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 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户口落户办理指南
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户口落户办理指南
落户办理流程
1.前往保卫处窗口申请获取“同意落户证明”。办理所需材料如下表:
2.“浙里办”APP线上办理落户申请: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
(2)在搜索栏搜索“人才引进落户”,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所示:
(3)根据自身所属的人才类型,依据下图所示点击各类右侧按钮。
(4)选定人才类型后,根据自身迁移范围、落户类型、随迁情况及落户地类型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
(5)办理信息填写“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分局/白杨派出所”,落户地址填写房产证或同意落户证明上的地址,填写迁移人信息,如下图所示:
(6)按APP提示进行下一步,按要求准确、清晰上传材料原件(户口簿需上传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
(7)省外户籍的可以选择邮寄准迁证。(按提示填写)
(8)签章确认,完成后退出签字页面提交!(一定要提交。)
注:也可前往白杨派出所线下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白杨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71-87283140)。
3.完成相关落户手续后,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窗口登记保管。
教职工户口管理说明
1.学校招聘的教职工可落户学校集体户,派遣、借用等不可落户学校集体户(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挂靠学校集体户必须家庭无房。学校开具同意落户证明时,教职工需出具《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限购区域房产证明)。查询记录可在“浙里办”APP上查询下载或者在师生之家自助服务区杭州市综合自助机打印。
2.未实际交付的房产视作无房,如已实际交付因本人原因未办理产权证的视作有房。
3.教职工已落户学校集体户的,不能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投靠。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可以与教工一同迁往学校(随迁)。
4.新生儿申报户口时,也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房产情况证明。
5.市内集体户可迁往学校集体户,市内家庭户均不可迁往学校集体户。
6.临安、富阳户籍目前不能迁往学校集体户。
7.市内有房后需及时迁往自己房产。
8.学校根据相应的管理规定统一保管教工户口页原件。
办理地点
下沙校区
师生之家办事大厅3号保卫处窗口
电话:2887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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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师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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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保卫处
图文编辑 | 徐泽文 石启月 蒋雁南
封面设计 | 林钧芯
校 审 | 冯旭
责任编辑 | 莫丽珍
出 品 | 师生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