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工作两相顾:乡村治理转型中村干部性别更替现象的经验阐释
摘要
在乡村治理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村干部年轻化、职业化趋势日益明显,皖南的村干部队伍出现了“男青年退出、女青年进入”的性别更替现象。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和农民家庭分工的策略性调适是村干部性别更替的深层次动因。乡村治理现代化推动村务内容服务化、村干部队伍职业化、村务运作规范化, 以上变化使农村女青年的性别优势凸显。在“一家三制”式新家庭分工模式下, 男青年外出务工保证家庭经济来源, 父代在家务农并向子代提供劳务和经济支持, 使在家的女青年能够从事村务工作, 女青年的村务工资也成为其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与“顾此失彼”的男青年相比,“家庭工作两相顾”成为农村女青年长期、稳定参与乡村公务的重要优势。国家在未来有必要从职业能力建设和社会政策配套两方面加大对女村干部的支持,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关键词
村干部;农村女青年;“一家三制”;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其现代化转型是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在城市化不断加速、人口不断外流的背景下,如何留住农村青年人才,夯实农村产业兴旺、乡风文明和有效治理的人才基础,是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男青年流向城市,农村女青年成为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村女青年进入村“两委”成为村干部,参与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一新现象的内在机理及其政治、社会意义值得深入探讨。
一
问题的提出
笔者近几年在重庆、安徽等地的调查发现,当地农村女青年在村“两委”成员中所占比例超过40%,已然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力。在一向被代表权威的中老年男性主导的村“两委”中,缘何出现众多女青年?
既往研究主要分析了女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及政策机制,突出强调传统性别观念是阻碍妇女参政和女村官发展的主要原因(任杰,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男女平等,但女性参与乡村治理、担任村干部的比例仍然很低,农村女干部存在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闲职多、要职少等现象(刘筱红、陈琼,2005)。相较男性,从夫居的婚姻习俗使已婚妇女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在村社政治结构中处于劣势地位,而娘家是本村或夫家是村中大姓,或者其亲属、家族中有干部身份背景,会为妇女进入村庄权力结构积累社会资本(周秀平、周学军,2007)。还有研究指出,农村社会各群体包括女村干部自身对妇女当村干部持反对或漠视态度,进入村“两委”的妇女主要从事妇联、计生等工作,难以实质性地参与村庄决策(董江爱、赵永霞,2015)。
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纽带以及为国家政权服务的群众组织,在团结妇女服务国家和社会、推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建设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郑长忠,2018),在妇联等组织推动下,农村妇女当村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蒋爱群等,2010)。“配额制”为农村妇女任村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专职专选”成为各地落实妇女参政的有效途径和共同选择(董江爱、赵永霞,2015)。虽然妇女参政的政策供给问题得以解决,但各地仍停留在“形式达标”的政策执行阶段。刘筱红(2019)指出,妇女参政形式化是因为国家推动农村妇女参政的理念主要建立在工具理性(人力资源实用性诉求)而非价值理性(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改革开放以来回归家庭的妇女在表达政治意愿、参与政治活动时面临更高的行动成本。有学者基于全国数据分析指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会影响农村妇女当村干部的比例,东部地区农村妇女对政治参与持偏好型态度的比例、实际参与村务活动的比例均高于中西部地区(郭君平等,2016)。
性别组织化理论指出,性别深深植根于“组织结构和组织生活”之中。当组织允许男性在经济和社会机会分配中具有显著优势时(Acker,2006),当任务分配、人际关系和工作中的互动具有明显的性别界限时(Hearn & Morgan,1990),组织就会表现出性别化的特征。既往研究分析了村“两委”中的性别组织化特征,发现了女性在政策执行和村务工作等不同层面的性别劣势,揭示了女村干部比率低、效能感差的原因。随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发生了显著变化,部分地区农村女干部的比例大幅提升,学界对这一现象尚缺乏深入的学理分析。本文基于对皖南农村的调查,采用乡村治理转型与家庭分工策略变迁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框架,探析农村女性组织化即女性在村干部构成中的占比越来越高的动力机制。
二
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既往研究重点阐释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与困境,但对女性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角色和行动逻辑缺乏关注。从宏观环境看,国家主导的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是女村干部比例提升的制度动力,家庭分工策略的变迁则是女村干部比例提升的社会动力,两类动力机制协同推动农村女青年长期、稳定地参与乡村治理工作。
乡村治理深受国家行政体制转型的影响。近年来,尽管发展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价值伦理、行动重点的选择中存在交错、抵牾等现象(吴金群、刘花花,2021),但中国政府自上而下都体现出服务型政权的特征(赵晓峰,2021)。在此背景下,县乡基层政府也表现出从汲取型、管制型政府向分配型、服务型政府转变的特征。乡村治理的中心工作,从收取农业税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管理性工作转变为为民办事、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等服务性工作。韩鹏云(2020)指出,乡村治理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乡村治理体制标准化、乡村治理机制制度化等特征。如今,发端于城市的网格化治理模式、市民热线模式正在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的服务化和技术化转向。本文将乡村治理现代化操作化为村务内容服务化、村务工作者职业化、村务运作规范化三个维度。总体而言,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农村女青年进入村“两委”提供了制度机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民的生活与消费方式与城市日渐趋同,农民的家庭生计日益离不开他们在城市的务工收入。在此背景下,农民家庭分工模式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模式转变为有弹性的“一家三制”式新分工模式。所谓“一家三制”式分工模式,是指男青年在城市务工、女青年在县城或乡镇伴读半工(一边陪读一边工作)、年长的父母在村务农并协助抚育孙辈。“80 后”青年通常兄弟姐妹数量较少,父母为其积累了一定的财富,父代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能为子代家庭提供经济与劳务支持,使得青年子女有更多时间参与社会劳动并积极参与村“两委”工作(孟庆渡,2022)。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 1 所示。
本文的案例材料来自笔者及课题组成员于 2021 年 5 月在皖南潞县两镇(J 镇和 S 镇)农村的驻点调查,调查时间累计 10 天,采用深度访谈法,访谈对象包括县农业局干部(5 人)、乡镇干部(10 人)、村干部(10 人)、在村女青年(10 人)及普通村民等。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笔者同时查阅了地方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J 镇是县政府所在的城郊镇,有 8 个县城社区和 27 个行政村;S 镇是距离县城有 20 公里路程的工农业混合型乡镇,有 9 个行政村;两镇在资料和数据方面形成对照与互补。本文研究对象是在村“两委”工作、年龄在 16~35 岁之间的农村女青年(注:年龄计算公式为调查年份 2021减去受访者的出生年份),包括村“两委”委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统称为女村干部。遵循学界惯例,文中的省级以下地名和受访对象人名皆为化名。
三
村干部队伍中的性别更替现象
自2006 年农业税费取消以来,村干部队伍发生重要变化,突出表现为主职村干部富人化(魏程琳、王木林,2021),以及普通村干部年轻化、女性化——35 岁以下的男青年越来越少、女青年越来越多。
随着女性能力的增强和家庭地位的提升,农村社会对女性当村干部的态度越来越积极、开放。皖南潞县 J 镇、S 镇的村“两委”在 2018 年换届之后,女性在村“两委”中的占比分别为 58.92%、47.76%(如表 1 所示),是 2020 年全国平均水平(24.20%)的 2.43 倍(国家统计局,2021)。
由表 1 可知:J 镇 27 个村“两委”共有成员185人,其中女性有109人(占比 58.9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员有 144 人(占比 77.84%);35 岁以下的青年有 64 人(占比 34.60%)。J 镇所辖 8 个县城社区居“两委”中的女性占比(70.31%)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87.50%)则更高,但 35 岁以下青年的占比为 21.88%,低于 J 镇和 S 镇的村“两委”,这与县城社区居“两委”较早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女青年有关。S 镇 9 个村“两委”成员中女性占比为 47.76%。
在由中老年男性主导的传统乡村政治体系中,男青年和各年龄段女性都鲜有机会进入村庄政治中心,乡村治理转型为青年人进村“两委”提供了机会。以 2006 年农业税费取消为界,皖南村干部队伍中的男青年逐渐增多。2016 年前后,由于村务工作所需时间越来越多,村干部获得兼业性收入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男青年逐渐退出村“两委”。以 J 镇 J 村为例,该村 10 名村“两委”干部中有 6 名女性,其中 5 名是2016 年以后替补入职,年龄皆在 35 岁以下。表 2 呈现了 J 村村“两委”现任成员及离职人员的信息。
由表 2 可知:尽管该村村干部队伍中男女都有离职现象,但村“两委”2016 年之后新招录的成员都是女青年。经过调整之后,村“两委”中的男性成员从 2016 年的 7 名降到 2020 年的 4 名,女性成员相应地从 3 名增加至 6 名,呈现出村“两委”成员的“性别更替”现象。目前该村村“两委”中唯一的 35 岁以下的男青年龙某,在 2021 年已三次提出辞职,其主诉原因是“工资收入低,继续当村干部可能连老婆都找不到”。
为进一步验证村“两委”成员中的“性别更替”现象,课题组从 S 镇党政办获取了该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在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间的离职情况,如表 3 所示。据统计,S 镇 9 个村的村“两委”共有成员 67 人,三年间离职 10 人,其中女性 1 人、男性 9 人。除 2 人因违纪被辞退外,其余 8 人皆为主动辞职。在主动离职的人中,有 6 人在 36 岁以下,另外 2 人的年龄分别为 43 岁和 47 岁,皆为中青年人;从动因看,报酬待遇低是男性村干部离职的主要原因。
表 3 仅统计了村“两委”委员的信息,未将村“两委”中的非班子成员包括在内,例如党建文书、扶贫专员、卫计专员、后备干部等人员。因此通过这一统计口径获得的离职人员数据低于实际发生的离职人员数。
以上数据表明,村“两委”成员正在经历年龄更替和性别更替,村干部队伍越来越年轻、女性成员越来越多。综合两镇农村调查情况后发现,当地农村男青年在村务工作和家庭经济生活两方面普遍面临着顾此失彼的困境,养育子女、房贷、车贷等经济压力使他们无法继续担任薪酬较低的村干部职务,退出成为其理性选择。
“年富力强的男性,很难留在村里当干部。当村干部与他们在外地打工、经商的收入相差太大。一个本地中年妇女,每周无休息日地工作(例如制衣),一年可挣 10 万元左右,而有能力的男人,一年能挣 10 万~20 万元。现在消费压力大,养孩子成本高,家里的男性不得不出去挣钱。”(皖南 S 镇党委书记)
进一步调查显示,J 镇、S 镇两镇村 / 居“两委”中 35 岁以下的成员以女性为主,她们中大多数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皖南农村村“两委”通过吸纳女青年完成了村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知识化。皖南农村村“两委”成员在性别结构和组织架构上与城市居“两委”越来越接近,这实际上是由更为宏观的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所导致。
四
乡村治理现代化:
农村女青年进村“两委”的制度机遇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确立的各项妇女权益制度为乡村妇女参政提供了制度基础。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推动村务内容服务化、村务人员职业化和村务运作规范化,使农村女青年与村务工作具有更高的适配度。
(一)乡村治理内容的服务化取向
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将为民服务的权能从地方性力量(宗族)收归国家,随后通过央地分权、政社关系调整优化服务权能配置(韩鹏云,2020)。作为对发展型政府的反思和超越,服务型政府重视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强调政府应提供普惠型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郁建兴、高翔,2012)。2007 年以来,我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体和环保等民生性财政支出逐渐提升, 基层政府工作内容从资源汲取转变为资源分配和服务供给(黄潇、王海霞,2022)。作为政策执行的最基层组织,村“两委”的行动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项目资源的最终效果。
以 2006 年农业税费取消为标志,村“两委”的经济汲取职能、强制权能被取消。村“两委”的主要工作变为承接国家项目资源用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村“两委”的中心工作与城市居委会越来越接近,具体而言,村“两委”的中心工作在 2006 年之前主要是农业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工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在 2006 年之后逐渐转向公共服务、环境建设和生活治理。
在村务工作越来越强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背景下,女性的细致、认真、柔和等优势开始凸显。在城市居“两委”中,女性成员比例一直在 50% 左右(国家统计局,2021),如果将非居“两委”成员的社区工作者和临时聘用人员也计算在内,居“两委”工作成员中的女性成员比例将更高。职业属性与性别气质的适配度充分体现在不同的职业领域,例如在内勤和窗口服务的工作领域,女性职员更多,而在外勤和涉及强制管理的工作领域(比如城市管理和警察部门),男性职员更多。从这个角度看,皖南农村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村务工作者,实际上是村务内容服务化、城乡治理一体化的内在需求。
(二)乡村治理工作者的职业化取向
习近平(2020 :118-130)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实践中以信息化、规范化为基本特征,这直接推动村干部队伍的职业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内在地要求村干部队伍全职化、知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村干部职业的兼业属性相悖,相当一部分男青年不得不退出村干部队伍。既有村干部无法满足智能化办公要求——熟练应用 Word/Excel 等软件、具备阅读写作的能力,之前那些具备地方性知识与工作能力的中老年农民被排斥在村“两委”组织之外。
为留住乡村工作人才,各地政府大幅提升村“两委”干部的误工补贴,多数中西部农村的村“两委”干部补贴已达到 2500 元 / 月左右。然而,在村级组织行政化、村干部全职化背景下(史明萍,2019),这些原本属于误工补贴的资金成为村干部的主要收入。在此之前,村民担任村干部属于兼业行为,他们能够采用灵活的时间和方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既不耽误农业生产又能维持村社秩序。而村干部全职化的转向对村级组织的直接冲击是将男青年“挤”出村“两委”干部体系,这进一步加重了村干部兼顾传统事务和新事务的负担。他们既要处理传统的公共治理事务,例如秸秆禁烧、矛盾纠纷调解、山林防火、公共设施建设等,还要面对近几年出现的新事务,例如条线部门的信息报表填报、党建专报、扶贫自评报告等。
为达到乡村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的目标,自 2015 年起,皖南潞县的村 / 居“两委”临聘人员的招聘明确要求应聘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35 岁。这一应聘要求使对农村生活有丰富工作经验但年龄超出 35 岁的女性被排除在外,而符合条件的农村男青年又不愿进来,因此返乡女青年成为最匹配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群体。在村“两委”成员稀少的情况下,具有临聘工作经验的农村女青年成为村“两委”成员的重要来源。由此可见,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为农村女青年实质性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机遇。
(三)村务运作的规范化取向
随着村务中心工作内容和村务工作队伍的调整,现代村务运作越来越强调规范化,具体表现为专职化、窗口化、档案化。
第一,工作角色专职化。村“两委”成员中除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和村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等领导角色外,还包括治保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计生专干、扶贫专干、党建文书、网格员、后备干部(办公室人员)等专业角色。在干部人数受限情况下,基层会采取村委成员与支部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兼任专职干部的变通策略。随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上级政府部门要求专人专职以保证工作质量,例如潞县各村的扶贫专干、党建文书就必须是专职人员。调查发现,除个别妇女担任村支书、村主任外,绝大多数女性村“两委”成员负责专业领域的工作内容。相比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工作内容相对混合的工作岗位,专职干部更能体现科层制的专业化特征,这为更多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提供了机会。
第二,工作场域窗口化。在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和村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绝大多数村“两委”拥有独立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为民服务大厅成为村级治理现代化的标配。在大厅窗口值班服务的人员通常是女村干部,她们一方面负责对接上级条线部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信息搜集、报表填报工作,例如高龄人员、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的年度信息更新;另一方面负责对接村民日常诉求,例如为村民盖章、代办低保业务、答复政策咨询、发放福利品、核算土地流转经费等。女干部的专职化及其工作地带的窗口化,满足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诉求,也将为数不多的男干部和主职干部从日常琐碎的内务中“解放”出来,使其有精力处理文案事务之外的群众事务。
第三,工作内容档案化。后税费时代以来,国家向农村输入项目资源,一方面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出现项目资金被挪用、贪污、误投等问题。为提升项目资源运转规范化程度,地方政府不断加强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纪检监督,强化对村务工作的痕迹管理。为做好痕迹管理,村“两委”投入大量人力从事文书工作。地方政府在村“两委”中设立各类专干职务,既是政府条线部门搜集、传达信息的需要,也是村务痕迹管理的内在要求。档案痕迹管理工作量的增加,使得女村干部精细、内敛、认真的性格特点进一步成为其职业优势。
当前村务工作的专职化、窗口化和档案化特征,凸显出乡村治理强调专业水准、服务态度和档案管理能力的发展取向。而村务工作复杂度和难度的下降,为包括农村女青年在内的各类人员(大学生、选调生、挂职干部等)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更多可能。
五
“一家三制”:
农村女青年进村“两委”的家庭支持
乡村治理对年轻村干部的需求和男青年退出村“两委”的现实情形,为返乡女青年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机遇结构。然而,工作与家庭的冲突一直困扰着职场女性。如果日常工作无法与家庭分工、子女教育相契合,同时如果没有父辈支持,农村女青年也很难持续在村“两委”工作下去。
(一)“一家三制”式分工模式
农村青年家庭面对经济压力的策略使家庭分工进一步理性化,即实行“一家三制”分工模式,形成“半工半耕伴读”的家庭劳动力配置格局(刘超,2022)。“一家三制”所指的现象是:家庭中的男青年在城市务工,嵌入现代工业生产体制;女青年在县乡教育资源集聚区伴读子女,嵌入现代教育体制;老年人在村务农并为子代家庭提供支持,嵌入农业生产体制。
相较于父代家庭,新生代的农民家庭更加注重子女教育,其家庭分工不再以经济收益最大化为中心,而是在经济收益、子女教育和家庭生活之间谋求平衡。根据我们粗略估算,潞县乡村一个四口之家一年开支在 7 万元左右:水、电、网络、燃气以及日常食材等开销约 2.4 万元,一个子女一年需要 1万 ~ 2 万元的生活、学习费用;此外,每户每年 5000 元左右的人情费,大人穿衣、出行(私家车保养)、社交及男人抽烟费用等每年需要 1 万元左右。在家庭生活、子女养育和社交出行成为硬性开支的背景下,压缩开支意味着降低生活水准。因此,在家照料、伴读子女的女性也会利用闲暇时间从事社会劳动,形成家庭全劳动力进入市场的格局。
相较中西部农村,皖南潞县因在长三角经济圈的辐射范围内,县域工商业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地方就业机会较多。中青年男女如果在县工业园区上班,月工资 7000 元左右。当地男青年多外出从事地平抛光工作,平均工资为 1.2 万元 / 月;女青年则多在湖州从事制衣工作,月工资 8000 元左右;70 岁左右的老人则种田、打零工,务工报酬为每天 80~100 元。与中西部县城不同,潞县农民在“一家三制”式家庭分工的实践中,青年男女既可以选择在县域务工,也可以到省市以外地区务工。表 4 汇总了潞县 4 个村庄 15 位女村干部的家庭分工情况,其中 35 岁以下的女村干部有 12 位。
如表 4 所示,在 11 位已婚农村女青年的配偶中,有 2 位在外地务工,其余 9 位皆在县域范围内务工、经商,年收入在 4 万元~6 万元的有 2 位,在 8 万元~15 万元的有 7 位。而皖南潞县村 / 居“两委”成员中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为 2200 元 / 月,年终奖每人 1.8 万元左右,再加上秸秆禁烧治理专项经费 3000~5000 元 / 人,一年收入也达 4.8 万元左右,基本保证家庭日常开销。可见,女村干部的收入已成为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夫妻协同、代际合作成为青年农民家庭平衡家庭收入和子女教育的微观机制。
(二)农村女青年“伴读半工”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实现居住城市化(县城有房),他们的子女则背负着通过教育实现就业城市化的使命。有学者指出,在教育市场化、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和高考改革的背景下,父代的财富与意愿越来越超越子代的能力和努力成为影响教育获得的关键因素,农民家庭开始奉行子女学业至上的保护主义逻辑(王旭清,2021 ;班涛、张茸,2022)。以子女教育为先的新家庭分工模式,使得隔代抚养模式衰弱,母亲成为抚养与教育子女的最佳人选。
通常情况下,农村已婚青年女性可能在子女 3~6 岁之间外出务工,自子女读小学起则长期在家陪伴子女,一直到高考结束。激烈的教育竞争使母亲们精神高度紧张,她们一方面为子女报各类辅导班、兴趣班,增加子女升学的胜算;另一方面积极开源节流,为子女教育竞争、进城发展积累经济实力。同时,为了揭掉“懒惰”“享清福”“劳动价值低”等负面标签,相当部分伴读母亲利用闲暇时间在学校附近务工。
潞县教育资源分布相对均衡,乡镇教育水平及其升学率能够满足农民家庭的教育需求。因而,在子女小学、初中阶段,母亲在家陪读而非进县城租房陪读成为主流选择,这将多数已婚青年女性留在乡村地区。距离潞县县城 20 公里的 S 镇,镇上遍布成衣制作小作坊,其主要劳动力是在家伴读子女的女青年,有些厂商直接将制衣作坊搬到农村,更加方便陪读母亲们来上班,陪读母亲除去家务劳动和休息时间,每天能工作 5~6 个小时,一个月能获得 3000 元左右的务工收入。相比之下,农村女青年进村“两委”工作,在时间弹性、工作强度和工资回报上则具有明显优势。村“两委”成员中的女青年多数从事专职工作,业务内容相对单一,能保证产假和节假日的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她们可以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前下班。
个案 1 :WQ,女,1990 年出生,丈夫在外打工,婆婆有慢性病,自己接送孩子上下学。她送孩子去学校之后到村委会上班,下午 3 点再去接孩子放学,孩子回家后由婆婆帮忙照看。WQ 说:“有时去镇政府送个材料,顺带就下班了。”(皖南 J 村女村干部)
在家庭分工中,照顾子女是农村女青年的主要责任,如果将女性在家照顾子女和老人的劳动折算为金钱,其家庭经济贡献不比男性低。但如果女性在家没有工作收入,男性在外务工纯收入的一半左右将被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家庭经济资本积累的速度就会下降。如此看来,农村女青年通过担任村“两委”成员获得的工资性收入虽然不算高,但对家庭发展“很重要”。
(三)父代家庭对女村干部的支持
在现代社会,父权和亲属网络失去了对子代核心家庭的控制和支配的权力,转而成为一种互助的力量(唐灿,2010)。新生代农村女青年之所以能够从容地在家伴读子女,多数是因为父辈为其支付了初始城市化的成本,并为其提供持续的代际支持(雒珊,2023)。随着全国婚姻市场要价的攀升,新生代农民工结婚时,父母为其买车买房几乎成为份内之事。通常情况下,父母至少要为即将结婚的子女支付县城住房的“首付款”,子代婚后还会理性地选择与父代家庭捆绑在一起,向父代转移生活与消费的压力,从父辈那里获得持续的经济支持(魏程琳,2015)。
个案 2 :YJ,女,1997 年出生。2019 年,YJ 经人介绍来到 J 村村委会工作,每天骑电动车到村里上班,单程 15 分钟。YJ 说:“我丈夫在县交警大队做辅警,月收入 3000 多元。我爸是小包工头,我妈帮我带孩子,还负责我家的买菜开销。婆婆在县城开超市,她不看孩子,但每个月给我 1000 多元,婚房是婆婆全款买的。我们感觉生活挺幸福的。”(皖南 J 村女村干部)
在娘家与婆家的合力支持下,“80 后”“90 后”的农村青年不用再像父辈一样让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留守在家、自己外出打工挣钱。潞县的调查发现,不少“90 后”女青年返回县城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县城关系圈子比较小,办事能找到熟人,工作环境很舒服”(个案 2 :YJ)。每逢节假日,县乡之间的农村女青年能相约一起逛商场、喝茶、打游戏、看电影,或者带娃逛公园和游乐场,过着与城市居民相似的生活。返乡女青年通过时尚消费重构和维持着自身中产身份的形象,她们在成为乡村生活现代化主力军的同时,也面临着因消费而带来的经济负担(赵杜灵,2021)。父辈持续、无偿地为子代提供劳务和经济支持,实现了“一家三制”分工的稳定性。女青年在家抚育子女,离不开父母的支持,在家务农或在附近打零工的父辈成为她们随时可以调动的劳务资源。父辈通过隔代照料孙子女、帮助料理家务为子代提供时间支持,大大提升了农村女性参加非农劳动的比例,使她们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工资收入。
个案 3 :WYF,女,1991 年出生,有两个孩子,婆婆在家带孩子,公公在开发区企业里上班(年收入 6 万元左右),丈夫在山东秦皇岛做门窗(年收入 8 万元左右),她在村“两委”工作(年收入 5万元左右)。(皖南 J 村女干部)
从现实情况看,农村女青年进村“两委”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得益于乡村治理转型与家庭分工策略调整的协同作用。在时间上相对灵活和自由的村务工作,以及家庭内部的夫妻分工和代际支持,使农村女青年实现了“家庭工作两相顾”的愿景。
六
结论与讨论
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妇女在各个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在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的农村地区,女性已成为乡村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主力军。既往研究未能对女性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角色和行动逻辑做出深入解释。为理解这一社会新现象,本文提出“乡村治理转型—家庭分工策略调适”的综合分析框架。
在农村女青年当村干部的具体实践中,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推动村务内容服务化、村务人员职业化、村务运作规范化,使农村女青年的职业优势凸显。在“一家三制”新家庭分工模式下,家庭内部的代际分工与支持、性别分工与互补,使农村女青年能够较为稳定地在村“两委”工作。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时期,既往阻碍女性当村干部的家庭与性别因素已经转化为她们的优势和资源。
刘筱红(2019)提出,尽管近年来女性成员在村“两委”中的比例大幅提升,但仍限于“观政”而非“参政”。然而,当村“两委”组织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50% 左右时,农村女性就会成为实质性参与乡村治理的“村干部”。她们在从事窗口服务、文书写作、数据整理等工作时,推动了乡村治理信息化、规范化,提升了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职干部的外勤工作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乡村干部认为女性当村干部会弱化乡村的治理能力,因为外勤工作更适合男性,例如矛盾纠纷调解、征地拆迁、道路坑塘堰坝修建等。但是事实上,女性村干部经过几年的锻炼也能胜任秸秆禁烧、包联村组、防汛抗旱、帮扶贫困户等外勤工作。从长远看,随着乡村治理服务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提升,经过村务训练的农村女青年采用柔性治理策略,完全能够有效应对基层治理的复杂情形,亦能满足基层政权的服务化取向。
在乡村青壮年人口不断外流的背景下,农村女青年成为乡村治理的宝贵人力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力量。因此,农村女青年从事村“两委”工作需要更为宽松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环境予以支持。首先,农村女性在乡村治理方面的主体意识和领导能力还有待提升。当前农村女干部任职比例的上升,是男性成员主动退出而非男女村民竞争的结果。长期以来,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未能得到有意识的培养和训练。基于此,地方政府有必要针对女性村“两委”干部和后备女干部,开展村务现代化、群众工作、项目管理和农业经营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组织需要有意识地推动女村务工作者的“轮岗”,全面提升她们主持社区工作的能力。同时,地方政府还需要不断改善女村干部的职业环境,通过组织文化、女性空间、项目活动等为其职业环境的完善提供各种支持,从而提升她们的职业预期、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稳定性(Fogarty et al.,2016)。
其次,乡村地区的“性别组织化”现象仍然突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需要营造开明包容的社会文化氛围,为在地女青年参与公共服务、担当公共治理角色提供社会合法性支持。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包括女性在内的多数村民仍然认为女性不适合担任村干部,这造成村干部队伍后继无人、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力和治理能力弱化等问题。因此,各地应多方引才聚才并注重发挥外嫁女、女专家、女干部的社会工作优势,营造积极向上、机会平等的新乡风,挖掘本土人力资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我国东南地区出现的“外嫁女联谊会”积极推动村社集体文化生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族社会组织形式(王倩楠、何雪松,2020)。
最后,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置以女村干部为牵头人的小微公共项目,解决女村干部“虚职化”的问题。农村女干部在家庭和社区中的时间较男性更长,在乡村更有机会与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打成一片,能够强化基层政权与弱势农民群体的联系。基于此,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议程设置,鼓励妇联组织和女村干部积极申请并主持与养老、妇女就业、儿童托管、社区微自治等相关的项目,强化女村干部的社区工作优势。近几年,全国各地妇联推动的“美丽家园”活动已成为村社微自治的重要载体,地方政府可以继续拓展相似的活动,不断提升村社的活力和人气。
责任编辑:康 岚
《当代青年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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