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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付廷祥案,如何让人相信司法的公正?


2023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众多律师、诉讼代表人齐聚重庆市涪陵区法院,召开付廷祥案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持续了四天。

据出席庭前会议的律师向家属介绍,会议第一天,付廷祥、付廷伟的辩护人,就涪陵法院案件管辖提出了异议,对合议庭组成的合法性、公诉人的出庭资格提出了质疑,对法官、检察官、鉴定人的回避,提出了建议或申请,并分别详细阐述了理由。同案其他辩护人、犯罪单位诉讼代理人及被告人,多表示同意付廷祥、付廷伟辩护人的意见。

庭前会议的召开,让本案看起来是一个尚未开庭的案件其实,本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且法院已经完成全部庭审程序近两年的案件

完成庭审程序近两年的重审案,还开什么庭前会议呢?
原来,这背后还有一场巨大的惊天风暴。
一:2019由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公安局组成的6·11专案组付廷祥案的侦查,一开始就是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对待的,但除了非法采矿及所谓的寻衅滋事,并无其他案件线索
2019年6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以“付廷祥、秦大东、刘福新、吴海华、秦葵英、熊伟、肖亚波、付廷伟、林剑、吴海燕、罗雪、胡娅、刘世华等人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案件”指定涪陵区公安局管辖。涪陵区公安局于2019年6月12日受案,并于当日立了“付廷祥、付廷伟等人非法采矿案”和“刘福新、刘世华等人寻衅滋事案”。相关材料显示,涪陵区公安局2019年6月12日“在核查涉黑涉恶线索中发现”,付廷祥、付廷伟等人“多次在长江流域非法采砂”;“2015年4月11日,曙光公司因采砂作业干扰渔民捕鱼,与渔民发生纠纷,其中刘福新、刘世华等人无故对渔民实施殴打,致马培娟、孙红娲等人3人受伤”。
涪陵区公安局2019年6月12日立的非法采矿案和寻衅滋事案,正是重庆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案件。之后立的其他案件,要么是涪陵区公安局侦查期间发生的(如秦葵英等人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要么是通过对付廷祥公司人员的全面抓捕、场所的全面搜查发掘出来的(如江都公司虚开发票案等),要么是完全凭想当然立的(如谢培友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要么是发生多年早已处理过、对现实社会没有任何影响的(如代兴龙财物被故意损毁案)。
二:2019年涪陵检察院仅仅指控了虚开发票、非法采矿
2019由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公安局组成的6·11专案组付廷祥案的侦查,一开始就是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对待的,但除了非法采矿及所谓的寻衅滋事,并无其他案件线索。而重庆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具有黑恶性质犯罪嫌疑的案件,自然就是寻衅滋事。但是,从2019年重庆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案件和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及移送审查的案件情况来看,涉及与渔民纠纷的所谓“刘福新、刘世华等人寻衅滋事案”根本就不能成立,公安机关也未作犯罪移送审查起诉,刘世华最终也未被起诉;指定管辖决定书所列诸多所谓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证明并没有犯罪;涪陵公安局立案后“发现”的新案,也均不具有黑恶犯罪性质。——涪陵检察院经对公安机关2019年底移送的付廷祥等人案件进行审查,也未将付廷祥等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仅指控付廷祥构成虚开发票、非法采矿两个罪。
毫无疑问,重庆市公安局无论从何种渠道获得线索从而指定涪陵区公安局管辖付廷祥等人案件,都是有人报假案误导公安机关的结果。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多项“犯罪事实”,所作不起诉决定,尤其是不认定黑恶性质犯罪,公安机关并未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复核!
三:付廷祥上诉后,重庆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且此案件涪陵区政法委评为“先进事迹”
付廷祥非法采矿、虚开发票案经过涪陵区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判有罪的付廷祥等人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
毫无疑问,尽管公安机关对付廷祥等人案件一开始就被误导了,但直至重庆三中院将付廷祥案发回重审,公安、检察机关及涪陵法院、重庆三中院,对付廷祥案的处理,都算得上是理性的,也是相对客观、公正的!
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14日公开发布的《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对象公示》关于涪陵区委政法委先进事迹中也如此描述协调推进有力。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协调小组,组织案件会商48件次,推动办案单位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14件,协调推动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何大权涉黑案、丰都付廷祥案等重要案件依法稳妥办理。
以下图片为涪陵区政法委先进事迹的原始内容摘抄:
四:在案件重审期间,律师指控关键证据存在重大问题,且公诉机关未曾提供证据、在等待宣判的前提下,突然将案件重新立案侦查,回炉再造,并对付廷祥等人案件肆意拔高,加码追诉
然而,就在涪陵法院重审开庭完毕被告人等候法院判决期间付廷祥案却风云突变!一切都进入了非理性状态!
在重审庭审中,律师指出指控证据存在重大问题,申请法庭调取公安机关扣押的U盘——作为鉴定非法采砂数量及价值依据的各种统计表存储介质,法庭同意调取并要求公诉机关三日内将U盘随案移送。但公诉机关未能在法庭要求的时限内提供该证据——一项非常关键的证据。为此,法庭还曾向检察机关发文催要,并要求作出说明。
对向法庭移送审判所需关键证据——电子数据载体U盘负有责任的“611”专案组,未能提供法庭要求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却在庭审结束后的第11天,即2021年7月6日,对付廷祥等人曾经被侦查过而未移送审查起诉,或移送审查而检察机关未予起诉的案件,重新立案侦查,回炉再造,并对付廷祥等人案件肆意拔高,加码追诉。
五:付廷祥等人在原来被移送审查的恶势力犯罪都未被检察机关认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却在2021年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对付廷祥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在原来抓了几十人,检察机关却只起诉了几人,且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恶势力犯罪检察机关也未认定,对第一被告人付廷祥只起诉了非法采矿及虚开发票两个罪,且因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致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直接将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的被告人,立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抓了若干人,还发布通告称“成功打掉了以付廷祥、秦大华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公开征集犯罪线索。新抓的“犯罪嫌疑人”既包括2019年被抓捕关押过而未移送审查起诉或未起诉的人,也包括2019年未被抓捕关押的人,还包括检察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因原判刑期届满而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最终,付廷祥等人在原来被移送审查的恶势力犯罪都未被检察机关认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却在2021年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对付廷祥等人移送审查起诉。其中,原来被指控非法采矿和虚开发票两个罪的付廷祥,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个罪移送审查起诉。
六: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涪陵检察院在2022年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将付廷祥等人变更起诉至涪陵法院
在证据没有根本变化的情况下,检察机关2022年却一反常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大量犯罪,照单全收,在自己之前连恶势力犯罪都未予认定的情况下,却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将付廷祥等人变更起诉至涪陵法院。其中,付廷祥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个罪;付廷祥的弟弟付廷伟、妻子吴海燕、舅舅刘福新以及公司经理林剑,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付廷祥的岳父虽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移送审查,但因病故而未被起诉,只是在变更起诉书里认定了付廷祥已过世的岳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尽管最终被起诉者不足10人,当初的大规模抓人,仍不免让人心有余悸。
在付廷祥等人案件发回重审后已变更起诉过一次的涪陵检察院,在涪陵法院重审完成庭审程序之后,面对公安机关对付廷祥等人的加码追诉,又两次加码对付廷祥等人变更起诉,从而让付廷祥等人陷入了可能被判重刑、公司及家庭财产被全部追缴罚没的恐怖境地。
公安、检察机关在付廷祥案重审期间对付廷祥等人的加码追诉,明显具有对不服公安司法机关追诉的付廷祥等人所作强力抗辩,进行报复的意味。
对付廷祥等人案件的回炉再造,加码追诉,既是对公、检、法之前互相监督制度的破坏,也是对上诉不加刑制度的破坏,不仅严重损害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全是强权对现实司法制度的破坏和践踏!
七:对付廷祥等人的案件不但加码追诉,且公诉团队、合议庭都进行了调整或更换,并有些让他们“戴罪立功”、“将功补过”的意味,这样的行为如何让人相信司法的公正?
对付廷祥等人的加码追诉,给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的恐慌,不只是因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的增加,让被告人面临重审加罪加刑,被告人家庭、公司财产被全部标定待没,面临人财两空。公诉人团队、审判组织的变更,被告人付廷祥投资公司所涉多起案件胜诉的行政判决被尽数撤销改判,有关法院、法官受到问责,也让多位当事人及家属对付廷祥等人案件获得公正审判,感到希望渺茫。
作为发回重审的案件,涪陵法院重审开庭完毕后,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付廷祥等人重新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补充起诉时,原来认定付廷祥等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第一公诉人(涪陵检察院副检察长)被撤换,作为曾经未诉付廷祥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原第二公诉人在与新增三名“调用公诉人”(两人为涪陵区检察院的上级领导机关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人员,一人为与涪陵区检察院平级的南川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组成新公诉团队多了些“将功补过”、“戴罪立功”的意味。
看起来还算公正的原重审合议庭三名法官也被全部更换。而新换的审判长作为曾经判决付廷祥公司行政案件胜诉的环资庭庭长,在所有付廷祥公司胜诉的行政案件判决被重庆高院再审撤销后,被追究责任,遭提醒谈话。涪陵法院的上级法院重庆三中院及涪陵法院的有关领导及法官,也因在涉及付廷祥公司的多个行政案件中的审判行为,而被问责。
基于以上情势,取代原重审合议庭全部成员的新合议庭及新换的审判长,甚至涪陵法院及重庆其他法院,能否公正审理这起案件,都让被告人及辩护人产生了巨大的疑问。
就此,2月6日的庭前会议中,重庆三分检调用本院检察官及下级的南川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涪陵检察院公诉案件的公诉人,以及重审合议庭成员被全部更换,都受到辩护人的全面质疑。
付廷祥案管辖能否改变,涪陵法院是否能够接受辩护人提出的自行回避建议及申请,检察机关及人民法院是否能够公正处理付廷祥案,都值得人们拭目以待。
付廷祥案的辩护人是法律界口碑良好的孙渝、周泽、刘沛谞、王飞、傅达庆、杨矿生等律师,他们一致认为,付廷祥案无论从办案程序还是案件实体均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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