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终于看到了一束光
听到无罪判决后哭着与律师拥抱的凯尔·里滕豪斯
文|漫天霾
去年“黑命贵(BLM)”运动期间,美国各地的暴力犯罪“零元购”愈演愈烈。8月25日,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市因一名黑人男子被警察射杀引发的BLM打砸抢烧进入高峰,所有人的生命和财产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当天晚上,17岁的美国少年凯尔·里滕豪斯带着医疗包,手持自己合法拥有的AR-15步枪,加入到了救助同胞和保卫商家生命财产的队伍之中。
混乱中凯尔落单,遭到了36岁的约瑟夫·罗森鲍姆和26岁的安东尼·胡博的攻击,慌乱之中他举枪射击,致二人死亡,另有一人受伤。
这本来是一起刑事案件,分歧本应体现在他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或者过失杀人,然而在黑人弗洛伊德被白人警察跪压致死,“黑命贵”运动群情激昂的舆论背景下,立即上升为一场政治意识形态的争斗。
当时的民主党人和白左群体,给黑人又是下跪又是洗脚;正在竞选美国总统的拜登和主流媒体一致宣称,凯尔是一个白人至上种族主义者,是特朗普的忠实拥趸;严厉控枪甚至禁止公民持枪的声音再度甚嚣尘上。尽管他射杀的两名暴徒同样是白人,而且监控视频显示出他遭受了攻击,但仍然无法改变他们立场为先的偏见。
被攻击的凯尔
事件再一次牵动了公众的神经,支持者认为他是正当防卫,BLM和反对者认为他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必欲除之而后快,撕裂和仇恨情绪在美国社会持续蔓延。
他在自首后,被控包括“一级故意杀人”等五项重罪,如果定罪,这位少年将一生在监狱中度过。
11月19日,这起备受关注、备受争议的案件在基诺沙法院宣判。在布鲁斯·施罗德法官的主持下,陪审团一致裁决:凯尔无罪!
凯尔案主审法官布鲁斯·施罗德
这是美国宪法和第二修正案的胜利,更是人们良知和常识的胜利。尽管我们知道,这并不足以治愈美国社会的沉疴重疾,随着判决的公布,BLM群体的抗议和暴乱已经重新上演,但是,我们还是要为此感到欣慰:这是如今阴云密布、光怪陆离的美国社会难得一见的一束亮光,美国的自由,还一息尚存。
持枪防卫,美国自由精神的象征
横渡大西洋来到北美大陆的美国先民,是具有冒险精神、追求自由和自我负责精神的勇士。在横枪跃马、充满艰险的拓殖年代,枪给美国先民带来的独立感、安全感、无畏感,让他们可以踏上充满未知的冒险之旅。枪支,已经和美国先民的躯体融为一体,是美国人民引以为豪的自由精神的象征。
枪,更是对抗英王暴政、保卫自由和财富的有力武器。托马斯·杰斐逊如椽之笔写下的《独立宣言》,细数英王罪状,其中有一条“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立法机关的同意,他在我们中间驻扎常备军”。那是什么让一群“乌合之众”战胜了英王的常备军呢?是美国人民追求自己的精神,以及他们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手中之枪。乔治·华盛顿正是率领一帮手中有枪的民兵,和英王的正规军作战,为美国人民赢得了独立地位。
因此,持枪权是不能被剥夺的。剥夺持枪权,就是剥夺人们的自卫能力,就是将暴力交给英王垄断,就是将人民变成束手就擒的羔羊,实际上就是剥夺人的自由。
由是,美国的建国者们尽管已经设计了环环相扣的宪政制衡机制,却从没有过放弃持枪权的念头,因为那是财产权和自由的最后堡垒。他们意识到:有朝一日,民情激昂,观念败坏,当所有制衡机制都失效的时候,美国人民还有最后一条路:拿起武器,反抗暴政。
伟大的乔治·梅森将它用文字表述了出来,形成了《权利法案》第二条:“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持枪权保护的是弱者
任何一个人,力量再强大,都强不过一个垄断暴力的英王和美国政府。当人人持枪,就为防范他们的暴虐筑起了一道防线,并且打破这种力量上的悬殊态势。
任何一个统治者,都在想方设法将人民缴械,剥夺他们的自卫能力,让自己成为领土内唯一的合法暴力使用者。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让人们俯首称臣,将自己的自由和安全交给他们掌管,让人们成为事事求助于自己,匍匐于自己脚下的奴仆。
他们会编造出各种谎言,渲染和夸大持枪的危害,以解除人们的武装,就像民主党内某些人和一些美国知识分子、主流媒体宣扬的那样。然而他们从来不问自己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杀人最多的是谁?是那些持枪的个人吗?并不是,恰恰是他们。一战二战死亡人数数以亿计,恰恰是他们组织起来的。为什么能组织起来集体杀人?因为他们营造出了国家主义和“正义战争”的公众舆论。
不要被他们的歪理邪说所蛊惑,持枪权永远保护的是弱者,即使不论对抗强大的权力,在日常生活中同样如此。我们可以想象,当一个彪形大汉要强暴或者抢劫一位女性时,力量非常悬殊,这位可怜的女性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但是当双方都有枪,双方立即实现力量均衡。
禁止持枪,需求并未消灭,强者和坏人总是有办法搞到枪,而弱者和遵规守纪的好人则不同。因此这恰恰伤害的是弱者和好人。
况且,不是谁有一把枪,没事干就出去杀俩人玩玩。人是理性的动物。
再说,杀人的是人,不是枪。
政府职能的界限
去年的“黑命贵”运动,让美国政府在全世界面前颜面尽失。一个号称全世界最强大的政府,为什么却对群体性暴力犯罪无动于衷?
是因为武力和警力不够吗?当然不是。
而是因为在长久以来错误的意识形态和政策影响下,美国政府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放任事态的发展,纵容了犯罪的发生,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置于极端危险的境地之中。
米塞斯说:
一个著名的、经常被引述的说法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我不相信这是对好政府的职能的正确描述。政府应当做需要它做的一切——建立政府就是为了做这些事情。政府应当在国内保护个体免受匪徒的暴力和欺诈侵害,也应当保护国家不受外敌侵犯。这些是自由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职能。
在 1960 年代的芝加哥暴动中,芝加哥市长理查德·戴利(Richard Daley)公开命令警察,对于现行抢劫者、暴徒、纵火犯或歹徒,一律格杀勿论。一个公告,清晰地向潜在的犯罪者发出了犯罪将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足以让骚乱者把他们的愤怒收回口袋,回到和平的诉求。
没有人有读心术,谁也不知道你的动机,不论你过去遭受了什么冤屈,对制度有什么不满,对那些合法经营的商家、并未攻击你的人实施暴力,就是不对的,就意味着“罪犯在触犯自然法时,已经表明自己按照人类理性和公道之外的规则生活……因而可以当作狮子或者老虎加以毁灭。”
整天宣扬自己有多么伟大,像个法力无边的全能神,在大规模暴乱发生时,却不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连人民的生命都无法保护,该出场的时候你却遁形不见,这样的美国政府,不如回家卖红薯。
你不能整天光知道向人民要钱,当人民处于危难之中时,却袖手旁观,对个别群体区别对待、暴乱有理,而公民拿起武器时反倒治罪于他,这就是一个流氓政府!
那些拥护禁枪、反对凯尔案判决的美国人,希望你们以后在面对侵犯的时候,不是拿起武器保卫自己和家人,而是下跪求饶。
陪审团:凭常识判断,凭良心裁决
要求陪审团的审判,是美国刑事诉讼被告人的宪法权利。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有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
陪审团首先是一个政治机构。其核心要义是:法律和惩罚的终极权力掌控在人民手中,由此对抗立法和司法专断,防止法律和司法裁判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
英国法官帕特里克·德夫林爵士说:
“将臣民的自由置于其12位同胞之手,对此,没有哪位君主能够忍受得了。因此,陪审制不仅仅是一项司法机制、宪法的一个车轮;它是一盏明灯,向人们显示自由长存。”
从法律专业来说,陪审团成员全是“外行”——它其实强调排除“内行”;全是与被告同阶层的“引车卖浆者流”——它甚至故意排除“精英”。刻意追求“凭常识判断,凭良心裁决”。
原因何在?
因为在成文的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律令存在。那就是人们普遍遵从的自然规则。它清晰地向当权者表明:法律不是你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案子不是你想怎么断就怎么断的,法律必须根植于人的行动和普遍认知中。
法律是被发现和描述的,不是被规划和创设的。立法者和司法者都不能凭空创造法律。法律不可以被“内行”垄断,法律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外行”,因为正是无数“外行”公认的行为规则和善恶标准,构成了法律。而不是那些“内行”制定一套规则,作为人们行事的标准。
前者意味着稳定的预期,后者意味着朝令夕改;前者意味着自由,后者意味着奴役。用经济学的话说,前者是市场经济,后者是全盘计划。
如果没有“外行”民众的制衡,法庭不是被权力支配,就是被专家支配。
邓子恢先生在总结陪审团的重大意义时认为:
陪审团是对抗当局的公民政治机构,防止专断的压迫。有必要防止党同伐异的刑事指控,有必要遏制过分热忱和轻率指控的检察官,有必要提防对权威言听计从的法官。
我要说的是,有必要防范那些试图用成文法律规范所有人行动的立法者,以及那些奉这些成文法条为圭臬,却忘记了在成文法条之上还有更高的律令存在的专断法官。
重大刑事案件的陪审团,要求12名陪审员“全体一致”,否则不能做出决定,揭示出了陪审团审案的一项基本原则:关键在于评议而不在于表决。
一致裁决,是对多数决的民主的反叛。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必须无罪推定,不能定罪。一旦多数决,少数人的合理怀疑就变得不再重要。然而真理和真相并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的手中,从而可能漏过最重要的细节。
一致裁决,教人们做事公道。每个人审判邻人的时候,要像自己有朝一日受邻人审判一样——他肯定不希望陪审团放弃任何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蛛丝马迹。
一致裁决,是公众信赖陪审团合法性和准确性的基石。因为“一次错误的判决,恶果胜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错误的判决污染的是水源”。
愿美国重回自由之路
正义的审判已经到来,法官和陪审团坚守了正义和法律的底线,没有被政治正确的意识形态所俘虏,固然值得称赞。但美国社会如此对立的根源,却必须被正确地解释。
回顾罗斯福“新政”以来的美国历史,可以明确地发现,美国正一步步走在背离美国宪法,政府权力大幅度扩张,福利国家高歌猛进,自由被一步步蚕食的溃败道路上。这才是一切问题发生的根源。
在知识分子营造的“平等主义”的错误公众舆论下,借助民主的手段,美国人自我奋斗的精神逐渐滑坡,将一切自决的权利交给了利维坦;美国政客为了赢得选票,用纳税人的资金贿赂特定群体,制造了庞大臃肿的福利国家,也将美国社会变成了争夺福利和特权的斗兽场。当所有人都向权力靠拢,谋求高于他人的特权和劫掠他人财富而生存,那就只剩下了身份斗争,而没有了自由和正义的容身之地。
在美国这样一个“民族百衲衣”的国家,除非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由观念“组织”社会,坚决限制任何形式的政府权力扩张,否则必将陷入族群冲突和动乱的深渊中。
白左所谓的“平等主义”,实际上一种不要权利平等、而只要结果平等的“抢劫文化”,一种赋予特定群体超出一般人权利的“特权文化”。这实际上就是人为地将人群进行了等级划分,造成了权利上的不平等。由此,对任何群体的偏袒都会遭致其他群体的反对,每个群体都会加入到争夺特权的斗争中,最终只会使对立和冲突愈演愈烈。
我们一直在批评美国,因为我们一直对美国寄予厚望。自由的灯塔,不应该就此陨落。我们期冀美国人民观念的改变,回归自由的精神传统,让自由的灯塔,重新焕发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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