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法学院共同主办第六届全国司法学论坛
2021年10月31日,第六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苏州举行,来自全国政法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百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新时代中国司法理论及实践的新进展”。
论坛开幕式由苏州市警察协会主席、苏州市原副市长张跃进主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民盟中央原副主席李重庵,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晓永,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院长马天华等先后致辞。大会主旨发言阶段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倪正茂,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祥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上需等先后做主旨报告。唐纯初先生代表原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致辞,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司法学研究者应当以奉法强国为己任,积极为中国法治发展建言献策。
在主旨报告阶段,江必新先生指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构司法公信力体系。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的核心议题。人民群众信仰法律,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不是上访闹事的方式,人民群众相信党和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发挥成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公信力被认为是法治建设的根本标准。司法学和司法实践应当将司法公信力作为核心的理论元概念。司法公信力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主旨发言围绕民事诉讼法修改展开。蒋教授发言题目《及时修法让程序正义内涵更丰富——谈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在配置解纷资源、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努力》。内容从5次修法各有贡献、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减少诉累、法院应当做什么等几个方面展开。认为,此次修法确立的新规则将在最大程度地调动非诉讼解纷资源,适当简化并合理使用诉讼程序,工作量有所减少,程序推进有所加快。但面对新规则带来的新挑战,法院应当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李重庵先生指出,社会治理过程中民主党派具有重要参与作用,在关键的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制度构建具有重大意义。周玉华先生指出,近年来各类纠纷上升较快,法院不堪重负。在社会治理中,各类社会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具有积极意义。总体上比较,诉讼方式的社会治理具有权威性,但非诉的社会治理方式具有低成本性和低伤害性,更容易修复社会关系。未来应当构建社会自我治理方式优先、行政在前、司法断后的社会纠纷治理体制。张晓永先生指出,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三新是新时代的突出特征,并最终指向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司法是人民关注度高、社会期待度高的议题。每一位法律人都有义务,出力尽心当好人民的保护者。本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对社会治理议题的探索,体现出司法学研究者的社会担当。倪正茂先生指出,中国司法的昨天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和反思的经验。中国司法发展到今天取得巨大成绩,但我们并没有完全与昨天割裂。有一些社会因素也将会在今天和将来的司法中或隐或现的存在。只有正视过去的司法经验,才能看清现代和将来的司法改革和司法文明构建之路。王越飞先生指出,全国司法学论坛对司法的昨天、今天和明天都有深切关注。2012年的首届全国司法学论坛持续至今,论坛是目前这一领域的国内权威和高端学术平台,在司法的理论与实务界影响显著。
黄祥青先生指出,近期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制度改革应高度关注。首先,强化最高法的监督管理职能。司法适用的统一性具有关键价值。其次,高院的再审纠错功能应当是保留功能而非主要功能。中国的再审纠错与域外的三审终审不能划等号。再次,强化一审二审的审判质量,提升庭审质证抗辩的实体效果。最后,我们要理性看待专门法院设置问题,学会用成本收益和司法专门性问题的流变性来统筹评判抉择。卢上需先生指出,中国司法公信力的发展可以从当代广西的司法实践中找到注脚。群众需要的特色法庭,诉源治理关口前置,五个员的基层机制建设,对社会纠纷三色应对机制等,都让广西的司法实践既有温度也有威信。马成华先生指出,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是目前长三角唯一一家研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民间智库。研究院致力于建设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民间社会治理智库,通过专家讲堂、学术论坛和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将研究院的成果向社会传播,对国家的社会治理贡献智力支持。
在主旨发言阶段结束之后,论坛举行聘任和颁奖仪式,由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同济大学法学院朱国华教授主持该环节,共评出论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教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颁发了荣誉院长聘书。
专题研讨第一阶段,由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同济大学法学院朱国华教授主持,最高法司改办原副主任孙万胜先生、邯郸中院戴景月院长、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刘春雷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张仁善等先后发言,聚焦司法的准立法效果,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律师行业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等热点与难点领域。评议阶段,评议人浦东干部学院王永杰教授从利益、与利益密切相关的良知、司法估价制度、司法改革保障、司法理论研究五个方面对发言人进行深入概括总结。评议人卜安淳教授的点评认为,老一辈实务专家与学者所寄托的愿景,在年轻一代研究者身上逐步得以施展;更多的年轻人愿意俯下身来,着手具体司法实践问题的解决,从“细枝末节”推动司法发展。
专题研讨第二阶段,上海政法学院王娜教授提出,纠纷解决的快速性与实效性是新时代要求,要特别重视社会自身的纠纷解决能力提升。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局长陈建华,用生动视频展示西湖区司法局如何将枫桥经验融入现代数字化、智慧化的社区治理实践,形象描绘了未来社区的基层治理场景。青岛大学法学院牛传勇副教授认为,案例是司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案例是司法的产品、成果和结果,并且司法效果最终应以案例来检验。绍兴文理学院葛天博副教授揭示出枫桥经验的司法底蕴,并从人类司法文明高度看待枫桥经验的价值内核,借此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在评议阶段,评议人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清伟教授总结并提出:当前司法公信力缺失问题的原因与法律解释密不可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始终作为一种补充的纠纷解决方式。评议人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樊玉成认为,我们应当肯定和赞赏这些年轻的发言人。作为新生代法律人,能够在当代躺平思潮中站起来,在法官、律师和教师的法律职业领域,向不合理的“常识”提出质疑,推动理论发展来探索问题解决之道。
大会总结阶段由司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郑云瑞教授主持。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教授认为本次论坛对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学的原概念、“二元司法”的理论及社会司法可以有效支撑国家司法并对社会治理发挥重要作用等问题达成了共识。他还围绕论坛子议题如司法准立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多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学范畴体系与理论体系构建等进行了论坛总结。
据悉,全国司法学论坛已经连续举办六届,已成为我国司法领域相关论坛中的知名品牌。历届论坛围绕司法改革、司法理论及实践、司法学学科建设等焦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取得了重要成就,对司法改革、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成立于2014年,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的专门研究司法学的在编科研机构和智库机构。多年来,该机构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方面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与人民出版社合作先后出版了“司法学研究丛书”10种及司法学研究辑刊6种,数十篇智库专报获得高层领导批示,并且成功入选中国CTTI智库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