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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2022年第2期要目

人民检察杂志 人民检察杂志 2023-03-25

目 录


专 稿

职务犯罪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朱孝清

实务研究

检察机关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实现路径 

许永强 王宏平

民间借贷案件的刑民协同监督研究 

王玄玮

学术盘点

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提供理论支持 

——2021年检察理论研究综述 

谢鹏程 许慧君

与行政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2021年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综述

余凌云 黄 味

民法典施行元年的中国民法学

——2021年民法学研究综述

王利明 龚家侃

疑案精解

冒用客户信息获取并兑换消费积分的行为如何定性

李 翔 胡智强 侯婉颖

“冒用客户名义”行为对盗骗交织案件定性的影响

曲新久

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抗诉必要性审查

——以某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为样本

韩成军

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

没收程序专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韩晓峰 高锋志 尚 弘

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引领

王秀梅

法律解释评析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侯亚辉 刘福谦 吴飞飞

观察与思考

九十年人民检察发展历程的经验启示

闵 钐 赵 丹 张薰尹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证券执法司法问题探析

习 超 曹 宁

前沿动态

因势而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首届专题论坛述要

本刊见习记者 徐慧碧

观点撷要

检察公益诉讼助推食品药品电视违法广告治理

刘丽萍

贯彻刑事检察新理念 优化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

谢小剑 单森林

新时代能动检察的基层实践

李才利

危险作业罪的行为方式解析

邓红梅 吴航帆


专稿


职务犯罪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摘 要: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较普通刑事犯罪既有共性,又有社会关注度高、要求从宽处理动力强劲、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难度大等特殊性。据此,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要高度重视监察机关意见,又要严格依法审查决定案件;既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又要审慎把握从宽幅度,提出量刑建议;既要认真落实法定协商程序,又要先内后外,注重沟通;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多做少说。

关键词:职务犯罪 适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者简介:朱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实务研究


检察机关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实现路径

摘 要:新时代的反恐维稳工作正在实现由稳向治的转变,并在工作目标、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内容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检察机关应积极主动适应这一转变调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探索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有效机制和实现路径,在坚持对暴力恐怖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的同时,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效和优势。

关键词:反恐维稳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法治化 常态化

作者简介:许永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王宏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法学博士。

本文系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机关健全反恐维稳常态化机制研究》(GJ2020B12)的阶段性成果。


民间借贷案件的刑民协同监督研究

摘 要:民间借贷案件中容易出现刑民交叉情形,有可能涉及“套路贷”“职业放贷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虚假诉讼、高利转贷、以犯罪手段非法索债等刑事犯罪。“检例第87号”指导性案例明确了对于此类案件应当采取刑民检察协同监督的办案原则。为履行好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可以从性质界分、实体判定、程序选择等几方面加强研究,对该类案件进行立体式审查,通过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开展协同监督。

关键词:民间借贷 刑民交叉 协同监督

作者简介:王玄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疑案精解


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抗诉必要性审查

——以某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为样本

摘 要:对于实践中发生的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件,检察机关应关注案件中常见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合同生效时间、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处理方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问题,强化抗诉必要性审查,建立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并处理机制,促进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关键词: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争议化解 抗诉必要性审查

作者简介:韩成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


观察与思考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证券执法司法问题探析

摘 要: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市场融合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互联互通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长远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也为证券执法司法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不法投资者可能利用互联互通机制,通过更为隐蔽的手段进行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全面高效的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合作机制,有效防范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为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合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跨境证券执法司法 内幕交易 市场操纵

作者简介:习超,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副院长;曹宁,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副研究员。

本文受香港中文大学学术委员会——香港特区研究资助局重大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编辑:刘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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