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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重要通知!事关春节返乡人员!
2021年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年﹞11 号),要求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该方案所指返乡人员,是指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现对春运期间我省返乡人员管控要求通知如下:
—、针对第一类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在入琼口岸开展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服务工作
春运期间,我省各入琼口岸(包括三港一站)要加强对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服务工作。入琼后,其目的地为行政村(居委会、居),或目的地不是行政村(居委会、居)但需要在此过夜停留的跨省返乡人员(包括本省出省返乡人员),均要求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返乡人员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入琼口岸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采样后放行,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采样后集中等待结果,费用自理。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上报等工作。省指挥部将启动返乡人员登记核查系统,在入琼口岸识别到返乡人员后,将根据返乡人员填写的目的地信息自动派发至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供属地参考。
二、 针对第二类返乡人员,原则上不流动
第二类返乡人员为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的返乡人员。目前我省无中高风险地区,一旦春运期间我省部分地区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则该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返乡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严格按照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措施进行精准管控。
三、 针对第三类返乡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和查验服务工作
冷链、口岸、隔离场所、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重点人员的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第三类返乡人员,即 “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摸清此类人群返乡情况。如需返乡的,由此类人员所在单位 集中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查验,并录入返乡人员登记核查系统,将返乡人员信息自动派发至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供属地参考。
所在单位要督促个人落实返乡相关要求,尽量减少流动,定期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此类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落实疫情防控“四早”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等各项措施,按照工作方案要求, 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
各市县指挥部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乡镇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1年1月24日
吉阳区:88713966,19840744616天涯区:88349869,17784648170海棠区:88810003,13697562482崖州区:88832150,13307596609育才生态区:88953133,13138962307
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