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带连队去“严打”!
作者:张贵丁。
1983年初秋,我回家休假不久就被一纸电报召回部队,那时我是步兵连长,驻扎在豫晋交界处的某市郊外。
连队通信员在火车站口接我,说连队就在市内某中学集结,要干什么不知道。
连队官兵荷枪实弹集中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此外还有数十名腰挎手枪的警察和大都是妇女的居委会主任们。
指导员对我说:连队要参加今夜统一时间开始的“严打”行动,在市区西北部3个街道办事处的地域内执行抓捕任务,何时行动要等统一的号令。
当时的“严打”有一种说法: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而且要“从重从快”。
行动之前,全部人员被编成30多个小组,每组由两名军人、一名警察和一名居委会干部编成。公安机关已经事先拟好了抓捕名单。
因为抓捕行动呈网状,各小组按预定方案分头行动,所以连排长们都被分在了小组。
我们小组负责抓捕一条小街里的3个“坏人”,那些打骂邻居、偷鸡摸狗或干些男女苟且之事的混混,在那时候是不能被容忍的。
午夜零点,行动开始。抓捕的消息被铁桶一般密闭着,军警从天而降,所有的“坏人”都是一脸迷茫,没有提前获知消息而逃离的。
我们小组抓捕的第一个人是住在四合院里的中年男人。他看到荷枪实弹的军警,惊讶地呆立着。
居委主任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是要他到派出所集中学习一下,看得出平时也都熟识。
我问警察这人犯的是啥罪,警察说是投机倒把罪,“从南方倒腾了上百台收录机,吃了豹子胆啦!”
不大工夫男人出来,一个女人跟在后面嘤嘤地哭。
走到院外,三班长从挎包里取出麻绳把上前把男人的两臂从身后捆住,这下男人知道事情闹大了,跳着脚嚷嚷,女人也哭得更响。
警察呵斥一声,女人不敢再哭,只是拉着男人的衣角不撒手。
抓捕的第二人是个结婚不久的年轻人,和人打架时伤了对方,派出所已经做过处理,但是赶上了严打,还要再抓。
居委会主任上前叫开了门,没开灯的屋门里面站着个年轻女人,等张大眼睛看清了门外的军警,女人就喊叫起来,同时火速关门。
还是警察有经验,在门要关上的瞬间抢上一步,用脚卡住门边,两手使劲往里推,女人从里面死死抵住。就这么短短几秒钟的工夫,屋里的男人跳后窗跑了。
门被推开,军警进了屋,不大的房间里散发着新家具的油漆味,后墙上的窗户开着,床上被褥纷乱,床头还贴着个囍字。
大家呆站着不知道怎么办好,眼下这屋里属我官儿最大,大家都看着我,但野战军只擅长处理敌我矛盾,对跳窗户爬墙头的事儿完全外行,于是我就问这样的情况你们公安会咋办?警察说和尚跑了就把尼姑带回去,否则不好交代,再说这女人帮着罪犯逃跑也算是同案犯了么。
其实看到刚才的情景我还是些恻隐之心的,人家刚结婚,棒子不打鸳鸯嘛,我甚至都想装聋作哑走掉算了,又不是打仗,胡乱应付几句也就糊弄过去了。
可是再看那女人,昂首倚在门边,没有一点惊慌胆怯的样子,大义凛然地犹如革命志士,我们倒像是碰了一鼻子灰的国民党特务,于是心生厌恶没再说话,警察就把女人带走了。
抓捕的第三人是个30来岁的惯偷,多次被抓,放了又偷,而且专吃窝边草,招惹得左邻右舍不待见,属于不抓不足平民愤的货色。
在军警面前小偷很配合,麻利地穿好衣服,又伸出两手让戴手铐。这让我们有些尴尬,因为出发前公安分局就说了,要抓的人太多,手铐根本不够使,只备了些麻绳发给各组,有粗有细,酌情使用。
三班长上前用细麻绳系住小偷的两个手腕,警察大声说“刘三儿!进去蹲几天就出来啦,路上别他妈的想歪点儿逃跑,跑了事儿就大啦!”小偷连说是是是政府放心俺不跑也不再偷啦。
就在要走出屋门时,墙角床上的一堆破棉絮里传出一个老女人的哭声,那是小偷的老娘。
老娘抽泣着说你们不让他偷俺娘儿俩不得饿死么?你们政府好歹给他找个事做他还会去偷吗?警察这些场面见得多,面无表情地把流泪的小偷推走。
走到门外,我对三班长说把发的两袋面包留下一袋,三班长说给了她我们吃啥?我说跟着连长还愁没吃的?两袋都留下!三班长就照办了。
把小偷押送到集中看管的派出所,已是深夜三点钟了,满院子的坏人都被从身后捆着双手,盘腿坐在地上,人群里不时发出“俺要拉尿”的怪叫。
天快亮了,各路人马按约定时间把抓捕的坏人陆续押到全市最宽敞的主干道上,然后排队向南郊走。
市民还没有起床,只有早起的掏粪工、环卫工呆立在路边,怔怔地看着被捆绑着的人流缓慢走过。这支队伍有多长,直到天亮后我才领教。
天亮了,人行道上站满了惊诧的市民,汽车禁止通行,高音喇叭里播放着人民日报关于严打的社论。
马路正中,坏人们统一被从身后缚住两臂,前后间隔一米,用麻绳串成一路纵队缓缓行走,两边是持枪押送的军警。
我在押送序列的中部,前后望去,竟然望不到队伍的首尾,你想想这个队伍会有多长?而这只是个不到5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
太阳高高升起,坏人们被押送出城,野战军收兵回营,后面的事情交给公检法们来做。
大街上有人开始放鞭炮,那是市民们回归平安的心理释放。大混混们被弄走了,剩下的小混混们缩在窗帘后面倒吸着冷气:今后要规矩一些了。
时至隆冬的某晚,就要吹熄灯号了,营部却打电话叫我去过去开会,团、营领导和作训、军务股长都在场,他们是来布置明天的警卫任务的。
但本次任务却出乎意料:我连明天只是在本团靶场执行外围警戒。
一个荒郊野外杂草丛生的轻武器射击场,平时打了靶就走,连个看场地的都不留,为什么却要我们天不亮就去警戒呢?而且是在外围?
刚张嘴问了一句,副团长就沉着脸说“别多嘴!回去把弹药发下去,三点半开饭,吃完就出发!”
发完弹药后打了个盹儿就开饭,然后连队官兵全副武装,默默向6公里外山脚下的靶场走去,副团长和作训股长已经在那里等候了。直到这时他们才告诉我:要在靶场枪毙罪犯,一次枪毙十多人!
这就让人惊诧了。过去枪毙罪犯,都是出城向西,找个河滩或山旮旯,由法警行刑,全与部队无干。
这次为什么偏偏要用部队靶场来干这档子事?而且一次就枪毙十多个罪犯?弄得阴魂不散,以后打靶还能打得准吗?
副团长说这是上级决定的事情,不该问的不要问。又说可能是出于安全保卫的考虑吧,你想这么多犯人一起枪毙,会不会有歹人结伙劫法场?哪还有比部队靶场更隐秘更合适的啊?
上午九点时分,远远看到几台吉普车和几台大卡车沿着不宽的土路逶迤驶来。
数十名戴着墨镜、口罩和白手套的武警从卡车后厢跳下来,接着又推下十多个五花大绑、后背插着亡命旗的罪犯。
每三名武警拖架着一名罪犯快速走向靶台,随即就是“砰砰砰砰”一阵爆响。定睛再看时,武警已匆匆收枪跑步上车,呼啸着警笛绝尘而去。
这一切都是风驰电掣般地完成,直让我们这支对越作战的英雄连队远远看得发怔。
原以为会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先要把犯人押上刑场,摆布成一排,验明正身,举枪发令,还会有人临终前呼喊些什么,或是发生些意外……可是什么都没有,丝毫不具戏剧性,眨眼之间一切都结束了。热兵器时代的特殊时期,生命的终结变得如此简单而明快。
一个同样戴着墨镜、口罩和白手套的法警在验尸。
法警左手持一根细长金属棒,在尸体上拨拨戳戳。右手握一柄小手枪,对尚有气息的躯体“砰砰”补枪,神态从容熟络,就像菜农在俯身打理自家地里的白菜萝卜。
我和通信员张付申去靶台上看了几眼就匆匆走开,没打过仗的通信员大口大口地呕吐。
迎面有两个排长走来,也想上前看看,我坚决地拦住了他们。他们都是上过战场的,我知道他们并不害怕,我担心的是他们以后带兵来打靶,成绩会下降。
远远回望靶台,几个殡仪馆的师傅在用宽大的黑色塑料袋收装尸体。
随着殡葬车缓缓开出靶场,军警撤销警戒,一切都结束了,一场为后人褒贬不一、充满争议的“严打第一战役”就此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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