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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铅块替换,金店女店员3年偷走90多斤黄金首饰,变现近1900万元!带“任务”的她常常主动加班,最后一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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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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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近日通报了一起特大黄金盗窃案,涉及一家珠宝店的柜台组长利用职务之便,长达三年时间内进行职务侵占。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该名员工用铅块替换黄金饰品,最终侵占黄金总量达45814.57克,涉案金额高达1894.19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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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事情起源于2021年秋季,马先生经营的珠宝店招聘了胡惠(化名)作为柜台组长。由于她的销售经验丰富,马先生对她十分信任。然而,胡惠在一次下班时忘记将黄金饰品放回原位,随后产生了盗窃的念头。在男友黄志(化名)的怂恿下,胡惠决定再次尝试。

胡惠在工作中表现得极为认真,常常主动加班,给同事和老板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她的这种形象使得马先生对她更加信任,甚至让她负责店内的盘点工作。直到2023年4月1日,马先生亲自进行盘点时,才发现店内黄金首饰损失严重,随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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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

天山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确认胡惠为主要嫌疑人。经过审讯,胡惠承认与男友黄志共同使用铅块替换黄金,并多次将黄金饰品带出店外变卖。黄志负责采购铅块和处理赃物。警方最终在福建抓获了逃跑的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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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调查显示,胡惠和黄志共计侵占黄金45814.57克,变现金额为1894.1926万元,赃款用于偿还债务、购买房产和汽车等。警方已追回价值500余万元的财物。目前,胡惠和黄志已被移送检察院,面临职务侵占罪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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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常见形式包括以公司名义借款后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占有公司产品、擅自支取公司资金等。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强化员工培训,以防范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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