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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女子与现役军人丈夫同居生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AI尼克 AI说热点
2024-12-12


01

案件概述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一起破坏军婚案件进行了公诉,施某因与现役军人配偶保持同居关系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军婚保护的关注。


02

事件经过


2023年4月,施某在得知刘某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后,依然选择与其同居。

直到2023年9月,刘某的配偶发现了这一情况。

施某在此期间还生下了一名男婴,经过亲子鉴定,确认刘某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随后,刘某的配偶向警方报案。

2024年3月,施某在警方的通知下主动投案自首。


03

法律依据


鼓楼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现役军人因工作原因常常无法照顾家庭,施某明知刘某是军人配偶却仍与其同居,已构成破坏军婚罪。

施某在案件发生后仍与刘某保持同居关系,最终导致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的判决。


04

社会影响


检察官强调,军婚的破坏不仅影响军人的家庭生活,还可能对其服役状态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和安全稳定。

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不仅受到道德谴责,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05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侵犯现役军人配偶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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