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大家都知道,对于啥药能报,啥药报不了,是有个目录的。原则上来说,《药品目录》里的药,都满足这两个条件:我之前写过一种重疾:脊髓性肌萎缩症(又称“SMA”)。这病多发于婴幼儿,在新生儿中的发病率约为0.01%。尽管患病概率极低,但在我国患上SMA的人,也有3-5万。
以前没药可救,得这病的孩子,大多数寿命都在两岁前。甚至不止这病,包括更常见的某些抗肿瘤用药,我们都巴不得它们统统列进目录里。要是把过多的昂贵用药列入《药品目录》,用医保基金去支付的话,势必会极大影响普通人对普通病的医疗报销,比如减少报销比例。但是,国家一直在为民谋福祉,医保谈判团也非常努力。在去年11月的医保谈判会议上,治疗SMA的药品(诺西那生钠注射液 5ml/瓶)经过八次报价商讨,最终以3.3万每瓶的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除了治疗SMA的“诺西那生纳”之外,医保局最终还将74种药品新增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包括67种独家药品和7种像SMA这样罕见病的治疗药物。那些有资格进《药品目录》的药品,是独家药品的,国家会主动和药企谈判,争取降价,是非独家药品的,国家会搞竞价,让企业主动。但即便是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对一些家庭来说,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天价药”。
起付线/免赔额,超过了这部分才能报销,起付线以下的费用不赔。如北京职工医保的起付线,门诊是1800/年,住院第一年是1300/年,后面是650/年。商业医疗险,要看具体产品的规定。最高限额/最高免赔,报销金额要是高于这条线,超了的部分不给报销。北京职工医保,门诊的最高限额是20000/年,住院的最高限额是500000/年。商业医疗险,要看具体产品的规定。报销比例,范围内使用的药物、器械、医疗服务,按照比例报销,比例外的不报销,要自付。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药品目录》里的甲类药品是100%报销,乙类药品要先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然后和甲类药品的费用加起来,超过免赔额了才报销。医保和商业保险里的医疗险,就像保险里的一对子女,别再较劲是儿子好还是女儿好了。何况有数据说,现在市面上有98%的药,都不在医保范围内。话虽扎心,可这确实是无数个重症患者家庭的真实写照……我们很难保证一辈子无病无灾,也无法避免灾难带来的冲击,但我们可以决定的是,面对苦难的态度,以及未雨绸缪的准备。只有把医保和商业保险搭配起来,才能有更完善的医疗保障。
总之,对保险有任何疑问的,或有意向为自己/为家人配置保险的,随时可以找小助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