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色哲社科“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课题申报通知(6.16)
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巴蜀文化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立项总数为5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请人可根据《申报指南》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申报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深刻认识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的重大意义,研究目标明确,具有相关学科支撑和研究基础,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如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对深化巴蜀文化对外传播工作,推进四川省高校外语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高校外语教师的地方特色文化对外传播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项目研究要与学校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构建覆盖全面、特色突出、贡献卓越、开放创新、协调发展的研究体系。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三、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面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外语教师,每个课题的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在研(2023年6月16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项目责任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5月08:00至6月16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初级审核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申请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田老师 阚老师
联系电话:(028)89111897 89111892
通讯地址:成都市剑南大道南段1528号四川社会科学馆17楼1701室、1703室
邮政编码:610200
附件:
1.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申报方式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