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学校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安排在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5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学制为3.5年。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1.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双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翻译专业为每生12000元/年;风景园林、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会计专业为每生25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2.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住宿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以及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3.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1.学校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各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实行回避制度。硕士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应主动提出回避,并不得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工作。
1.“东北林业大学(东林)-奥克兰大学(奥大)”生态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是由教育部2019年4月15日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开设的研究生项目,计划招生人数10人,学制3年。
培养模式:“1.5+1+0.5”模式:先在东林培养一年半,符合条件的同学,赴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学习,最后半年回东林完成学位论文。
毕业文凭:满足两校学位颁发条件的毕业生将获得东北林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奥克兰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国内学习期间学费80000元/年,出国后,按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2.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3.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登录网站查询(https://yz.nefu.edu.cn/dsjj.htm)或电话咨询各学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点击下方链接跳转至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获得招生简章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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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出品 | 新闻中心 东林新媒体
责任编辑 | 王思邈
编辑 | 肖梓杨(转载自东北林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