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周刊|中共中央 国务院重磅发文!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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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教育动态
• 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
• 教育部等十二部门:聚焦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排查整治
• 教育部等三部门:研招考生核酸应检尽检,阳性考生由属地制定赴考措施
• 人社部等八部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地方教育动态
• 浙江:多市调整教学安排,小学、幼儿园本学期可在 23 日前结束
• 江苏: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职校学生实习
• 福建:艺术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 福建:发布“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
• 河南:到 2025 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 85% 以上
• 河南:到 2025 年,增加 40 万个普通高中学位
• 山东:发布《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
• 湖北:明年起,幼儿园只能收四类费用
• 四川:配齐配强并保障好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
• 山西:多举措助推大学生就业创业
• 贵州:出台 23 条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 黑龙江:寒假期间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 广东: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
• 中国境内首个境外高校独立办学项目将启动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纲要》指出要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健全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着眼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科研院所,加强科教基础设施和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来源:新华社)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的防控和重点机构、人员的防范工作,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商务楼宇、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的违规培训,严禁各类网站、平台违规发布“一对一”“住家教师”等违规广告;指导和引导已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和中小学在职教师等重点机构和人员不参与违规培训;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来源:教育部网站)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6 日举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近日就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全力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2023 年研考为聚集性重大活动,研考考点为特定场所,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具体方案由属地自行确定。各地要科学精准对考生群体分类,按照“一类一策”组考模式,分类设置考场考点。对于阳性等特殊考生,由属地自行制定赴考等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全力实现各类考生“应考尽考”。(来源:教育部网站)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对于高校毕业生群体,《通知》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来源:新京报)
12 月 18 日,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丽水、绍兴、台州、湖州市相继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明确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可在 23 日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杭州明确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综合评定学期成绩。部分地区规定,在学校条件允许、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到学校、幼儿园托管服务至 1 月 13 日,由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不上新课。(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 8 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自 12 月 26 日起施行。《细则》划出1个“严禁”、21 个“不得”政策红线,重点包括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长时间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证件,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较高风险的实习、节假日实习和加班等。(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近日,福建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艺术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聘用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 2%。(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5 年,该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 99% 左右,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建立。福建要求,20 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应至少建设 1 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要依托泉州师范学院建设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布点。福建还明确从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 4000 元(寄午生减半)。(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河南省日前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 93% 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5% 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0% 以上。《方案》明确,2023 年至 2025 年间,新增公办学位 36 万个。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和设分园区。(来源:郑州日报)
《河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提出整体提升我省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到 2025 年,全省增加 40 万个普通高中学位,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3.5% 以上。《方案》强调,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来源:郑州日报)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工作作出规范和指引。《关爱指南》明确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三方关爱责任主体,明确了控辍保学、安全守护、心理关爱、学业辅导、生活指导、课外托管、资助帮扶、家校协作和条件建设九项关爱任务。《关爱指南》提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及其课程内容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需求,鼓励各学校在周末、节假日开展留守儿童看护、辅导等关爱活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免收课后服务费用等。(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网)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统一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大项目。其中,服务性收费限定为伙食(含餐点)费 1 项,代收费限定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含校车)费、外出活动费 4 项。除上述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及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来源:湖北日报)
12 月 12 日,四川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视频会议。据悉,全省 134 所高校共有专职思政课教师 4932 名,专职辅导员 10058 名,队伍数量、质量明显提升。下一步,四川将建立以“岗前培训、日常培训、校外培训、调研实践、挂职锻炼”为主要形式的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省级—校级”三级培训体系,做好国家示范培训、海内外访学研修、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大力支持两支队伍学历和能力提升。(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 2023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开拓就业渠道、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完善就业帮扶机制等措施,全力稳定和扩大毕业生就业门路。其中提出,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实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实现入企深度走访对接,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以就业达成数量、质量等对走访效果进行考评。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化等提供服务。(来源:太原日报)
贵州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 2023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推出 23 条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通知》提出,每年 3-6 月和 9-12 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 1 场大型综合招聘会,促进校园招聘专业化常态化。(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 2023 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寒假期间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巩固手机、作业、睡眠、体质、读物、考试管理工作成果,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等。(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落实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严审批、确保证照齐全的要求。《指引》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信息,实行“亮证办学”。(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网站)
近日,海南省与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独立办学项目签约仪式暨比科大合作企业专场招商推介会在德国比勒费尔德举办。作为中国境内首个境外高校独立办学项目、德国公办高校在中国设立的首个独立办学项目,海南比科大独立办学项目将尽快启动建设。据了解,海南比科大规划用地面积约 1000 亩,规划办学规模为 12000 人,将建成一所独立办学的非营利性高校。大学将陆续开设港航智能物流、机电自动化、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可再生能源、汽车技术和自动驾驶、经济工程、国际化企业管理、工业质量管理、产品设计等服务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专业。(来源:中国日报网)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出品
整理: 姚远 排版: 孔庆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