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的“702条款”是什么?
近期,美国国会通过相关法案,对“702条款”进行了延期。
提起这个条款,相信不少国家都深恶痛绝。
作为名副其实的“黑客帝国”“监听大国”“窃密大国”,美国的“702条款”可谓臭名昭著。
2008年,美国《涉外情报监视法》(FISA)增加了第702条,允许美国安全部门无需法院许可即可实施监听监控。
此后,美国间谍情报机关便凭着这一所谓的“法律授权”,不断扩大监听监控范围,肆意窃取他国机密,702条款的恶名也随之在国际上越传越响。
不受限制的权力。
有了“702条款”的授权,美国特工们打着“国家安全”的旗号,肆无忌惮地在世界各地开展非法监听,还给他们的监听行为披上了“合法化”和“程序正义”的外衣。
2017年,维基解密公布了“Vault 7”文件,曝光了CIA对全球物联网设备进行监视和网络战的卑劣手段。
简言之,CIA拥有对各类物联网设备、网络浏览器、智能手机系统和计算机操作系统进行破坏和实施监听的能力。
然而,这只是美国情治机关监听监控的冰山一角。
根据《华盛顿邮报》2017年报道,美国情报体系在全球拥有1271个机构与1931个私营公司,雇员超过85万人。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秘密监听监控活动。
在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加持下,美国情治机关“战果丰硕”。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乔什·盖尔泽表示,据他估计,作为每天安全简报的一部分,提交给美国总统的卷宗中,有59%的内容一定程度上来自基于“702条款”收集的情报。
饱受争议的法条。
尝到了“甜头”的美国,越来越依赖“702条款”开展情报窃密活动。
2008年增加的702条款,在2018年初到期后获延期6年。2023年12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法案,将“702条款”的有效期再次延期4个月至2024年4月,从而让立法者有更多时间来改革或保留这个条款。
实际上,“702条款”从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争议,不仅其他国家强烈反对,就连美国国内的声音也并不统一。
2023年8月,美联社-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的民调显示,44%的受访者反对政府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监听国外电话、阅读国外人士的电子邮件。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立法问题主管古莉安指出,“702条款”在实践中十分容易成为情报机构打击政府批评者、移民、弱势群体的工具。
而事实正如古莉安所料,《纽约时报》报道称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帮助美国国家安全局大规模监听、收集民众信息。
通过立法为情报活动赋权是美国一贯的做法,罔顾民意为间谍活动撑腰是美国一向的手段。
可以预见,美国情治机关绝对不会放弃这一“利器”,“702条款”大概率会再次延期或者改头换面后重新粉墨登场。
贼喊捉贼的“双标”。
面对各方批评,美国不仅不打算停止监听,反而向他国大泼脏水。
美国一边抹黑“中国政府有关的黑客正在瞄准美国关键基础设施”,一边却逼迫自家科技企业开设“后门”,大肆获取用户数据信息,开展不受限制的间谍活动。(另见本号文章《FBI雷局长净说雷人话,USA网络里净干缺德事》)
对全球大搞无差别监听监控,却在国际上扮演“受害者”角色,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无中生有、颠倒黑白、蓄意污蔑,充分暴露了美国的“双标”嘴脸!
美国这样的做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控制,维护并扩大霸权地位,实现自身战略利益最大化。
美国记者巴顿·格尔曼在《美国黑镜》一书中写道,“没有可避难之地,没有可安息之所,美国政府不会接受任何地方处于其监控视野之外”。
多行不义必自毙,美国的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包括美国民众在内的世界人民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