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9月20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希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浙江要肩负起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任务,需坚守“一条红线”,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狠抓三个“一号工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一
从制订“八八战略”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逐渐显现出一条红线:要率先从一部分先富迈入共同富裕,并且以思想解放、顶层设计、政策连续来持续保障实践上干在先、走在前。这条红线在理论认知上,意味着浙江在发展目标设定、发展条件配置、发展类型选择上,从非平衡发展模式与均衡发展模式中,率先选择了后者,其价值和意义显然远不限于区域发展层面。同时,它也意味着在实践渐进阶段上,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还是最大限度地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目前省取得的成就很大,但是前进压力也不小,还需要作出充分的准备和努力。二
近年来,浙江省聚焦缩小“三大差距”,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效。
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程度实际上位居全国第一。2022年,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26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5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为1.9倍。这个水平在统计数值还略低于天津(1.84倍)、黑龙江(1.88倍),但是如果以经济发达程度作为合理背景来衡量有实质意义的倍差,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程度可以说是实际上位居全国第一(例如,上海为2.14倍、江苏为2.16倍)。
浙江阶层间差距缩小有成效,在收入统计意义上橄榄型社会初步形成。按照2018年国家统计局标准,一个标准家庭(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即属于中等收入群体。浙江对中等收入群体设定了一个更高的标准,即标准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0万元-60万元,2022年这个群体比例达到30.6%。根据我们进行的群体收入情况的统计模拟测算,2025年浙江省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有可能在45%以上,可以说收入橄榄型结构已初步形成。浙江山区县人均GDP提升显眼,复杂区域间差距缩小程度实际上居全国第一。2022年,浙江省省内(地区之间)收入倍差为1.58,在统计数值上略低于河北(1.47倍)、江西(1.57倍),位列全国第三。但是,如果以区域内地形起伏度、地理复杂性以及经济发达程度等作为合理背景,来衡量地区共富均衡性,浙江省的区域差距缩小程度可以说实际上位列全国第一。其中,杭州市2022年收入已高达7万以上,省内最低的丽水市也都达到了4.4万多,避免了在一些发达省区内出现的地区间巨大差距。2022年,浙江山区26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之比提高到73.9%;山区26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7329元,比上年增长15.8%,增速比全省高1.2个百分点。三
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共同富裕,是一项仍处于进行时的工作。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需要加速度。目前欧洲发达国家收入差基本控制在1.2倍以下。浙江省如果保持年均降幅1.5%,那么2025年城乡收入比只能降至1.82倍,2035年达到1.56倍。如果不努力提速,那就至少需要30年才能基本接近目前发达社会水平(未计算缩小城乡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转向高质量社会橄榄型结构需要加速度。欧美发达社会近年来中等收入群体减少,但一般仍维持着人口占比60%-80%的水平。按照浙江省现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增速测算,需要8-10年才能达到占比60%。同时,高质量的橄榄型社会需要避免中等收入群体集中在某些职业和行业中,浙江省在解决职业与行业收入差距方面也需要加速度, 目前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不同行业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差距都还较为明显。缩小区域差异需要加速度且保持后劲。如果以北欧国家瑞典为例,2022年人均GDP最低的省份南曼兰省是全国人均GDP的81.2%。浙江省如果保持全省经济增速不变,山区与海岛28县人均GDP与全省人均GDP的比率到2025年只能到达67.8%,到2030年接近72.4%。在全省年均增长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2030年山区县人均GDP要达到全省的80%,就要保持8.5%的年均增长率,要比现在高出1.2个百分点;如果2025年要达到全省的80%,就要达到11.8%的年均增长率,需要比现在高出4.5个百分点。
四
攻艰克难,缩小城乡、区域、阶层三大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先行,需要切实采取一些重大建设选择。建议:第一,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以“千万工程”为统领壮大农村农业发展,进一步打造共富版“多功能乡村”。如:配合激励每个行政村创新1-2条新集体经济增收办法;配合打造“千万工程人才”,培养千名乡村职业经理人,提升万名书记共富治理能力;每个区县建设4个抱团发展的乡村共富联合体。第二,持续推进省域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三个“一号工程”(数字、营商环境、地瓜)为抓手实现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提质增能,全面做大收入蛋糕。如:配合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强化山区县农林渔基础性产业建设及其与多功能后生产型乡村的相互支持关系,努力实现山区海岛28县年均7.7%-8.5%的人均GDP增长势头,到2030年浙江区域差异趋近或达到发达社会水平。第三,持续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率先探索从“橄榄型”结构向“钻石型”转型。如:加大“提低扩中”行动,以“三次分配”为着力点缩小收入差异,力争到2030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达60%,全面形成收入“橄榄型”社会结构,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达到80%,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橄榄型”结构迈向“钻石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