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民检察》2022年第6期要目

人民检察杂志 人民检察杂志 2023-03-25

目 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的浙江实践

贾 宇

落实中央《意见》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超过起诉期限检察监督案件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张相军 马 睿

巡回检察改革深化与推进研究专题

监狱巡回检察开展方式样本分析与完善建议

刘福谦等

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研究

张书铭等

看守所巡回检察制度的运行与创新发展

张金凤等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实践探索

刘 颖等

疑案精解

借用POS机盗刷信用卡并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是否构成自洗钱

何 萍 贝金欣 罗明芳

盗刷信用卡并转移犯罪所得的司法认定

王 新

实务研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机制的体系化构建

谭 玲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法律适用探讨

余 敏等

权威解读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理解与适用

丁旭涛 王一鸣 黄 畅

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研究

“跳槽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判定

张海峰 陈 明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解

民本思想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体现与运用

何勤华 张 顺

观察与思考

知识产权检察新型办案组织与机制建设

乌 兰

争 鸣

不服减少罪行起诉决定的申诉应否受理

齐 涛

观点撷要

精准施策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

王 晖 饶红敏

推动少捕慎诉慎押落地基层

冯晓音  叶 岚  谢 凯

 司法机关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孙若尘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的浙江实践

摘 要:浙江省检察机关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把检察侦查工作融入反腐败斗争大局,强化一体统筹,用足用好法定侦查职权,以侦查办案为内生手段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取得较好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办案理念不够科学、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等不足,对此,应从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三大关系、推进“三查融合”、强化办案组织保障、提升检察侦查能力等方面着手,推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反腐败 数字检察 司法工作人员 职务犯罪

作者简介:贾 宇,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落实中央《意见》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超过起诉期限检察监督案件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摘 要: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案件是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重要类型。该类案件在司法审查可得性、检察救济正当性、法律监督与争议化解相关性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现行法虽对起诉期限制度作出了规定,但个案证据、案情、办案人员对法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等因素均影响司法实践对起诉期限的认定。检察机关办理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检察监督案件,首先要审查生效裁判对起诉期限的认定是否正确;对于确实超过起诉期限的,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应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对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犯的,可通过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其提供公法救济,实现从监督到监督纠错、权利救济、解决争议并重。

关键词:超过起诉期限 检察监督 公法救济

作者简介:张相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马 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检察官助理。


巡回检察改革深化与推进研究专题


监狱巡回检察开展方式样本分析与完善建议

摘 要:监狱巡回检察制度运行以来,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运用不断深化、完善,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也存在频次设置、统筹组织等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对此,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制度功能;转变监督理念,提升巡回检察履职效能;深化巡回检察、强化派驻检察,为合理运用四种巡回检察方式打好基础;突出巡回检察重点,充分发挥四种巡回检察方式独特优势;进一步优化组织形式,提升巡回检察质效;抓好落实整改,确保四种巡回检察方式的运用取得实效。

关键词:巡回检察 开展方式 完善路径

作者简介:课题牵头人为刘福谦,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课题参与人为刘灿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检察官助理。课题参与单位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重点调研课题《巡回检察开展方式研究》的成果。


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研究

摘 要: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伴随着巡回检察改革同步产生。与其他几种巡回检察方式相比,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进一步避免了派驻检察和常规巡回检察“熟人监督”等问题,在集中性、突击性、震慑性、实效性等方面展现出更加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巡前培训和准备不足、组织和指挥分散、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不规范、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应通过建立健全巡前准备机制、案件化办理机制、实施执行机制、结果反馈机制、成果转化机制、人才建设机制等,提升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质效。

关键词: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 工作导向 工作机制

作者简介:课题组负责人为张书铭,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执行检察研究中心研究员。课题组成员为龚军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婧媛,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郁勇,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重点调研课题《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研究》的成果。


看守所巡回检察制度的运行与创新发展

摘 要:看守所巡回检察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要求和贯彻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具体体现。由于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刚刚全面推开,经验积累不足,实践中存在工作整体进度不平衡,巡回检察人员力量不足,发现浅层次问题多、深层次问题少,看守所巡回检察与侦查办案融合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此,应明确各级检察院在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强化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健全巡回检察监督体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专业力量辅助办案,推动巡回检察与侦查办案深度融合。

关键词:看守所巡回检察 一体化履职 融合侦查办案

作者简介:课题组负责人为张金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课题组成员为蔡敬文,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毅清,湖南省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重点调研课题《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研究》的成果。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实践探索

摘 要: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两年多来,各地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模式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为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检察方式单一、办案意识不强、机制建设不足、工作责任不明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可借鉴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经验,优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方式、组成人员、内容、办案流程等。同时,研究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办案和评价机制、社区矫正对象权益保障机制、反馈落实整改监督机制等,促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社区矫正监督 巡回检察 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课题组负责人为刘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原二级高级检察官。课题组成员为王亚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谢佳,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曹晶团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何斌团队;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岳晓荣团队;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杨晓东团队;王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邓发强团队。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重点调研课题《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研究》的成果。


实务研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机制的体系化构建

摘 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做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强基导向,构建体系化监督机制:精准发现,找准监督切入点;精准审查,提高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精准度;精准处置,实现同级监督与提请上级监督、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的动态平衡。同时,还应从跟进监督、层级履职、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监督效果的精准化。

关键词:民事检察监督 精准监督 体系化监督机制

作者简介:谭 玲,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法律适用探讨

摘 要: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设罪名,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诸多探讨空间。法益保护方面,其侧重于保护精神层面的社会公共秩序,且与侮辱罪、诽谤罪有明显区别;在英雄范围的认定上,该罪包括在世的英雄,还包括外国人,且对不在世英雄的认定时间范围可划定为近代以来;在行为方式上,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提出不同观点的学术研究行为的性质认定应当审慎,对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或侵占其保护范围内土地和设施的行为是否构成该罪应根据具体情形区别对待。

关键词:英雄烈士 侮辱诽谤 名誉荣誉保护

作者简介:课题组负责人为余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课题组成员为陈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干部;樊京京,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惩治与预防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疑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解


民本思想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体现与运用

摘 要: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本思想发轫于原始社会初期,渊源于夏、商、周三代,确立于春秋战国之际,至秦汉衰微,唐宋以实践行,明清发皇,近代以来又有康梁孙之发挥。在当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民本思想依旧能够以其理论之光辉指引着中华民族砥砺前行。检察工作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抓手,在“以人民为中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充分继承和发扬民本思想,取得了积极成效。

关键词:民惟邦本 民本思想 国家治理 检察工作

作者简介: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教授;张 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徐贺

关于我们

《人民检察》创刊于1956年6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办刊宗旨。它关注检察改革,探索法学新知,交流工作经验,解析司法疑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