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按揭贷款批不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网友提问:
卖房置换,新房子已经签了,6月底过户,急等卖老房子的钱到账付款。
老房子卖给了绿中介员工,已经网签,但按揭dk在银行审了2个月了,还没消息。银行让继续等。
我急得团团转,再批不下来,新房那边就变成我违约了,上家要罚我双倍定金和双倍中介费。
当初我要在合同里约定一个最晚的付款期限,但中介跟我说合同是标准条款,不能修改。现在怎么办?如果银行要审一年,我就要等一年吗?我实在玩不起了,能不能收回房子,另找人卖啊?我要给买家赔钱吗?
谷律师回答:
标准合同条款不能修改,这就是一句唬人的话。
标准合同都会附带一张空白的补充协议,就是让你们自由约定的。标准条款里面没有规定清楚的,或者条款内容不是你们想要的,都可以在补充协议里另外约定。
显然,付款期限双方可以约定,而且也很有必要约定清楚,尤其是涉及置换,需要卖房的钱来买新房。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当然也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期拖延,法律上会默认买家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付款。
多久算“合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大致要比照通常的放款审核期限。今年以来,银行普遍延长批款时间,两、三个月的时间,在法院那里大概率还是会给的。
即便银行放款不成功,通常也会给买方一个宽限期,让买方另外筹措资金付款。
而且,要解除合同,标准条款里往往还会规定一个催告期,比如说15天。意思就是,卖家要先发函给买家,给买家最后的补救机会。补救不成的,才是合同解除。
这一套程序走下来,新房的付款期已经到了。
而且,即便现在、立刻、马上就能解除合同,如果买家不同意,不配合解网签,房子就卖不掉,问题照样解决不了。即便买家认错,房子重新挂出来卖,这么紧张的时间里,也容易被人压价,一样会有损失。
这位朋友能够做的,恐怕就是盯紧银行,不要通过中介,自己直接问,了解一手情况。如果情况正常,6月底之前放款,还是比收回房子再卖更现实一些。
上家那里,提前做好准备,实在赶不上期限,想其他办法凑齐房款。或者争取得到上家谅解,多给一些宽限期。
对于买家,建议双方尽快书面明确一个最后付款时间。如果超过3个月,或者要求买家赔偿违约金,或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流程解约。不要一味等待。
最后说一句,标准合同文本,追求的是中立,是平衡术,而且只能规定比较普遍性的条款,具体的买卖交易之前,还是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修改、调整。
以后会写对于买卖各方,标准格式合同应该怎样修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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