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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岁月:往事琐忆

鹰眼观新 2023-05-01

作者:徐小斌。

鹰眼观大地,社会新闻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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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关于吃的记忆是在交通大学的那间平房里。

傍晩,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妈妈把她嚼碎的炸馒头喂给我——现在想想也要恶心,那时却吃得又香又甜。

若干年后我偶然看见一只母鸽子喂小鸽子的情形,也是同样的方法,不过小鸽子是一群,而且特别主动,那母鸽子的嘴被撕得鲜血淋漓,令人感叹母爱的伟大。

小时候喜欢吃炸馒头和煎鸡蛋,特别是那种溏心蛋,稀稀的蛋黄被薄薄的一层蛋青透明地遮蔽着,只消用嘴一嘬便可把蛋黄吸人口中,那一种特殊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

再就是白馒头蘸花生酱,百吃不厌。那时的花生酱味很醇正,加上自家蒸的白馒头,热腾腾的一顿能吃一两个,人便也长得像白面馒头似的。

我家祖籍湖北,有吃鱼的传统,外婆又是做鱼里手,因此在六七岁之前没断过吃鱼。尤其爱吃鱼眼。小时候我比一般小孩的眼睛更明亮,外婆便说是因了爱吃鱼眼的原故。

最想去的是广济寺的“居士林”。外婆是佛教徒,一个月总要去做两次佛事。对于我们来说,那真是快乐无比的日子。因为佛事之后便是素斋。

无非是些素鱼素肉素鸡之类,统统都是豆制品,但做得精致,且因小孩们总是吃别人的东西香,所以姊妹们想起那素斋便馋涎欲滴。

到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每每为此争得打架——因为外婆每次只能槜带一人,自然大姐被优先考虑,我和二姐则败北下来,一个吼声震天,一个哭声动地。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平添了许多票证,包括“高级点心票”。所以那时有“高级点心高级糖,高级老太太上茅房”一类的童谣,显示了吃不起高级点心的孩子对吃得起高级点心的孩子的仇视和轻蔑。

按照父亲的职称,自然也享有高级点心票。但家里僧多粥少,总是不够分。只有一次香甜地吃足了马蹄酥,并为此生了一场病。

病中,妈妈和外婆轮番回忆起她们当年爱吃的东西,让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么美好,竟然有那么多我从没吃过,并且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

后来我忽然惊奇地发现,妈妈、外婆和我一样喜欢画饼充饥——她们在谈吃的时候眼睛闪闪发光,一点儿也不亚于我眼中的光芒,这种谈话最后总是在长叹一声中结束,然后眼中的光便熄灭了。

应该说,自然灾害的影响对我家来说并不大。不过是有时在白面里裹上棒子面,名字也起得很好听,叫做金裹银。

隔壁同岁的男孩小乖却没有我这么好的运气。每天都要去挖野菜,有时还能挖到蘑菇——不过大多数时候挖到的只是一种像蘑菇的东西,叫做狗尿苔。

然而比起东北兵团来,这一切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在兵团五年,只吃过一次米饭炒菜。

那是在刚去的时候,连里开恩放了一天假,于是大家纷纷去德都县城照相,中午就在那儿找了个饭馆。东北的大米一粒粒的透明而香糯,口感特别好,吃这样的米简直不需要什么菜。

那菜不过是肉片青椒和酸菜豆腐,都切得像东北的一切那样硕大,我们在苍蝇的嗡嗡声中嘬完了最后一口汤——那一种回味整整延续了五年之久。

连队的伙食永远是菜汤馒头。有时因为伙房打夜班碰翻了煤油灯,菜汤里便充溢着煤油味。馒头常常是发了芽的麦面又黑又粘。

实在熬不住只好装一回病,吃碗病号饭过过瘾。所谓病号饭,不过是擀点面条用酱油一煮,加点葱花味精而已,但在那时却是我们的佳肴了。

自然也有打牙祭的时候。有一回家里寄来了腊肉,正巧有黄豆和土豆,就把土豆用灶灰烤了,满满地煮了一锅腊肉黄豆汤。

七八个人围在火炉边,每人手中拿一把小勺,加了酱油膏和味精,当第一层鲜亮的油珠浮起来的时候,勺便纷纷落下去,这一下,宁肯舌尖烫起泡也不再撒嘴了。

我相信,吃遍世界也不会再有比那锅腊肉黄豆汤更好吃的东西。那一个冬天的晚上,有蓝的雪花静静地飘落。


穿

十七岁之后便没让家里买过衣裳。说起来很骄傲的,其实也有种隐隐的心酸。

妈妈最后一次带我买衣裳,是在我去东北兵团的前一个礼拜。像是生离死别似的,家里忽然对我慷慨起来,使人想起当年武都头在死囚牢里忽然得了一顿好酒菜款待。

我却缺乏他“临死也要做个饭鬼”的气魄,眼睛瞟着那时最昂贵的宽条绒,手却只敢怯怯地指向价钱最低廉的那一片。

虽然价廉,却力求物美。加上还有一点私心:在蓝蚁之国中悄悄显出一点特色,既不能被人骂,又要与众不同,这便十分的难了。

小时候常常做公主、王后一类的游戏,组织者是隔壁的一个大女孩,我们唤她做“七姐”的。

“七姐”很能干,大院里二三十个孩子她能召之即来,呼之即去。不知为什么她每每定我为公主。

因为可以戴七姐家的漂亮首饰,包括一种十分精致的骨质手镯和沉甸甸的玉石项链。七姐还要亲自为我梳头——梳十七根辫子,大约扮的是阿拉伯公主。

然后所有的女孩子都化了妆,轰轰烈烈地拥着我,从少年之家一直走到靶场。我们这种壮举连大人们也爱看的,那是六十年代初的事。

当时我最喜欢的是一位做绢人的张太太。她的先生是那时交大图书馆的馆长。她念过大学却一点没有学究气,十分的文雅又待人和气,做的绢人精妙异常,是专门供出口的,后来我无论在哪儿也没见过那样的绢人。

她的服饰总是美得意外。譬如一件黑丝绒旗袍,领口上一定要有一枚水晶饰针;米色东方绸大襟外罩就配上黑底红花丝质披肩;夏天常穿一套白色麻纱衫裤,那种半透明的白穿在谁身了也要脏,她穿着却是纤尘不染。配上那张秀美的化着淡妆的脸,很有一种特殊的韵味。

所以小时候我一见到张太太,便盼着自己快快地长。这大概便是我最早的资产阶级思想了。不过即使在斗私批修的高潮中我也没把它亮出来说给人听。

母亲年轻时偶然也妆扮一下,总归没有旧照片上的漂亮。挨到文化大革命,就更素气了。旧照片也被大姐铰碎从下水道冲走。

张太太被抄了家,第二天便投河自尽了。据说抄出了钻戒和紫貂。奇怪的是当时人们都很麻木,这样的消息一点不能引起轰动。

十七岁那年从兵团回家探亲,正当“花季”,市面上却仍是一片萧瑟。好不容易在王府井找到了一家“益民商店”,专门卖出口转内销服装的,这地方立刻成了沙漠里的绿洲。

我在兵团月工资三十二元,每月七元饭费,五元零花,还要剩下二十元。寄了一些给家里,手上还剩了百十来块,也算是当时同龄人中的“大款”了,便毫不吝惜地花在穿上。

那时买的衣裳结实得奇怪,怎么穿也穿不坏。一直到去年,才给了做小时工的阿姨,还像刚买了一个月似的。

心里终归还记挂着那几件旗袍。有一次,趁着“倒箱子”的机会,怯生生地向母亲提了要求。

因想着那件西洋红的实在漂亮得不敢要,便舍而求其次,要了那梨黄的,母亲答应得倒很痛快。

谁知觊觎者并不止我一人。待那旗袍到我手里,已变成了一件大襟短衫。我惊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大姐已抢先要了西洋红旗袍并剪去梨黄色的一半。那时她已去了三线工厂,已经对当初破四旧的行为表示悔恨了。

为了补偿,母亲又将那丝旗袍给了我。这件丝旗袍,直到结婚之后才穿过一回。丈夫却并不认为太好。且领口已经小了,只好用一枚领针别起来,到底没有张太太那般的风韵。



小时候,特别是弟弟尚未出生的那几年,我可以说是嗜玩如命。最好玩的地方自然是“下坡”。

交通大学幼儿园再往东有一约四十五度的斜坡,下去之后便能看见几排平房,平房前有一条小河,河边的青苔显出森森细细的美。

常有白鸭在河上游。沿河往西去,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那里荒草没顶,野花盛开,是我童年时代的乐园。

从闻到春的气息开始,这片荒草甸子便喧腾起来。夏天则是这里的极盛时代。整个大院的孩子们好像都集中到了这儿。有用网子粘蜻蜓的,有釆野花、采麻果的,有捉迷藏的,有逮昆虫的,还有捡矿石的……

三伏天的大中午,不动弹还出汗呢。就那么汗水滴滴的在荒草丛中穿梭似的跑,在震耳欲聋的蝉鸣声中,嗅着野麻果的气味。

到了夜晚,这里更是美得奇特:萤火虫在草叶间闪着蓝幽幽的光,纺织娘低吟着,寂静中流动着神秘,我们拿着火柴盒跑来跑地去捕捉着蓝色的光点,光脚丫儿被露水浸得凉津津的。

说到气味,我有个发现:四季似乎都有它独特的气味。夏天的傍晚更是有一种气味勾着孩子往外跑。小的时候我无数次地感受到了,却说不出来。

那是一种饱和得快要爆裂的东西,犹如吹得透明的玻璃泡,不,它是柔软的,暖融融的,不断地膨胀着,紧紧地包围着你,让你不断地吻着它,于是你周身发胀,没法儿坐在家里乖乖地吃饭,只想浸泡在那种气味中慢慢发酵直到自己也化成同样的气体……

“卖蒜哩,什么蒜?青皮萝卜紫皮蒜……”

“锯锅锯碗锯大缸,缸里有个小姑娘,十几啦?十五啦,再呆一年就娶啦!”

“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捞个小尾巴尾巴尾巴……鱼!”

每到夏夜,这样的歌谣便此起彼伏,融化在那种特殊的气味里,变为更大的诱惑……

奇怪的是,做这种游戏的时候我每每会输。比方说,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人当作“小尾巴鱼”捞住,无论怎样也难逃法网。

说“再呆一年就娶啦”的时候,需要事先迅速地找好搭档,我却常常被大家忽然抛弃,变为嫁不出去的“小姑娘”。



特别喜欢下雨。喜欢看雨后的虹。更喜欢捡雨后石子。

那时的交大还没有柏油路,路上的石子便被冲刷得流光溢彩。一群群穿开档裤的小屁股撅得像白蘑菇似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个小玻璃瓶,石子装进去用水泡起来,果然很好看。

上学之后,女孩们都爱玩跳皮筋。跳皮筋时唱的歌谣也有一番历史的演变。姐姐那一茬人唱的是:小皮球,我会跳,三反运动我知道,反贪污,反浪费,官僚主义也反对!

而到了我们,则变成:小皮球,香蕉梨,马莲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更有用电影插曲套的:一束红花照碧海,一团火焰出水来,珊瑚树红春常在,风波浪里把花开……

无论套用什么样的歌谣,女孩们都跳得兴致勃勃,即使在冬日的寒风中,女孩们也像翻飞的树叶似的活泼泼地飞舞——那时的衣着确实很朴素,因此不能用什么特别鲜艳的物质来形容。

那时主要玩一种“攻城”游戏。在地面上画好方格,方格核心是一圆圈,A方守城,B方便攻城,武器是一装着小石子的布包,B方如能绕过A方防守将包扔至圆圈,B方赢,如B方三次机会均失,也就是说,A方三次防守有效,则A方赢,双方互换。

另外仍常常去“下坡”,那里的荒草园早已变为一片绿地,夏天的夜晚再没有萤火虫飞来飞去,但那条小河仍在。

尽管河水不再清亮,也没有白鸭浮游,雨后却还可以拦鱼拦虾——是极小的鱼虾,可以养,也可以吃。用面粉拌了炸成丸子,蘸上盐和胡椒粉,味道很香。

十六岁不到去了东北兵团。冬天气温常在零下四十度以下,冰天雪地,且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春天踩格子,夏天铲地,秋天割麦子,冬天做颗粒肥,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与“玩”似乎绝缘。

但第二年我便想出了新玩法:秋收时可以把马号的马牵来帮助攒场,于是我便借此机会天天牵马。

日子久了,诸马都与我相熟起来,尤其是一匹瞎了一只眼的马格外老实。我便趁着午休时间悄悄把独眼马牵到最辽阔的八号地,企图从骑它伊始,最后达到纵横驰骋的境界。

谁知一开始便惨遭失败:我好不容易踩着一块石头翻身上马,后面便忽然雷鸣似的大吼一声:干什么呐?给我下来!

我全身一抖,棉胶鞋正踢在马屁股上,独眼马疯了似的狂奔起来,我在颠得骨软筋麻之后被亳不犹豫地甩将出去,那一刹那真的有天地倒悬之感。

第二天,连长在全连会上大吼大叫:连里三令五申不让骑马,可偏偏就有人违反规定!还是个丫头!平时看着蔫不出溜儿的,敢情蔫儿人出豹子!蔫萝卜辣心儿!

真是“创伤深重欲笑不能,年龄不小不便再哭”。玩的历史遂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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