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门决策 | 陈碧:网络并非鲜花遍地,我们要抵抗住恶意
编者按
2023年6月9日,“两高一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在强化网暴治理。就在两天前的6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举办蓟门决策论坛第126期,聚焦网暴的法律规制。现推送论坛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老师的发言,以飨读者。
陈碧:谢谢主办方邀请。有句话叫“围观改变世界”,的确,平台可以让我们在人海中发现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比如在座的石佳友老师。不过盒子打开了,也会飞出一些类似网暴等我们并不想看到的东西。我没有专门写学术论文探讨网暴,但写过多篇网暴案件时评,下面我就典型案件谈谈个人的思考。
我要说的的第一个网暴案件,是刘学州案件。当时在讨论刘学州案件的时候,我关注的点是,刘学州自己选择在网上曝光自己一切,是自己选择的,当然这也不是受害人有错。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青少年,往往会把平台网络想象是一片很善意、很友善的地方。因为他刚开始注册自己账号讲自己遭遇时候,因为身世很可怜,马上收获了全世界的同情。
在网络上完整展现自己,就不像是成年人做的事情。大家对社会,对平台可能就没有这样的信任,我会有戒心,所以会掩盖自己的真实信息,可是刘学州没有。他不知道网络上会有恶意,以为只有善良的关注和点赞。后来他发布信息怎么寻母,他可能在心目中建构了鲜花盛开人人都会为他好的网络世界,但是这一切都是虚幻。如果没有在网上感受到善意,也就不会见识到后来暴露出来的丑恶。所以刘学州才会被语言暴力伤得那么深,可能他心里想,我继续讲我和我父母的事情,公开给大家看,我没有任何隐瞒,把他和母亲之间的短信公布到了网上,这一下就被网暴了。他没有意识到,我的故事是这个版本,但是网上的人会用另外角度看他,之前收获多少支持,可能在那天开始就收获多少恶意,甚至连之前特别特别同情他的人,都突然转了态度。
这个我觉得是让青少年接受不了的。我们看到,粉丝里面有一种是粉转怒、怒转黑,他遇到很多都是这样的恶意。原来还很同情他,突然因为这件事情,你骗了我们,你其实是一个什么什么样的人,就对他进行网暴,很多还通过私信来骂他,当然还有一个方法就是不打开不看。不看就好了,但是我觉得未成年人很难做到这一点。我和赵宏老师经常说,这个文章写了可能会被骂,那就换一个笔名。
最近,武汉妈妈事情出来后,有媒体人提出的应对方法就是要远离不良平台。有一些平台其实会导流的,会追逐流量。其实平台也不关心到底聊什么事情,这些事情真的针对或者歧视某一类人,不在乎到底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不在乎语言内容是什么,只在乎这个能不能上热搜,能不能上头条,那么就要开始做这个新闻,能够把它迅速带火。有一些专门做这些的人,手底下有几十个账号,可以你转我,我转你,互相火起来。但是广场都修好了,你说让我别去,去了有可能碰到犯罪,那是不现实的。说平台已经做好的,是应该容纳我们不同言论,假如说讨论防网暴,网络言论空间越来越小,那这一定不是我们想要的。在这个时候我会觉得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马可·奥勒留的一句话很有启发性:“我必然会遭遇负义、无礼、背信、恶意和自私自利之人——我以提醒自己这句话开始每一天。”留在网络就一定会去发言参与,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既要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又能抵抗住恶意,这句话我很喜欢。
如果大家想要在平台上既要发言,又要抵抗恶意的话,我觉得是需要一些哲学思想来武装自己的。既然我们是读书人,我觉得其实可以用很多伦理学、哲学上的东西武装自己,提前预见到我不会在网上只受到赞美和善意,会锻炼到大家将来继续置身在平台,还能够战斗、坚持下去。
下一个案件是朱易案。朱易是一个归化运动员,作为中国花滑运动代表团的一员。网友觉得她通过爸爸的关系到中国做了运动员,代表中国出征,成为了成功女孩。朱易在比赛上面发挥失常,当时对她的网暴特别严重,而且有可能网暴会影响到比赛表现,对她的网暴简单来说就是认为她是"走后门"进的代表队。
在刘学州案件中,我们要考虑到网络世界里面既有恶意,也有善意,不要只看到事物一面。在朱易案件中我在思考,偏差是怎么形成的,因为我自己是学证据和侦查的,其实我们会从很多角度讲,当我们只发现部分事实的时候,怎么去复原整个案件事实。
我在分析案件时候,就用到我们证据学上,如何从已知去发现未知,我把这个视为为什么网暴,为什么有朱易被网暴事件,是因为网民太容易依赖于最先想到的东西,最符合个人判断的大前提小前提,就定位本案中的事实,所以说有时候你看,有一些特别典型的冤假错案案,就是基于偏见。
你一定是通过一些已知,加上自己的想象,就得出那个结论,得出那个结论,并不会寻找相反声音相反证据。我在讨论朱易案时,好像强迫自己在三秒钟之内对此作出反应,这个就是快新闻,或者快平台时代给你的压力,其实完全可以不做任何评论,关我什么事。所以在朱易案中,我重点强调人一定要知道自己有偏见。很可能实施网暴的人,其实是觉得自己还挺正义,但如果让大家意识到自己是有偏见的,也许可以减少网暴,减少善良的人去做邪恶事情。
到了粉红头发女孩那个案件,我觉得我幼稚了。郑灵华案件中网民仅凭一个粉色头发的照片就得出错误结论,觉得粉红头发就是不良形象,认识过程偏差像铺天盖地的潮水一样,就把一个生命卷走了。所以实际在这个案件之后,网暴法律治理才正式开始,法律界连续有很多论坛会议都开始讨论到底如何对网暴进行法律规制。
这其中就有一个议题是要不要进行防网暴立法。当时有一个记者采访我说能否有一个牵头单位,比如像妇联一样的强大组织来参与到防网暴中。防网暴法我想不出来有任何组织可以牵头,可能网信办能干这个事情。我们看到,很快网信办出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平台出指南,通过梳理系列的指南我当时总结了一些取证方法。
其实在总结取证方法过程当中,我也发现破案或者立案、诉讼太难了,我们简单来看一下这个方法。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构成违法犯罪,这里面有明确的数字,所以要取证一定是可以。用不同时间录频、使用手机拍摄涉及网暴信息变化,比如说几点几分浏览量300把这个过程拍出来,举报到平台上。律师也可以协助大家,发律师函,要求删除。其实现在大家如果不找律师,直接向平台反映也可以做一键删除。在很多案件里,受害人通过艰难诉讼,最后赢了,拿到的不是身份,是一个手机号码。平台只能给一个电话号码,大家知道后面还会引发另外诉讼。有人拿着电话号码去联通公司要电话号码对应联系人,对方说我们也不能给你。所以还得搞一次诉讼,想方设法获得这个人的身份信息,这个难度是很大的。所以往往大家拿到手机和IP地址,这个并没有满足起诉条件。最后还有一点建议,因为我们都是法律人,将来不管自己做律师还是去检察院、法院工作,一定涉及到网暴案件。其实大家知道吗?作为原告去告的,最多的不是普通人,是明星,实际上互联网法院很多案件都是别人网暴明星,而且胜诉方大量都是明星,因为他们不需要自己看那些东西,只需要律师去做。互联网侮辱诽谤规则都是来自他们的判例,比如,即使骂明星的外号,或者只有粉丝才懂的名字,也可能构成侵权。
还有就是网暴背后折射出来的一个问题,有这么多明星捍卫自己的利益,它有这么多条件,其实大家想想,网暴受害人何止这些,大量的人没有选择诉讼。只有在有更多诉讼情况下,我们才会积累更多司法经验,才会知道这里面该怎么处理,或者未来怎么应对,所以也许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勇敢立案!
谢谢大家!
整理:王绪加
编辑: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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