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奎等:“娶”与“妻”透漏的原始娶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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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李守奎教授和王永昌博士的新著《说解汉字一百五十讲》通过对具体字例的形体结构的分析和发展演变的考察,将汉字的来龙去脉、结构理据、字际关系、文化内涵浓缩在一篇篇千余字的短文中,生动展示了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全书150讲构成了一个形散神聚的整体,是汉字阐释理论和方法探索的一次成功实践。经李守奎教授授权,汉字文明开辟“汉字阐释”专栏,陆续连载有关内容,敬请期待。今天推送第四十三讲“‘娶’与‘妻’透漏的原始娶妻方式”。
本讲要点: 取东西的“取”从耳、从又。部落战争的目的是侵占地盘,掠夺财物和女人,男人杀掉,取下左耳朵报功,就是“取”;把女人掠夺来繁育后代就是“娶”,“娶”是后起的分化字。“娶”与“妻”的字形可能透露着原始的抢婚风俗。
说解汉字: 取、娶、妻、聝
“娶”字下面是女,上面是“取”。凭直感就知道“娶”是个下形上声的形声字。“娶”字甲骨文里就有,是个人名,与娶妻大概不会有直接关系。古书里、出土文献里大都用“取”表达娶,如 《周易·咸卦》:“咸,亨,利贞,取女,吉。”出土的楚帛书中也有“取女吉”同样的话。
嫁娶之“娶”字很晚才出现,与甲骨文大概没有传承关系。所以我们就先从“取”字说起。
“取”是个充满血腥的字。左面是耳朵,右面是一只手。这可不是揪耳朵做按摩,是把耳朵割下来拿在手里。
先从人道一点的“取”说起,取猎物的耳朵。
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周礼·夏官·大司马》)郑玄注:“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
打猎是取猎物的耳朵记功,战争记功就是取人的耳朵了。《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有著名的子鱼论战:“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
记功用一个就可以,规定用左耳,一颗脑袋上就一个左耳。这个割下来的左耳还有专名、专字“聝”:
这种尚首功、数军实的制度由来已久。
远古的人类战争冲突,目的很直接,就是领地和女人。对于获胜一方来说,敌方的男人很危险,留着可能会是后患,战场上杀敌割下耳朵记功,这就是“取”;活的捆绑回来做牺牲,这就是“执”。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把小孩抓回来养大做奴隶,这就是“奴”和“童”;把女人取回来繁育后代,那就是“妻”。
概括一下,战争的两大目的:取男人的左耳,取女人的全部。取男人、取女人,都是获取战利品,所以就用一个字表达,不仅是为了简便,而且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取”的词义越来越丰富,不仅取左耳、取女人、取币帛、取城郭……凡能拿到的、占领的都可以叫作“取”,就为其中重要的、娶媳妇的“取”造了一个专字“娶”。取女是“娶”,娶回来的女人就是妻,说妻是掠夺来的,从“妻”字的构形上也可以看出。
(冉父丁罍,集成9811.1) |
女人,长发,一只手抓着头发,干什么呢?有的学者认为就是用手揪着女人的头发,掠夺回来。
“妻”字早见于甲骨文,许慎并没有看到这么古老的字形,他说:
有的人不同意妻子是揪着头发抢来的。那为什么不能是一个女人整理头发呢?《木兰诗》“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多美,为什么非要想得那么残酷呢?
不用往远古推,读一读《左传》就知道,息国被灭,息妫就成了楚王的妻子;骊戎被打败,抓获了骊姬就成了晋献公的宠物;陈国国君被杀,媳妇就被战胜者哄抢。抢夺别人的女人为妻好像是那个时代男人的荣耀。
另外,从文字构形上来说,“取”“隻(获)”等都是有所取得,说“妻”也是有所获得,符合文字表意的系统性。
掠夺女人为妻,这种说法我认为比较有道理。
理论延伸与思考
古老的字形和用法蕴含着上古社会文化习俗的信息。“取”表达“娶”以及“妻”字的构形可能蕴含了上古的抢婚风俗。但这个角度的阐释往往证据不够充分,推测的成分会更多一些。汉字文化的过度解读会降低可信性,需要谨慎对待。本讲关于“妻”字的解读已经走得有些远了。
作者简介
李守奎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教授,中国文字学会副会长。
王永昌
吉林大学汉语言文字学博士,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博士后,现任山西大学文学院讲师。
文章选自:《说解汉字一百五十讲》
李守奎、王永昌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21年版
编辑 | 仇俊豪
审核 | 张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