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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权威解读:如何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

点击关注👉👉 Digital City+ 2023-03-09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张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发布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城市运管服平台”)系列标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城市运管服平台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等问题,是国家、省、市三级平台建设的基本依据。



为什么要制定《技术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0年3月颁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推动了国家、省、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为适应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相关内容,搭建城市运管服平台,并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发布《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标准》共分为9章。其中,“总则”“术语”章节介绍了标准适用范围、平台定位及相关术语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平台功能要求”章节明确了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基本架构、主要系统以及功能模块。“数据库要求”“数据交换接口”章节规定了国家、省、市三级平台数据库建设的具体内容,明确了数据交换接口的一般规定,介绍了数据接口调用的流程和安全验证的方法。“基础环境”章节规定了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运行环境和安全环境。“平台实施和验收”“平台运行维护”章节规范了国家、省、市三级平台开展实施和平台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日常管理、运行保障、应急预案等运行维护工作要求。



三级平台架构上是什么关系?

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共同构成“一张网”,是“一网统管”的基础平台,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市民群众都可以使用的开放平台。


《技术标准》规定的国家平台功能是对三级平台的基本要求,属于规定动作。建设省级平台、市级平台时,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可以结合各地实际,自行拓展其他系统和功能,丰富应用场景。通过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构建国家、省、市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国家平台纵向与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横向共享国务院有关部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整合或共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全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对全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省级平台纵向与国家平台和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横向共享省级有关部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整合或共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其他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对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市级平台纵向对接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联通区(市、县)平台,覆盖市、区、街道(镇)三级,并向社区、网格延伸,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等对接;横向整合对接共享市级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汇聚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监督考核、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



平台主要建设内容有哪些?

国家平台包括统一底座、业务融合和辅助决策三部分,主要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系统。


省级平台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系统,并可根据各省实际需求拓展系统和功能。


市级平台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系统,并应根据城市实际需求拓展系统和功能。



如何共享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

一是从主要功能上看,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等功能模块,通过这些功能模块实现对全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行业动态、队伍建设、典型经验等数据的分层分级汇聚共享。


二是从业务场景上看,首先由城市向省级平台上传本市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等信息,省级审核后上传国家平台。省级也可以向国家平台上传省本级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等信息。国家平台对城市上传经省级审核的信息以及省级平台上传的信息进行复核后在全国范围共享。没有建成省级平台的省份,城市可以将有关信息直接上传国家平台。


三是共用方式,业务指导系统由国家平台统一开发,省、市可通过国家平台分配的单点登录账号和使用权限,共用该系统。对于省级平台、市级平台自行建设业务指导系统的,需将业务指导系统相关信息和数据及时共享至国家平台,方便在全国范围共享。


原文:《如何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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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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