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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易啊! 逮住条“大鱼”!

于哥聊世界 徐氏讲堂 2024-04-12

       不容易啊! 逮住条“大鱼”!
       3月26日,家住四川宜宾市的李家英告诉媒体,她去年开了一家采耳店,经营两周被当地卫生执法部门查封了。查封的理由是被认定非法行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李家英认为,既然查封了也就不再干了,再想办法另谋出路。但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卫生执法部门先后给她开出了共计22万元罚单。她觉得相关部门处罚太过分,自己经营两周仅挣了500元,怎么就被罚22万呢?这显然是小错重罚。
        李家英介绍,她过去是卖蔬菜为生,从网上看到“天泰通耳健康”的加盟信息,于是就交了5万元加盟费,加盟公司在西安,她还去西安学习了一段时间,从2022年开始筹备开店。由于疫情,该店一直到2023年3月才正式开业,共经营10多天。李家英称,开业期间,公司还派人到宜宾对她和店员进行了培训。令她想不到的是,才开业两周就被查封了,期间营业收入一共2000块钱,除去员工工资和材料成本,她投资的这家采耳店半个月只挣了500块钱。
      “天泰通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做耳部护理,同时销售一款名为“天泰通”的耳部医用冷敷贴和耳康液。该公司人员说,这跟街上生发养发、风湿骨病、皮肤病馆等是一个性质。加盟店被罚,主要是他们在运营过程中讲错了,加盟店给别人讲是“治疗”,公司对外只讲“理疗”,更不能讲“诊断”,不然就违规了。

       3月22日,李家英告诉媒体,她因不了解行政处罚相关法律程序,错过了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机。3月18日,她被翠屏区人民法院告知,翠屏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执行其罚款决定一案,该法院将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处罚款人的陈述和申辩。李家英的代理人说,他们认为卫生执法部门对李家英的处罚明显不当,违反了过罚相当比例原则。而翠屏区卫健局在听证会上坚称,该局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要求予以执行。
       翠屏区卫健局卫生执法大队负责人回应媒体,在听证会上,该局再次明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被处罚的李家英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处罚决定已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卫生执法部门认定李家英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处罚款11.2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加罚款11万元。

        李家英则表示,她开的是采耳店,不了解相关法律程序,拿不出钱缴纳罚款,认为关门就可以了。并没想到会被继续追加罚款,还被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没有在第一时间申请行政复议,也没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李家英称,她经营的采耳店提供的服务是掏耳朵、按摩耳、按摩脸部经络,再用经络仪按摩,耳贴、耳液是让顾客回家使用。另外还有牡蛎肽、参精草,属于保健食品,让顾客回家吃。这些行为算不算非法行医?
        我们也经常在街上看到一些采耳店和按摩店,在公众的认识里,这些都不属于医疗机构,它不像牙科和小诊所。
        李女士的采耳店是加盟店,根据加盟合约,她可以完全享受“天泰通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资质,即便是相关部门认定李女士的采耳店属于医疗机构,他们也应该去找加盟公司。李女士可能不懂这些,无论执法部门怎样认定,只要她没有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一切责任应该有源头公司承担,还可以要求公司对她的损失赔偿。
        行政处罚已经下来了,加倍处罚也有了,现在能够推翻22万罚款的只有法院能做到。如果法庭在作出裁决前,认可了李女士的申辩理由,法庭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李女士希望她的申辩理由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
       换句话说,就算李女士的采耳店属于非法行医,她也算是一个上当受骗者。当地警方应该对源头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而不是卫健部门在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出具11万元的罚单。别说李女士没有钱交这些罚款,有钱也不应该交,换谁都不会。

       李女士的代理律师称,卫生执法部门对李家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间,案件集体合议,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早于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实质上剥夺了李家英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程序违法。此外,处罚部门未履行《行政处罚法》法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也未履行《行政处罚法》法定的听证告知程序。
        律师认为,《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李家英的护理店开业不久,是首次被行政机关查获被认定为“非法行医”,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律师强调,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对李家英作出的处罚金额,与四川其他地区同类行政违法的处罚相比,明显偏重,违反了过罚相当的比例原则。因此,李家英的陈述和申辩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对李家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规定,其非法行医的行为应按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予以处罚。因此对该店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11万元。
        当地卫健局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其逾期未履行该决定,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应加罚。15天的缴纳罚款期限过后,2023年7月5日开始计算加处罚款,到2023年12月19日止,共168天,每天按罚款数额11万元的3%计算,共计 554400元。由于加处罚款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因此,最终罚款数额是11万和加罚11万。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翠屏区卫生健康局还处罚了当地一家按摩店。该店因对顾客用针灸、拔火罐致顾客出现淤青被投诉,被卫健局认定“非法行医”罚款5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28元。该店也因未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被加处罚5万元,累计处罚100128万元。后经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做什么都不如罚款来的快,只要抓住别人一点小错,就可以往倾家荡产上罚。对普通老百姓小错重罚,对一些大错的单位罚款如挠痒。老百姓卖芹菜挣14块钱被罚十万;还有卖五斤青菜,被罚了66000元,六六大顺的意思;还有卖土豆被罚30万。媒体称,近几年最高罚款超过了违法收入的3300倍。

        有些该被重罚的却只在罚款上走了形式。例如,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举报湖北襄阳健桥医院涉嫌贩卖出生证明,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有芝勾结多地中介团伙,利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办理出生证信息,物色客户,贩卖出生证明、疫苗本。湖北省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咬了咬牙,狠狠的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重罚”10万元,还没有卖几斤芹菜罚的重,真不愧是自己人,行政罚款也可以双标使用。
       有些部门照这样一直做下去,会影响老百姓的投资信心,同时也会丧失公信力。当然,有些人从不会考虑公信力和对社会构成的影响,人一旦失去了责任心,眼里都成了不择手段搞钱,如何多罚和重罚?
        为什么越严重罚款越少?参考鹤壁市张某全的举报,500万的罚款最终只交了五万元摆平了。原因是从中插手的官员拿到了200万贿赂金。普通老百姓不会向那些腐败官员行贿,也就没有人从中“保护”,相关部门罚起款来得心应手,抓住一点小错猛割韭菜。
        近几年乱罚款的越来越多了,大家都能明白有些部门没钱了,想尽一切办法找钱。我在几个月前的一篇文章中说过,警惕经济下滑造成法治倒退,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在有些人的想法里,罚款比做其他任何事来钱都快,而且还是“依法,以自己的想法。别跑,今天可算逮住你了,罚!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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