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作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行有所乘”的民生工程,是农村公路“运营好”的最直接体现,对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简称《指南》),明确了农村道路客运服务内容和运营要求,引导各地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持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积极营造农村客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提高认识 厘清农村客运服务内涵01
自2020年全国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客车以来,各地把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创新服务模式,发展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村客运由“开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走得好”转变,但也存在着部分地区对农村客运运营服务的理解不到位、认识不一致、发展导向不鲜明等问题。
《指南》坚持问题导向,基于农村道路客运服务发展现状,提出农村道路客运服务包括班车客运(含公交化运营)、区域经营和预约响应等多种方式,对农村道路客运服务的概念内涵进行了界定,统一农村客运发展认识,丰富农村客运服务内涵,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经营模式,赋予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打造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运行。
优化供给 匹配农村群众出行需求02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农村客运作为“四好农村路”“运营好”的重要体现,要把握好农村客运需求多样化、时间不均衡、季节性变化等特征,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加快农村客运提档升级,精心“运营好”农村公路。
一是提高农村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针对当前农村地区出现的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现象,要求农村客运精准匹配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指南》提出要结合当地地形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出行需求,因地制宜提供客运服务,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针对春耕秋收、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农村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仍显不足的问题,《指南》要求各地加强客流研判,做好运输保障,通过加密客运班次、开行农忙班、赶集班等举措,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急难愁盼问题,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
二是提高农村客运服务供给的适配性。鉴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农村客运需求规模和服务水平差异较大,《指南》鼓励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较大的地区,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或实行班车客运公交化经营,通过加密发车班次、设置固定停靠站点、执行优惠票价等公交化运营方式,更好满足农村群众便捷出行需求。与此同时,《指南》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运营成本和农村群众承受能力,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农村道路客运票制票价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客运健康可持续发展。
明确要求 规范提升农村客运服务03
为充分发挥规范和引导作用,《指南》细化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强化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着力破解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环节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引导各地安全规范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农村地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一是强化规范运营。《指南》明确了不同道路客运服务形式的运营基础、运输组织、运营服务、运输安全等要求,从运营模式、班次调整、运力投放等方面对运输组织进行引导,细化了服务监督、服务设施、车容车貌、服务价格等具体要求,提出了鼓励农村客运融合发展、提高客运车辆配置、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等事项,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运输安全。《指南》明确了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要求落实农村客运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基础,细化了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条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行车安全检查及安全风险管控等要求,提出了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安全生产要求,构建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运运营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指南》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和社会监督投诉处理制度,用足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农村道路客运部分),加强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用,加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指南》作为新发展阶段规范农村客运运营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必将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作者系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