费。
对于物业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并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完全尽到了协调义务。本着化解矛盾,督促物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法院对物业公司的违约金请求,不予支持。
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高某支付原告营山县某物业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291元。
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好,不达标,
从而拒交物业费,
在司法实践当中
业主拒交物业费胜诉的案例并不多见,
主要原因在于业主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匮乏。
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7种不利后果,
以及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7种不利后果
1
被催缴物业费
2
补缴减免后的物业费
3
补缴全部拖欠的物业费
4
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5
被起诉
6
被法院强制执行
7
“拒执”被判刑
更“偏激”些的业主面对法院的执行程序,进行恶意的破坏和阻挠,妨碍、破坏执行,并且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业主按时支付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法律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法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条: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费有哪些作用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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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充微报、物业管理圈
主编: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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