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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撰写|湖南省厅科研项目申报通知(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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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有附属医院的高校只限直属型附属医院在岗人员申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1.教育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可各申报1 个重点项目和1 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2.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

四、申报程序

1.学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月30日

五、限项规定

1.依据“关于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规定(科研处发【2021】2号)”第二条:自2022年起,年龄在55岁以下(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没有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且前2年没有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学校“351”人才工程等人选的教师(当年引进的博士、教授除外),在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评审委等项目)及教育厅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时,学校原则上不予推荐。

2.被省教育厅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之内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附件:限额表、汇总表以及初表请长按二维码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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