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第四份通报终于承认铁链女是拐卖来的,但网民仍有很多质疑
这届网民不太听话,大过年的,徐州方面加班加点辛辛苦苦连续发了三份关于丰县铁链女的通报,你们就是不信,非要逼出第四份通报:
一是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二是终于承认终于承认铁链女是拐卖来的。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于那些什么低保,什么资助,这里就不多说了,因为那是当地起码的责任。
不过,网民们仍然有很多质疑:
1、提醒一下,董某民绝不是涉嫌非法拘禁罪这么简单,还涉嫌拐卖妇女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杨某侠是被董某民一家买来的,当然涉嫌拐卖妇女罪。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满足这个年龄条件。与未成年人结婚属于违法的,并且属于无效婚姻。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被收买的妇女结婚的,如果有强行、胁迫结婚的情节,属于可撤销婚姻。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杨某侠”作为孩子的母亲、作为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的名义上的妻子(无效婚姻),董某民用一根铁链拴住她关在冰冷破旧的小屋,自己穿着羽绒服,却令“杨某侠”冬日只身穿破旧毛衣,且不提供取暖设备,对其精神疾病和所谓的“重症牙周病”不予治疗,构成虐待罪。
2、提醒一下,还有相关部门和人员违法或渎职未被追究。谁办理的身份证,谁上的户口,谁登记结婚的,还有第一份通报里言之凿凿的不存在拐卖行为,第二份通报里称自愿找个好人家嫁了,等等,难道他们都不需要负责任吗?
3、为什么一直不公布杨某侠的年龄及结婚时照片。这个信息很重要,因为有人质疑小花梅确有其人,是被桑某某拐卖到徐州来的,55岁,但已经死在徐州并火化。如果是55岁的妇女,在40多岁后连续生7个孩子,显然是不现实的。
所以依然有很多网民认为是四川的李莹可能性比较大,你们把杨某侠的出生年月日以及20多年前的照片公布不是得了吗?为了避免你们忙中出错,建议你们测一下铁链女的骨龄,免得第五份通报没法写。
四川李莹的叔要滴血验亲了,也是向公安部申请的哦,你们赶在前面声明确认杨某侠就是小花梅,给人一种仓促感,你们什么时候去的云南福贡县亚谷村,有相片吗?是否隔离了14天?
再说了,云南福贡县亚谷村是一个纯少数民族村,不会说汉语,更不会说四川方言。而杨某侠会用四川话骂“这一家子都是强奸犯”,还会说出很有诗意和哲理的话“这个世界不要俺”。据网民称,福贡县亚谷村没有“俺”的说法。所以,要我们不怀疑都难。
而且,人们翻看了杨某侠大儿子十一二岁时照片,和李莹十一二岁时极像。儿子一般都像妈妈,万一是真的怎么办?会不会下一个通报来推翻这个通报的结论。
4、小花梅到底真名叫什么,年龄到底多大。这应该不是难事吧?难道户口本、身份证都登记是小花梅?乳名也可上身份证吗?原名都不公布,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
5、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是什么?去世多年的遗物还可以做DNA吗?当然,头发、指甲等是可以做的,你们公布详细点不更好吗?
当然还有很多信息待披露,比如什么时候拐卖来的,是什么团伙,还有多少类似被拐来的妇女,都遭受一些什么虐待,等等,应该主动调查和披露,而不是被网民挤牙膏一样挤一点出一点。我相信,一个涉嫌拐卖妇女、强奸、非法囚禁、虐待的案子绝不是什么国家机密。
为了增加可信度,建议由徐州甚至江苏省外的鉴定机构来做,案子省外的专家来调查,由懂法律的专家来写通报。徐州本地那些写小说的写手,近来也辛苦了,你们就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