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中化集团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认定
经调查认定,中化集团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因对高浓度双氧水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力,违章操作,现场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据了解,4月16日晚间,鲁西化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批文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称,由于受子公司2023年5月1日发生事故的影响,未能在证监会下发批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股份发行工作,该批文到期自动失效。
鲁西化工表示,对于吸收合并事宜受搁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批文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待事故调查结果明确且符合重组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吸收合并工作。事故直接原因
操作人员在抽吸成品罐内70%双氧水表面漂浮的少量工作液至工作液配制釜时,大量抽入了70%双氧水;工作液配制釜内原存有的氧化液、地沟工作液中含有氧化铝粉末、钯催化剂粉末、灰尘等杂质;这些杂质引起高浓度双氧水分解放热,导致釜内温度升高、双氧水分解加速、压力升高,最终引发高浓度双氧水发生剧烈分解爆炸、高浓度双氧水与工作液体系发生剧烈凝聚相爆炸,造成工作液配制釜粉碎性解体。事故发生前,装置现场有3名操作人员正在进行工作液回收作业,另有事故企业负责人、工艺、设备和维保等9人正在排查浓缩工艺系统70%双氧水产品浓度不达标问题,并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办理设备拆解、临时管线使用等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存在多人聚集情况,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企业的1#双氧水装置的浓品生产装置可生产50%、60%、70%三种规格双氧水。2023年4月4日至25日生产50%双氧水。从25日开始生产70%双氧水时,发现产品浓度达不到要求,26日浓品生产装置停车,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事故发生前,已经排查拆装了部分设备,5月1日继续进行排查。为了确定70%双氧水成品储罐中是否含油(工作液),双氧水公司副总经理杨夫东和工艺管理员范宗哲、设备管理员石金勇,于4月30日上午8时左右办理了70%双氧水成品储罐人孔打开作业票证(企业内部规定的作业审批),10时左右范宗哲与运行二班外操赵传仓通过打开的储罐人孔,发现罐内双氧水表面有浮油(工作液)。当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杨夫东和范宗哲再次去现场查看后,确定清理浮油。下午14时57分,范宗哲电话通知运行二班调度葛令伟“人孔打开了,上面有油,已经向杨夫东部长汇报了,要求抽油”(抽油即为回收工作液),但当日下午葛令伟并未组织清理,而是于当晚21时30分许交接班时,向夜班值班调度于明浩交代了清油事项。4月30日21时30分许,于明浩根据葛令伟的交代,在交接班会议临近结束时,安排辛涛等3人负责回收浓品A罐的浮油(即工作液)。接班后,辛涛、王明琦、刘新凯按照工作要求,对氧化液、工作液、萃余液、萃取液、纯水、27.5%成品罐取样送检、现场巡查。5月1日凌晨4时前完成了第二次取样送检工作。5月1日凌晨4时26分许,辛涛、王明琦、刘新凯找了三段PE黑色塑料管(内径DN25),用两个金属短管串联后,一端套在工作液配制釜B下部的导淋管上(位于装置一层,外径DN25),另一端伸进浓品A罐人孔抽取工作液。4时49分许,启动真空泵开始回收工作液;6时34分许,停运真空泵,关闭配制釜B底部的DN25倒淋阀;6时37分许,开启真空泵。在作业前,未按企业规程要求检查、清洗、排空工作液配制釜B内的物料。6时49分许,作业人员将过路DN25硬壳PE管从接管处断开,接头留在路西,路面上DN25硬壳PE管移至路东,三人先后回到主控室吃饭,期间未停运真空泵。6时51分许,刘新凯先回到主控室,于明浩向其了解工作液回收情况,6时58分许,辛涛、王明琦回到主控室,于明浩再次向他们了解工作液回收情况。7时34分许,王明琦、刘新凯、辛涛先后离开主控室去1#装置;7时45分许,三人配合重新连好塑料管,期间于7时47分许关闭真空泵;8时16分许又开启真空泵,继续在浓品A罐抽取工作液;8时31分许,辛涛被叫去装置二层配合排查,王明琦、刘新凯继续作业。8时34分许,内操李荟在主控室发现工作液配制釜B温度上升,用对讲机通知辛涛,辛涛打开脱盐水阀门向釜内注水降温, 8时35分许,工作液配制釜B升温至55℃时报警,辛涛通过对讲机呼叫王明琦,同时从装置二层下至一层,发现配制釜B下部导淋管与软管连接处泄漏,即刻快速返回装置二层。此时,配制釜B顶部的玻璃视镜处已经开始向外高压喷溅柱状水雾,约10秒后发生爆炸(爆炸时间为北京时间8时36分32秒,DCS时间为8时37分56秒,此时工作液配制釜B温度显示68.69℃)。爆炸瞬间伴随明火、油烟、尘土腾空四散,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设备碎片导致事故装置区部分设备、管线、框架等损坏,同时造成北侧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间罐区的丁醇储罐,以及丁/辛醇装置原料净化单元、中间罐区、管廊等设备设施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泄漏,并引发火灾,多元醇装置全线停车。
40多人被问责
01有3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02有5人被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有1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04企业层面有18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05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有18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06双氧水公司3人被建议依法追究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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