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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道放鞋柜、停电动车,两人各罚1000元!
近期上海市浦锦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两个小区楼道内放置鞋柜、停放电动车现象分别开出1000元罚单
4月15日上午,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江汉路751弄某小区六楼楼道内设置违法构筑物(鞋柜)和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通行。 执法队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并开展立案调查。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罗某违规事项,责令其立即整改。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前后-
4月16日,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浦秀路183弄34号的某楼层内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电动自行车已在楼道内放置了一段时间。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队员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处1000元罚款。
住户从电梯到家门口
要经过的公共走廊,
已成了很多小区的是非之地!
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个鞋柜、停个电动车没什么。
这让一些邻里之间闹得不可开交。
其实,
不是物业多管闲事,
在你想当然的时候,
你已经违法了!
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同时,《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并且《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
小编可以很确定地告诉各位业主,
随意将生活垃圾及杂物等
堆放在家门口公共通道内,
涉嫌占用消防公共通道,
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不但会引起邻里矛盾,
严重的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楼道堆杂物真实案例
01
案例一
2021年3月6日早上7点多,临汾河西某小区楼道内,因住户电动车充电引发了火灾,楼内有的人看见失火害怕就跳楼了,结果造成一死三伤。
02
案例二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03
案例三
2013年,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并且堆积的杂物堵塞了生命安全通道。
这些血的教训,
让人触目惊心。
物业在此郑重提醒,
楼道是业主进出家门的通道,
也是安全疏散通道,
更是高楼业主的生命通道,
用私有物品占领,
虽然方便了自家,
但如果大家都这样做,
整个走廊被物品占据,
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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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业管理圈
主编: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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