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人命,究竟该值多少钱。
各位好,昨天聊到全民医保制度的优劣问题,想起一篇相关的旧文,重发一下,愿您喜欢。
人命该如何定价。
这是一篇偏经济的稿子,可能稍微有一点烧脑,但保证值得一读,愿大多数读者能跟上。
1
最近,我和一些朋友讨论问题的时候,经常聊着聊着被一些人提这样的问题: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命都没了,还挣什么钱?”
“反正对我来说,保命最要紧”
等等……
虽然这种诘问很像你走夜路时突然窜出一个绑匪,问你“要钱?还是要命?”但不可否认,论点符合人天生的一种非常朴素但似乎也天经地义的思维习惯:生命是无价的,为了挽救生命,花多少钱都值得,而为了防止生命受到死亡的威胁,少挣多少钱也是应该的。
当然,从个体而言,我们很难说这种观点不对,虽然你去医院看看,绝大多数普通家庭在遇到亲人罹患绝症,需要大笔治疗经费,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倾家荡产、卖房卖地,不惜一切代价的去为亲人续一两天命。但我们至少可以说,“人命无价”这个概念,对个体而言,至少是一个我们一直希望达成的理想。
但是,当我们将视角上升到社会层面,你会发现“人命无价”这个理念就变得值得商榷,甚至有些危险了。在很多时候,一个社会必须给每个人的性命做一个估价,才能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转,并避免更大悲剧的发生。
这里给大家推荐两本书,美国学者霍华德·斯蒂芬·弗里德曼(Howard Steven Friedman)的《人命如何定价》。
弗里德曼这个人是个经济学者,但又不是普通的经济学家,他是“卫生经济学家”——由于研究方向的问题,这个人长期受邀参与美国公共卫生问题的探讨、决策。
而按照弗里德曼自己的说法,这种决策的本质,其实就是在给人命估算价格。
因为即便富裕如美国,其能够投入到公共卫生事业中的经费也是有限的,同样一点钱在这个方向上多花了一点,防范这种疾病的风险,在那个方向上就势必会少花一些,导致另一种公共卫生风险的加剧。
你问,既然人命是无价的,那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公共卫生投入都拉到全满,可不可以呢?但那就意味着政府要增加医疗财政拨款,进而增加税收,可税收多了,挫伤了经济,让更多的人陷入贫困,反而会大幅增加公众的安全风险。
毕竟,那句话你总听过吧?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于是,这种两难的困境,就逼着弗里德曼这样的卫生经济学家必须搞出一套合理的公式,去计算在某项公共医疗措施中投入多少才是值得的。
这个算法一般是这样的:一项公共政策的合理投入等于被其防范的公共安全风险而丧命的概率(Pr)乘以面临此风险的人口总数量(Q)乘以每条人命的估价(V)。也即:
M=Pr·Q·V
将这个等式列出来以后,我们发现,概率和数量其实都好统计,唯一的难题在于怎样给人命进行估价。
受伦理、宗教、社会情感等问题的影响。人命似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估价,但为了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个估价又必须完成。
这可难坏了研究此问题的经济学家们。至少美国经济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吵了几十年了,其中产生了许多非常耐人寻味的反复博弈。
理解了它们,你才能看懂美国今天的很多公共安全决策到底基于什么原理。
我们来试着讲几个。
2
今天,在所有危险化学品上都会印刷有鲜明的警告标志。
但你知道么?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对在危险品上标注警示标签是没有联邦层面的硬性规定的。为此全美每年平均要为因此造成不慎事故死4750人。
于是到了1982年的时候,就有人提议:我们能不能搞一个全联邦的警告标识规定,不让这么多人枉送了性命呢?
但是,这个合理而简单的提议,却被管理此事的美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SHA)给否决了。
因为他们计算得出,推行这项计划,在每个危险品桶上加贴这标签,并做相应的宣传,每年要多花26亿美元。
而美国联邦当时对人命的估价,是按照全美平均收入乘以平均工作年限得出的,约为30万美元左右。
那么OSHA就开始算了:30万美元乘以每年平均死4750个人,这项风险的社会总成本也就每年14亿美元左右啊!但在全美贴那个有毒标签每年要花26亿美元,还不能保证彻底杜绝事故。那这买卖对国家不划算么!我们一动不如一静,这个标就不贴了吧!
这个决定公布之后,当然因为其反常识而引起了舆论的哗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草菅人命的决定很荒唐,义愤填膺。但真正把其中道理说清楚,让OSHA回心转意的,还是一位经济学家,他叫W. 吉帕·维斯库斯(W. Kip Viscusi)。
维斯库斯的“抬杠方式”别出心裁。他没有批判联邦政府这样的人命计算冷血,而是批评他们把人命的价格算错了。
维斯库斯跟公众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思考题:如果每条人命的价格只是他一辈子能挣到的钱。那假如有一个人,这辈子一分钱不挣,他的命是不是就一文不值了呢?
这显然是荒唐的。所以维斯库斯说这种人命算法有问题,必须搞一个新的计算模型。
维斯库斯的新算法是这样的,他先提出一个疑问:在高层建筑工地上板砖的建筑工和在游乐场买票的售票员,其劳动的技术含量开起来其实都差不多。可是为什么在美国,建筑工们的工资要比游乐场售票员高很多呢(当时年薪平均高300-400美元)?
维斯库斯自问自答说,这是因为建筑工人们要比售票员面临更大的生命风险。
在当时的美国,建筑工人的年均事故致残或死亡率是万分之一左右,也就是一万个建筑工人里,每年就会有一个人为了其工作葬送自己的性命或健康身体。那么工地老板心甘情愿多付的那部分工资,本质上就是他为了说服工人们承担这种风险的“买命钱”。
那么这个自由商业博弈中形成的“买命钱”是多少呢?
用300-400美元乘以一万,得到的价格是300万-400万美元。
维斯库斯说,这个300万或400万,才是每个美国人的性命应当值的那个价格。
那么以300万乘以4750,得到的“人命经济损失”应该是每年140亿美元,这个损失太大了,现在如果每年只花26亿美元就能(哪怕只是部分的)阻止这项损失,我们为什么不做呢?
于是维斯库斯就这样打赢了与OSHA的官司,推动了全美有毒化学品的加标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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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维斯库斯的这次“抬杠”是伟大的,它的意义其实远大于这个个案。因为他提出了一套新的人命计算标准,在获得联邦法院的背书后通行全美。
于是很多行业之前被认为“不值得”的安全防范措施指标,都因此有了立法规定。库斯维斯用他的那个计算救了不知多少人。
我们今天看到美国的公共卫生和劳动保障制度下,其实依然有一个对每条人命的整体估值(各部门的标准不同,但总体都在500-800万美元/人的区间内浮动)。如果计算40年来通货膨胀的因素,你会发现它依然是基于维斯库斯当年的那套“新算法”。
但同样,维斯库斯的这次“抬杠”方式更是引人深思的——面对OSHA那“草菅人命”的不作为,他没有像很多白左一样,直接盲目的去喊“人命无价”。身为一个理性的经济学者,他知道“人命无价”这个概念是在公共事务决策绝对不能乱说,如果你认定“人命无价”,那么从理论上讲,为了防范一个极其微小的公众安全风险,拖入无限的社会资源,似乎也是值得的。
因为无限(无价)是数学中的魔鬼,它乘以哪怕0.0000001%,也依然是无限!而这就会让任何一项风险防范投入都成为填不满的无底洞,将整个公共体系压崩溃。
2005年的时候,当时执政的小布什政府曾经跟在野的民主党人打过一场“车顶棚”官司。双方争论的就是这个问题。
当时民主党通过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执行新的检测标准,让全美的汽车制造商都把其车顶棚的强度加固一倍。因为根据研究测算,如果这样做了,美国每年可以在各种车祸中少死135条人命。当时很多此法案推动者的论调就是这样的——那可是活生生的135条人命啊,要是死你家里的老人孩子,你能愿意吗?
他们这样一说,很多美国人还真就被说服了。
但奇怪的是,在群议汹汹下,小布什政府就愣顶着压力,死活就是不签这项法案。
当然,有人阴谋论的说,这就是因为福特等车企是小布什的大金主。
但不得不说,布什政府反对该法案的理由,也是言之成理的。
布什政府当时的经济顾问,正是斯蒂芬·弗里德曼,弗里德曼就问了该法案推动者一个问题:
你们现在要求政府和美国车企不计成本的去搞这样一种技术过于超前、成本高昂的车顶加固。那么车企将造成亏损谁来承担?大量上下游产业从业人员工资下降、甚至失业怎么办?
是的,表面上看,这个法案通过了,可以每年少死135个人,但由此造成的汽车产业凋零,从业者破产、失业、陷入贫困,由此间接造成的人员死亡,又会有多少?
此外,技术是发展的,今天,你们逼着车企强行将车顶强度加装一倍,这就意味着企业投入新技术研发的费用会减少,以后美国车企用更廉价的方式生产出更多更安全的汽车的可能性就消失了。这背后又有多少人的性命本来应该被挽救,结果却被葬送了呢?
所以政府不能为了“每年少死135个人”这种看似绝对政治正确的口号无限度的提高标准、加大投入,那将是对有限社会资源的滥用,看似正确、仁慈,但实则会葬送掉更多本可挽救的人的性命。
于是,经过布什政府和法案推动者的反复博弈之后,总统最终签署的是一个弱化版的“妥协案”。这个妥协案非常有意思,因为平均算下来,这个妥协案每年可以减少40多个人因该项事故死亡,而平均算下来,美国政府要为“买”其中每一条命花900万美元——虽然弗里德曼还是觉得这笔买卖做亏了,这个价格高于美国当时公共决策中的平均人命估价。
但怎么说呢?好歹还是在可接受的区间内吧。在经过严肃探讨后,这个决策好歹合理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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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与个体事件中我们要强调“生命无价”不同,在公共决策当中,给人命作出“估价”是一个必须进行的计算。因为只有进行了这项计算,我们才能避免对有限公共资源的不适当分配,最终在诸多可选项当中选择那些最适当,能够直接或间接挽救、延续更多人生命的正确答案。所以给人命作出估价,对各项风险进行冷静的评估、计算,这看似是冷血无情,但实则才是真正“经济天下”的仁慈。
当然,如果你非要说:你说这些数学、经济都太复杂了,我就是要喊口号,信奉原教旨主义的“生命无价”,或曰“保命要紧”。可不可以呢?
可以!
但这个代价往往是非常巨大的。
人类在历史上,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教训。
“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这个说法,但凡读过一点中国古书的人,可能都很熟悉。因为它算是“儒家经济学”的一个基本信条,我国古代儒生们谈经济,有一个从孟夫子时代就传下来的特点——他们是不算数的。所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这些说法很可能都是孟子的想当然。
因为不做定量计算分析,所以古代儒生在谈经济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只能进行一种方向性的、极端的、一刀切的取舍——比如“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所反应的重农抑商思想。又比如司马光用一句“不与民争利”就无论好坏的否掉了王安石所有变法。
而在这种一刀切式思维和古代皇权-官僚制度的影响下,古代王朝的社会决策往往只能是单向度的。比如朝廷的总方针是“重农抑商”,大多数王朝就恨不得把所有商业活动都压制在最小限度内。这样做的结果,表面上看似乎是符合了“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的宗旨——让老百姓都去种田、织布,这样大家不就都能吃得饱穿得暖了么?
可是每每到了王朝末期,随着“生齿日繁”人地矛盾、粮食供需关系紧张,社会总会不可避免的陷入动荡、和乱世当中。而每到了这种时候,老百姓帖儿卖女、甚至易子而食,人命贱如草芥。
为什么整个古典时代几乎最重视人的现世生存价值,梦想让老百姓过上“衣帛食肉”日子的儒家理想。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种实践失败呢?
原因可能就在于它在公共层面把人的生命视为是无价的,进而在实践中号召大家为了不让“或”挨饿受冻而重农抑商,甚至恨不得全民都来耕田织布。于是很多本来可能的发展机会(比如商业化、工业化)就被错失、取消掉了。最终整个社会因为这种单向度强调和投入,陷入了一种发展死局,进而沦入必然的崩溃。
而在崩溃中,那种人命贱如草芥的状态,本质上讲其实是对“人命无价”这个过高理想的反制——如同自然规律一样,经济规律也是不可违背的。一旦你人为的把一项价格定的过高,那么迟早有一天,市场会用崩溃式的贬值报复这种过高估值。
这一点,哪怕对人命,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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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知道,即便我说了这么多,还是会有朋友难以接受。他们会说:
“小西,哪怕你说的都对,人命在社会层面是必须被估价,但我的命、我家人的命对我自己来说是无价的啊!如果一个社会在经过某项评估之后,认为用过高的成本去抵御较低的风险不划算,于是决定让公众承担这个风险。可是万一,我自己或我的家人成为了那个万一怎么办?那对我家来说就是一万啊!”
你看,问题似乎又回到了那句呛死人的质问上:“死你老人孩子,你愿意吗?”
但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样的——生活在现代社会,我们其实一直在承担这种风险,更毋宁说,只有当一个社会进行了对人命的合理估价,并以此做出决策之后。我们才可能获得承担这种风险时的赔偿。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工业时代之后的社会福利制度、医疗保障体系,要远远高于农业文明时代?
当今世界,哪怕最穷的正常国家,放在古人眼里也算是“老有所终,病有所养”的理想天国了。这难道真的只是人类道德进步使然么?
不是的,我有一个观点——一个后工业社会的合理社会福利,本质上讲,其实不是国家对穷人的施舍,而是社会支付给民众的“发展风险赔偿金”,或者说的更直白点——买命钱。
这个道理,其实在维斯库斯1982年的那番“命价计算”中就已经隐含了——建筑工人要比其他的工作面临更多的生命危险,一万个人干一年平均要死一个。
但从个人层面讲,工人能因为有风险就不干活了吗?
从社会层面讲,社会能因为死这一个人就不盖高楼、不发展城市了么?
显然都不能。
唯一可行的权衡之法,就只能是用更高的工资和事发后的工伤理赔来进行补偿。从这种“冒险”获得的更大整体利益中拿出一部分来,补偿不幸摊上这种风险的人受到的生命损失。
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工业时代以后的现代社会、国家,其实就是一个“大工地”,每个公民,其实都是在这个工地上做工的工人。本质上讲,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为社会的发展不断承担更多的风险:
公路、汽车越来越多,我们的出行方便了,但我们出门出车祸的风险也在增加。工厂烟囱越垒越高,我们的工作机会多了、工资涨了,但我们却不得不忍受随之带来的污染,社会协作范围越来越大,我们享受了越来越多他人的服务,但随之而来的,城市也变得拥挤、繁忙,随之带来的安全因素、疾病流行风险也在成指数的增加。
这些都是我们生在现代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风险。极端一点讲,如果我们想规避这些风险,其实也简单——取消这些东西就是了!
是的,不盖楼了,自然就没有建筑工人因之死亡。不出门、不生产汽车了,自然也就没了车祸的风险。把工厂都拆掉,讲城市解散,那污染、城市犯罪、疾病流行的风险是不是也就都没了?大家都回到“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田园牧歌时代好不好呢?
亦或者,我们为什么不定一些超高的管束措施,不计成本的讲这些风险降的无限趋近于零?比如让机器人去盖楼,从技术上讲现在也可以实现了,只是价格高到飞起,但为什么不呢?
原因就在于,正如效率和安全本质上二元一体一样,命和钱,本质上也是一回事。当你过分强调了其中一端,而忽视了另一端时,你必然会把两样都丢掉。
所以必须进行换算,给人命做一个合理的估价,在效率与安全直接找到一个平衡点,然后甘冒一定的风险,进行发展,并在社会中出现不幸遭遇这个风险的个体的时候,对他进行补偿。
这种补偿,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就是社会这个“工地”给每个其中的个体的“买命钱”。
为什么每个现代社会都会有起码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为什么很多国家会对遭遇社会性风险(如贫困、疾病、灾害、犯罪)的人给予救济和补偿。本质上讲,这些都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得不付出的“买命钱”——
为了获得一种发展机会,一个社会总是不得不让公众面对某项潜在的风险。
但是,只要我们在经过“命价计算”之后发现前者的收益远远大于后者的成本,这个机会就是应该抓住的。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一味的因强调“生命无价”而不冒风险。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人,在其他的地方去变相的承担更大的风险——穷困的风险、意外的风险、闭塞的风险、疾病的风险……
所以,“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真正懂行的人会知道:命和钱,本质上就是一码事。对人的性命进行合理的“估价”,实现命和钱之间的等价代换,以便在每一项政策的社会成本和风险收益之间进行明智的权衡、评估。这恰恰是社会决策必须做的一项功课。
行吧,写了这么多,真的累了。结尾再说一点能想到的余味。
弗里德曼在他的著作中介绍了对人命合理的估价模式之后,其实还对美国当代的人命估价体系提了一点小意见——他发现美国联邦各个部门之间对人命的估价是长期存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差距。比如食品药品监督局(FDA)的人命估价长期都高于车辆和交通监管部门的估价。于是美国在医疗行业上的投入其实远远大于对车祸防范投入。
从经济学角度看,这显然是荒唐的,同样是美国公民,同样是死,凭什么死在大街上的就比死在病床的贱那么多呢?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人类的理性都是局限而偏私的。“要钱还是要命?”这的确不是个问题,但如果问题变成“要看不见的钱,还是要看得见的命?”甚至“要你的钱,还是要我的命?”很多人就会存私心,犯糊涂,一些不合理的取舍抉择就会随之出现。这其实才是最大的社会风险。
所以“人命无价”,这终究只是一种私德理想。对一个社会来说,人命需要被估价,也只有当人命被评估了合理的价格,我们才能平等的去珍视每一个公民在不同生活状态下的生命。社会的决策,才不会出现偏航。
要钱还是要命?
钱就是命,命就是钱。
所以《我不是药神》说的没错,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但它又说错了,相比其他很多病,穷病还算是最好治的,只要我们能做正确的选择。
全文完
本文7500字,感谢读完,长文不易,喜欢请给个三连,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