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根据《河北省作家协会“出作品、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河北省作家协会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河北作家征集2022年发表于全国大报大刊的文学作品。作品经审核、公示后,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一)2022年内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文学版》《诗刊》《收获》《十月》《当代》《钟山》《花城》刊发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二)2022年内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含大字版)《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散文海外版》选载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三)2022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刊发的河北题材文学作品(专指聚焦时代主旋律,反映近年来河北中心工作、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的主题性作品),作品不分体裁(2千字以上); (四)2022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评论》刊发的有关河北作家作品的专论文章(1千字以上,含省外作者)。 (二)由省作协组织创作并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在规定名刊选刊的主题性专刊、增刊上发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内; (五)征集作品经审核后形成“河北作家大报大刊发表情况表”,情况表将在河北作协公众号、河北作家网公示,公示后经省作协党组审批及财务部门审核支付奖励资金; (六)作品须在发表的当年内提出申报,12月31日前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奖励。 (二)提供作品发表情况材料:期刊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完整作品的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报纸须提供当期头版及作品所在版的完整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以上材料须以pdf或jpg格式提供,无须提供纸质材料。 (三)非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家须提供身份证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申报河北专论奖励无须提供)。 (四)以上材料须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作者姓名+申报2022大报大刊”命名。 大报大刊发表作品征集工作采用即时申报和集中申报并行方式。申报人可随时将《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申报。 作品须在发表的当年内提出申报。12月31日前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奖励。 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工作邮箱:dbdk2022@163.com附件请前往河北作家网相关通知内下载。(网址:www.hbzuo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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