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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庆·先声 | 严景珊: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上篇)

严景珊 北大社会学 2022-07-23


编者按

严景珊,浙江余姚人,社会学家严景耀之弟。1929年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33年学士毕业。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秋)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成为第二届合作研究生,研究学门是“农村合作”,但该届研究生均因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辍学。1938年,严景珊与其夫人周叔昭的堂弟历史学家周一良和书法家吴玉如先生,一同在天津英租界为女青年会筹办暑期补习班。抗战爆发后,严景珊先后出任贵州银行毕节县支行、惠水办事处、重庆通汇处和南京分行的负责人。《燕大通讯》1945年第1卷第4期称:“严景珊及夫人周叔昭女士现均在贵州毕节。严氏任贵州银行经理,生活甚好云。”抗战胜利后,严景珊与夫人赴台湾定居。


严景珊对犯罪社会学有着浓厚兴趣,在家庭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和史学方面也有研究,哥哥严景耀和夫人周叔昭是他重要的学术伙伴。在1930-1939年间,严景珊在《北晨:评论之部》、《社会问题》、《国闻周报》、《监狱杂志》等报刊上发表了多篇书评、译著和研究报告,如《现代家庭问题的内容》、《丹麦的监狱》、《辽宁实地调查之事实与感想》、《北平市之小本借贷事业——介绍北平市市民小本借贷处》、《三国纪年对照表》等。


《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是严景珊先生的学士论文,在派克教授(Robert E. Park)与杨开道教授的指导下完成。当作者还是一名大二学生时,就想要“做一种犯罪事业的研究”,并萌生了“同北平监狱里的和监狱外的窃盗做朋友,希望同他们厮混,由友谊而如研究”的想法。1931年作者来到河北第一监狱,结识了名窃盗“草上飞”,即本文的主人翁白达仁。作者每星期去监狱拜访他,与他无话不谈。在一次谈话中,达仁主动要求在监狱中写自传,将自身复杂的历史写出来,帮助作者研究。这篇论文便以达仁的自传和作者的访谈为主要材料,其中自传在行文中基本被完整地保留了。研究做完了,作者也多了许多窃盗朋友,达仁是“感情最好的一位”,作者也时常以朋友的身份“劝导他走入正路”,并计划帮他成为一名校警。


作者希望借助自传的方法“明晰犯罪现象之内幕,其人人格之发展,他的主观态度,他所接触的社会的及文化的环境,一身的经历及遭遇等等”,作者也希望通过自传“介绍北平社会的性质和形态”,尤其是城市的“下层社会”。在这个意义上,自传既可以呈现被研究者的生命历程和性格,也可以呈现出民国时期中国北方社会的整体氛围。而且在方法上,他特别强调:“一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不是完全单从量一方面着手的,统计只能告诉我们一个大概的境况或趋势,至于犯罪行为的内心关系和某一社会的内幕现象,个案研究似乎有极有力的帮助。还有,借此我们可以了解一种人对其他人物的主观态度,而这种主观态度,往往被我们所忽略,其实它很有补于社会问题的探讨。”对于今日的社会学研究,这一点亦有重要价值。


因论文篇幅很长,此次推送节选了第一章、第三章、第五章和第七章,分上、下两篇推送,以飨读者。



 图为《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论文扉页。


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

(上篇)

严景珊


犯罪学研究在最近始着重于个案和统计的并用,而单独研究一个个案的,除了美国萧克利福教授Clifford R. Shaw最近有两次试验外,还没有见到其他的著述。从前虽然也没有被人十分注意,大家只当作小说读,而作者或收集者往往也不能感到自传本身的重要。


自从萧教授发表了两部别开生面的著作后(Jack Roller及The Natural History of a Delinquent Career,芝加哥大学出版),国内外讨论犯罪研究的个案方法问题应之而起。现在作者的研究,是一个新的尝试,但是作者的用意和目的,与萧教授的目的不同:一方面当然借此帮助我们明晰犯罪现象之内幕,其人人格之发展,他的主观态度,他所接触的社会的及文化的环境,一身的经历及遭遇等等;另一方面——或者也可以说比较重要的一方面——在乎借此而希望有助于北平社会的了解;如果我们要研究北平这个城市它的文化组织及文化解组,它的下层社会等等,我们觉得很难着手;所以,我们希望这个自传来介绍北平社会的性质和形态。


作者对于附注方面,因之亦尽量叙述,以便将有关自传的各处做概括的描写,这个小小的研究,希望作北平都市研究的一个幕序,更希望大家对于北平——尤其是北平下层社会——作个别的,深刻的研究。


这是自传研究中的第一个个案。自述者是北平的一个职业窃盗犯,这篇自述是他写就的初稿,从民国二十年秋季写起直到二十一年三月为止,在北平宣外的河北第一监狱内写就。传中的姓名及有关的个人或机关,大多更改。白达仁当然也是假名。他是作者许多窃盗朋友中比较感情最好的一位,作者同他认识就在民国二十年,到现在也不过二年多的光阴。可是我们因时常晤谈(每月二次或三次),友谊进步的很快,虽然不能称为知己或莫逆,却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自述文字完全是他的口气,作者在文字上稍加修饰外,并没有改作的地方,为的是要保存它的真实性。至于怎样写法,如何描写他的反应和感想等等,我们谈话时也常提及,所以后半部写得比前半部详细。他时常向作者表示,希望于出监后完全重写一遍,他自己觉得有补充和修改的必要;这一点,因为时间的关系,一时不能做到,所以作者目前只好把这部初稿作种种可能校对和证明,并将我们的谈话在附注上录出几处,便读者可以明了些。


自传的本身所表现的是他最容易记起来的事情,这一点,读者可以注意。希望不要把自传当作小说看或新闻看,各人能有各人的分析和见解,注意他行为的变化及其对于自己行为及环境的态度;再看北平及绥远的社会环境怎样影响了他的一生,怎样允许他的生存和要求;他的犯罪生涯的前前后后及其自己的解释。作者在最后虽然有一些解释,那是很普通的,多少带着主观的。


作者将有关白氏的文件在附录中录出,以助读者了解白氏。至于自传材料是否真实或者自传方法是否为研究社会问题的良好方法,恕限于范围,不克详论,深望国内社会学者能够多做几次尝试,那时我们就可以大胆地说话了,这也是作者努力于自传研究的另一希望。可是,我很愿意预先说一句空话,就是:一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不是完全单从量一方面着手的,统计只能告诉我们一个大概的境况或趋势,至于犯罪行为的内心关系和某一社会的内幕现象,个案研究似乎有极有力的帮助。还有,借此我们可以了解一种人对其他人物的主观态度,而这种主观态度,往往被我们所忽略,其实它很有补于社会问题的探讨。


总之,我们要帮助犯人或解决犯罪问题,先得了解他们,尤其是他们的个性和环境。如果这一点不能了解,我们哪配研究犯罪问题或犯人。



 图为杨开道先生。图片来源: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杨开道:〈农村调查〉绪论》。


作者愿意在此声明,这个研究在方法上,受芝加哥大学的派克教授Robert E. Park和燕京大学的杨开道教授许多建议的批评,指导和详尽的讨论,没有他们两位,这个研究决不能完成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曾供给作者一部份研究费用,特深表谢意。


民国二十二年五月于燕京大学


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目次

第一章   北平职业窃盗概况

第二章   研究的方法

第三章   研究的经过

第四章   早年生活的回顾

第五章   在绥远上了跳板

第六章   回平后的罪恶生涯

第七章   节要与分析

附录目录

一 达仁犯罪记录(一)——民国十八年

二 达仁犯罪记录(二)——民国十六年

三 报纸记载


北平市是一个具有一百四十六万人口的大都市,向来是帝王建都的地方;自从清庭颠覆,国都南迁后,“贫穷”成为北平市最显着的现象。从前享有皇家饷粮特权的旗民,官家的奴仆,大小官僚,以及许多买卖商人都受市况冷落的影响而失业;所以居民的贫穷程度,也就日甚一日,形成一个盗贼蠹起的世界,贫穷罪恶的中心。如果没有军警和侦缉队的严密组织,北平最容易形成一个日夜不安的犯罪世界。



 图为民国时北平的京城大道。图片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国家地理镜头中的古城新都》。


窃盗的成因,大部分在于经济问题,有的是迫于生计而偷,有的是为安适的生活而偷。第一种纯粹的经济压迫问题,第二种是惯于奢靡生活,堕落已深的职业犯,其中虽然不免有为劫富济贫,为报复,为资财平等等而偷人家财物,但是究竟是少数。所论的三种多少为以经济问题为中心。我们再看一九一九到一九二七年间窃盗犯的居住址分布情形,他们所住的地方大部分分布在前门,天桥,朝阳门外一带的平民区,前门外的破陋的小店,也就是他们的住留地,这一点,甘博先生作北平社会调查的时候也述及的。可是我们决不能说贫穷是决定窃盗的唯一元素,这种一元论的解释,当然不能成立的。所以说大部份在乎经济问题。这一点我们从自传中也可以见到一点梗概。


北平的犯罪男犯以窃盗为最多,女犯以略诱为多;此外如强盗,和诱,杀人,诈财,鸦片,盗墓,奸非等等也不少,而远不如窃盗那么多。据一九一九年到一九二七年的北平犯罪统计所示,窃盗占全数百分之四四点一一,或六三一三案(其中看守所中未判决人犯尚不算入),可见窃盗是北平犯罪上最普通的现象。作者不久曾在河北第一监狱及第二监狱作一调查,兹将两监犯罪统计录出,以示一般犯罪案件:


从上表,我们可以知道,窃盗案的数量实在可惊,占全数百分之二零点七一,非特北平如此,其他较大都市的犯罪也是如此,不过北平一市似乎特别显着。


平常我们对于窃盗,总有些害怕,自己家里闹了贼,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地不敢声张,这种惧怕心理是很普遍的,可是在大戏里看到《雁翎甲》或《巧连环》等等,却很愿意赏鉴时千先生的偷的艺术,而且还希望他偷一个精光。



 图为《雁翎甲》京剧人物形象图。

图片来源:https://www.pinterest.com。


至于我们研究社会学的,是由科学的研究为出发点,我们对于窃盗既不应害怕,对于他们的艺术更不用惊叹。我们要看一看窃盗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物,怎样的一个团体,他们的生活,行为,环境,动作,究竟同我们有什么分别。我们可以老实说,窃盗也是一个人,同我们长得完全一样的,扮相并没有时千先生那么可怕,飞檐走壁不过是小说上的描写,他们的一切同我们完全一样,他们因为偷了别人的东西而被发觉了,我们没有偷,或者偷了没有被人发觉。据美国新监狱的典狱长劳斯Lawos说,窃盗是犯人中比较可信而又诚实的份子,据我个人的经验,窃盗是一种很容易交的朋友。


北平的窃盗业总名叫“老荣”,也叫“荣点”,又称“理码子”;持枪威吓的强盗是近乎“老荣”之一种,别名“横点”,并不属于“老荣”。他们在北平并没有什么组织,偶然间两三个人凑在一起就做几案,并没有联络的,而单独作案的时候尤多。不像张家口绥远一带有帮会的组织。北平的窃盗,大致可以分为黑钱(即黑潜)及白钱(即白潜)两大类,黑钱的意义就是指暗中取人财物,白钱也就是白天偷窃的意思。兹分别论之如下:


一、黑钱大多自己练习,很少有师父传授,偶然也有在张家口或绥远河套一带加入哥老会的,他们大多智力过人,能随机应变的人物,对于上房,掇门,开锁,撬户,蹿穴,逾墙等等工作,都有特别的技能,虽然不能飞檐走壁,可是在房上来往自如,却有过人之处。出门作案时,大多随身携带应用物件如软笼,蜈蚣梯,保险钳子,钥匙等,专于午夜出没于各胡同之间,窃取银钱,首饰,古玩,衣服以及一切可以变卖的东西,有时往往两人合作,其中一人假作洋车夫侍候门外,专拉具同伙,大多是一人作案。


在民国以前,黑钱在北平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团体,也有“头儿”,全城分作若干区,每区有人主持,各立门户,不相干涉,也不许越界。还有所谓“窃盗团”,团上指明各区地点及其界限,不过作者百求不得,似不可信,也有人说根本没有什么地图,只是无形中划分界限,好像有个地图。现在的黑钱可没有什么组织了;各人干各人的,偶然也拉一两个同行胡干几案,可是“分赃”以后,大家就散伙。往往在看守所或监狱里叙在一起,互相研究,讨论和划策,此外就没有什么正式的结合了。


黑钱中以李玉山及李景为最出名,平津的报纸也时常用大号字的标题去记述他们的行动,他们比较上有些功夫,加以胆量特大,所以成了名。李玉山因为越狱次数太多而获名,有一次于越狱之后,又入河北第一监狱女所偷盗花瓶而被捕,所以成为窃盗们所崇拜的人物,他的名字是妇孺皆知。李景一名燕子李三,与作者有三年交情,因为从小喜欢武术,有种种轻便的技巧,所以侦缉队给他一个别名叫“燕子李”。他的犯罪事业和越狱也不在李玉山之下,而以偷盗张宗昌某姨太太的手饰箱而获名,那时候的张宗昌是坐镇平津的元帅,戒备周到,门禁森严,可见李某之胆量。


此外就要算这个自传的主人翁白达仁了,他是绥远哥老会出身,从小练习武术,侦缉队给他一个别名叫草上飞,也有称他一阵宵的,形容他跑得飞快,好像一阵狂风。此外如纪文清,谢得落,许文彬等也就是二等人物了。


二、白钱,又名“地皮”或“皮儿”,也就是普通所谓小绺或绺窃之类,上海则称为扒手;他们大多经师傅传授,以三年为期,学习期内,学徒须将所窃财物供给他师傅,期满后始可自立门户,但学徒多中途出走,因为知道他们师傅无可奈何,大可自由活动。他们专门于白天在各马路,火车站,电车站,商店,以及一切热闹的场所找机会,尤以前门大街及天桥一带为最利害。电车上也是长期驻留的地方,倘若在乘客身上无机可乘,那末卖票的最容易受损失。白钱的门类最多,大概可分作以下四种:

(一)合伙

(二)掏练

(三)开门摸兜

(四)纂子


第一种专指师生合作的白钱,在学徒初学时,往往由师傅带同出门,先由其师开门(解扣),徒弟取货,经数次合伙后,学徒始能单独进行;第二种是专门偷盗表和练的,具有特别本领;第三种专偷皮夹钱包之类,所谓“专取囊中物”的,就是这一种;第四种亦称“肥量”,指胆量特大者而言,他们能够想种种方法,集中路人的视线,然后实行摸索。以上四种是普通的白钱,他们偷了东西就转提给同伙,很少自己带走的,手腕灵快,不易破案;每次作案终有二三人或以上的合作。下面所述的几种其实也可以称作白钱,因为类别不同,不包刮在白钱之内。


三、台子钱,亦称高买,专指出入商店的白钱,他假购买货物为名,混入洋货铺,绸缎庄,首饰店,皮店等等乘机窃去货物,手术非常灵快,商店中受具累的差不多天天不免。有时候他们扮作姨太太和随从,有时候集合许多男女同行,雇一汽车,赴各大商店作案,俨然像一家公馆的人物。其手术高明的,所穿的大衣内,可以暗藏六七团布匹,所以冬天高买最多,夏季最少,所得的货物大多当入当铺或卖给旧衣店。


四、混钱,混钱是没有特别手艺的人干的,专在清早或傍晚,住家院内人少的时候,乘机混入,窃取一切财物,不分好劣,拿起就走。清早溜门者叫“扫亮子”,傍晚溜门者叫“掏灯花”,名称虽异,其偷则同。此外还有一种门子钱,分为糙门子及细门子两种,糙门子是专候人家午餐的时候,借访友或送信为名,混入宅中,细门子则穿得阔绰,于人家上下忙碌之间,手持名片,向院内直走,乘机偷窃,也有混入内室搜索财物的。


五、两道线,亦称“吃大轮”,转在火车上做买卖,他的技巧则完全不同,于必要时,还能在火车驶行极速的时候跳下。平常大多先在各地注意旅客,跟随上车,想尽办法同该客住在一起,所以头二三等都免不了,也有穿得很阔绰而绝对不能使人怀疑的“老门子”,也有甜言密语专门同男学生闲谈的女贼,有时大家说得非常热,忽然丢了皮箱,但失主决不怀疑同他说话的女子。此种白钱中女子极少。


六、疙瘩钱,这种窃盗专门注意没有人住居的住宅或商店,往往有倒锁着门出外的,他们就将锁开掉,偷得干干净净,他们特具的能力就是开锁,在技术上,远不及其他白钱或黑钱。


此外还有专门偷鸡,鸭,狗,猫,牲口等等窃盗,各有特别技术和销路,恕不一一叙述。


窃盗的赃物,有下面几种销路:

(一)当典

(二)销赃人

(三)售与打鼓者

(四)在黑市出售

(五)旧衣庄

(六)古玩铺


其中以第一种为最普遍,可是每次有案件发生,往往由公安局或侦缉队通知各当铺注意,最易如赃并获而致破案,有时也有侦缉队在各当铺巡视,稍有嫌疑者就可被捕。第二种是专门推销赃物的,也是一种职业犯,他们同古玩铺,衣服庄等商业机关都有联络,只要有货物交给他推销,一二日内准可出售,至多也不过三四日,取利极厚,普通是二八分钱或三七分钱,但是销赃人往往不免少报价目,榨取大半,这完全在乎他们的交情。也有人因为代销赃物而打上官司的(见前表)。


如果有贵重的物品,职业窃盗犯可电邀较大当铺人员至某处看货论价,但往往以立刻撕毁当票为条件,窃盗本来不愿再去赎回,而当铺方面,可以立即转卖,从中渔利,但是这种事件是很少的。打鼓者就是在街上收买旧货的,以打小鼓为号,他们买货的价钱最低,远不如当铺,有时遇着不懂行的打鼓者,价钱当然高些。第四种比较最少,黑市是北京的一种特别集市,每天在天明之先,有许多人集在一起销卖旧物,其中大半为赃物,侦缉队时非常注意,有许多窃盗案是在黑市中破获的。第五及第六两种乃窃盗犯自直接向旧衣铺或古玩铺出卖,手续比较简单。


窃盗在北平是受严密监视的,不像上海租界,小偷可以明目张胆地打劫,警察置之不理。北平则完全不同,如果电车上来了一位侦缉队或警察,看守,他们都纷纷下车,不敢逗留。可是在西直门及其他小车站附近,却有专偷火车上货物的——尤其是煤块,那就比较公开些。偶然遇着警察,他们却毫无顾忌地爬上火车进行他们的工作。火车将入站或出站的时候,行驶较慢,此项小偷就上去将货车上的货物推下,此后即跳下火车,拾起货物,卖给附近的煤铺或其他商店,住宅等等。警察所以不管,也许其中有什么互相的条件。


上面对于北平的各种窃盗业作一概括的描写,至于他们的生活,大多以小店为家的居多,也有住在朋友或姘妇家里的,而自己有家的窃盗最不易破案,但是,他们一大半的光阴还是消磨在监狱和看守所里;他们认监狱为旅馆,又以坐监为本钱,偷窃为利息,下了本钱就去取利息,不幸而被捕,那就得再化些本钱以待机会,好在大赦是常有的,碰巧也便宜上一年半月的。


在许多窃盗犯中,大半是偶然为之的初犯,他们因为迫于饥寒而出此,自己也时常这样想:如果幸而没有发现,也就可以按分守己了,好好地过几个月,万一被捕,也就可以吃监狱饭了。所以到了冬天,监内的犯人特多,他们是来借住的,把监狱比作义务小店和饭馆。其实一到监狱,免不了受其他职业犯的诱惑,而急转直下地堕落下去。


窃盗犯中一小部份是职业犯,他们是监狱的老主顾,倚老卖老,很表示一种自觉傲的态度;偶然也同同行们谈谈以往的经验,有时也同那犯者讲述技巧和门径,可不肯轻易传技,尤其是他们的行话(即黑话或春点),他们有“宁舍一锭金,不舍一句春”的俗语,可见行话是神秘而不宣的。但是初犯最容易受他们的诱惑,出监后就不顾一切地去找他们合伙工作,渐渐以窃盗为职业而堕落到职业窃盗犯的群体中去。


监狱和看守所虽然充满着窃盗犯,其实有许多高明能干的职业窃盗是极少卷入法网的,他们大多与军警有特别关系,有时也扮作副官和连长一类人物,在各处作案,有一次一个“老门子”的白钱告诉作者说:“我当白钱也快十年来,每月也得做上几案,总共不过做了八个月的看守所……你瞧这个护照就是第xxx团第x营的关防,这是时常换的,专门有人给我们弄,坐火车也不用花钱,所以常常上张家口,绥远,大同一带往来,各地都有熟人安排一切,决破不了案。”他穿的是军装,形状非常威武,谁也看不出他是职业窃盗。



 图为京师模范监狱平面图,载于《民国三十年度北京第一监狱报告书》。图片来源:凤凰网


还有一种是“老贼”,家居简出的“老门子”,他们差不多一年做一案或二案,足够供给家用,往往是儿孙满堂的老绅士,有时竟然连他家里的人都不知道他是当窃盗的,因为自己有家,而每年只做一两案,所以很难破获,偶然因为销赃不慎而被捕的也有。他们大多是职业窃盗中的保守份子,家族思想很发达的人。普通的职业窃盗,多半过着无计划无家庭的浪漫生活,钱到手就花尽,整天混吃混喝,不是上小班,也就逛茶室,如果没有钱的话,也得上下处去走一趟,很少做了案就安分守己的坐在家里,所以他们最容易被捕。


因为对于犯罪问题比较有兴趣,所以一九三零年的秋天起,就决定做一种犯罪事业的研究,结果,我选了窃盗这一项。第一,因为窃盗是北平最多量的犯罪,第二,因为窃盗罪的内容复杂。有职业犯并且组织严密,规则森严,生活奇特,堪作犯罪研究的绝好对象。我觉得窃盗并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社会学上的绝好资料。在初,我很想同北平监狱里的和监狱外的窃盗做朋友,希望同他们厮混,由友谊而如研究。更希望把他们的生活、规例、习惯、技术、道德观念等等研究出一点头绪。第一步就想法子从河北第一监狱着手进行,因为第一监狱的官员,与作者比较熟识,很有合作可能的。



 作者所说的“河北第一监狱”即京师模范监狱。图为1930年《监狱杂志》所报告的《河北第一监狱一览》。图片来源:北京大学图书馆-晚清明国旧报刊数据库。


第一监狱内就有一位平津闻名的大盗燕子李三,他在报纸的社会新闻上时常占着重要的篇幅,报纸上标着大字,称他为“飞檐走壁”“来往如飞”的燕子,所以北平的侦缉队给了起了一个别号叫做燕子李三(因为他行三)。后来我设法子找他谈话。他是非常狡猾且富有经验的人物,作者对于他小心应付,获得不少材料。现在,对于他个人经历及窃盗业的内幕已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后来他在谈话中提及一位别号草上飞的名窃盗,他就是下面自传的作者白达仁。李三对我说:“大麻子是多年的黑钱也有点能力,他在绥远学的手艺,听说还干过什么哥老会,同他谈谈也有点意思……。”所以,第二位与作者晤谈的就是他。


我们第一次晤谈是在民国二十年十月十五日,在第一监狱南监的主任看守办公室(这是我们接见犯人的地方)。因为监狱当局不喜欢外人在监房里谈话,所以每次都在主任办公室,而且还有一位看守在一起。每次都由看守赴工场提来的。第一次白氏不明白我的来意,慌慌张张地走进来站着。我就说慕名来访,希望时常随便谈谈,并解释作者是燕京大学专攻社会学的学生,以及犯罪问题研究之重大意义。但是他仍表示怀疑,不敢坐下来,也不说一句话。他还以为我是法院的特派员或侦缉队里的人——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后来作者提给他一张名片以及许多安慰他的话,他才慢慢地明白,知道我不是来考察他而是愿意同他交个朋友。于是,他就将早年的身世约略地说了一下,那天的谈话就是这样:


“这年头当贼真没有意思,我早就想脱去这层贼皮……父母早就去世,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生活上非常放荡不羁,又因为父母溺爱太甚,养成了骄纵为脾气。都因为我找不着职业,慢慢地就偷起来了。你说有饭吃还能去偷人家么?谁愿意被侦缉队打骂。反正一做了贼,三天就有两天在这里过,讲不到什么自由平等。可巧遇着大赦,就便宜些日子。不然也只有十足打官司。我们可没有什么党派,至多也只有三四个人合伙作案——大多数还是各人干个人的——谁也拉不了谁,人一多就可不容易。不过大家就都熟识了,也就有个照应,不至于没饭吃。譬如我住在德胜门外,他们住在西直门外,谁做下了买卖也得给大伙儿分一点。虽然做买卖并不一定要在一起,最要紧的就是谁的事儿发觉决不能拉出谁来……我还当过侦缉队,混的也不错,可是,心老是不定,钱也不够花,后来就不干了。可是城里出了什么案子,都跑来问长问短,所以自己也就很难下手。


有一个时候真想洗手不干。拉过洋车,常在队上坐坐谈谈,看见队长出门还给他一起,其实拉洋车为的是避人耳目,晚上还是干我自己个儿的买卖,有时候队上有人拿一大张失窃单来找我,想我帮他们说个头绪,我心里至乐,因为单子上有一大半儿是我做下的,真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当时我就瞎说一起,说大概是谁做的,还说谁也没有这么大能力,准时西城的某某,他们也半信半疑的。日子长了,他们慢慢的知道我好久不出车了,车行里去打听,知道我多日没有租车,吃喝玩耍,还是照样,地面上的事儿也特别的多,我就知道这样被裁了下来。如果 白天能够正经地干干,还不至于破案,打上这些官司……”


他在第一次晤谈中就说了这么一大堆话,简直没有机会让作者说话,他的态度非常自然,谈话也很直爽,给我一个很好的印象。我看出来他喜欢我赞赏他的能力,所以我就跟他说:“在外头听说你能力真不含糊,报纸上也夸你。”他脸上就表示乐意,接着就往下讲述怎样在看守所脱逃和黑钱门的大概情形。我问他:“李玉山和燕子李能力怎么样?”他说:“他们真有能力,也肯下功夫,胆量也大,谁也比不上他们。”他很表示佩服他们的意思。他还给我介绍许多监狱内的职业窃盗,并说可以“研究研究。”后来又谈到入监狱后当局怕他再要越狱,给他带了一年脚链,到第二年才给他解除。他处处要表示他是与众不同的人物(注:在这第一次会晤中,我觉得在研究上已经有一线希望。他态度的活跃和语气的诚恳,尤其使我感到快慰)。


此后,我就每星期去同他们谈话,除了时局状况外,我们什么都谈——时局是绝对不许交谈的——有时因为功课太忙,或者两星期会晤一次,每一次必定同他先谈。我们谈到个人的生世,监狱的建筑,犯罪问题,故事,外国的监狱状况,侦缉队,看守所等等,有时偶然也谈到将来的出路和计划。谈话的资料,完全以他的话锋为转移。


在第三次会晤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


“严先生,您怎么老远地每星期来一趟,不知很不便么?”

我说:“那倒没有什么,我很喜欢同这里的朋友谈谈,放假日住在学堂里也怪闷气的。”


他接着就把他数日来所想象的意见说了出来:


“这几天我常常想,你这么老远的跑来,在我,也记不起多少事情来。譬如,咱们今天谈茶杯,我就茶杯的事儿谈一谈。明儿谈茶壶,也只能限于茶壶。其实茶杯同茶壶当中的事儿多得很,茶壶里面,茶杯底里,都有新鲜的有关系的事儿,那可没有法子讲完全,反正我这一身的历史也够复杂的了,不如写了出来,你就可以参考。”


他一面说,一面就提茶杯和茶壶装着样子,而说话的态度也诚恳切实。经他这样一说,我也感觉到可以假此试验试验自传方法,本来读了萧克立福教授的两部自传研究后,很想做一个尝试,作为窃盗业研究的补充材料。所以我接着说:“好极了,自传是很有价值的,你就从头写起。”从那时起,他就在工作的闲暇从事于自传写作。但是有一种困难,就是他只认识字,而不能写作。他接着就说:“我这里有个朋友老杜,他是小学校校长,因为强奸罪打了官司,他可以帮着写出来,我也跟他提过。”


杜君是一位粗通文理的学者,我们见面之后,他表示很喜欢这个工作,并声明愿意忠实地做去。后来经作者向监狱当局商妥,他们两个人就移至一个监房去住,以后就由白氏口述,杜氏笔录,以直到完成为止。杜氏自己感觉是一个读书人,每次与作者谈话,处处表示我辈是学者,似乎只有我是可以谈得来的,我也以学者看待他。他时常对我说,他希望这八年官司没有白打,借此反能明了社会的种种,并谓对于犯罪学业有兴趣,后来曾为我写就一篇一万余字的盗墓之研究,内容丰富,材料逼真。


有一次他对我说:“这一场八年的官司,真使我前途茫茫,但是觉得在另一个世界中别有风味,铁窗生活虽然不好受,其中种种行为和动作都有深切考究的价值,此后当可在监内努力,希望对严先生的研究有丝毫帮助,更希望对于犯罪学有些贡献。那末,我这场官司也有出息。”此后,我们时常会晤,曾说到自传的写作材料分配的方法,及自传材料在犯罪研究上的价值等等问题。


自传是这样开始的,可是进行得非常地慢。因为(一)他们各有工作,不能整日写作,每天只有两小时的功夫可以用在自传工作上;(二)监狱当局检查破费时日;(三)在大赦令颁布的前后,犯人日夜不安。白氏当然受了同样的影响,自传因此停止些时日。


自传进行时,作者照常去同他们谈话,返校后详细记录,以便作日后校对事实的根据。在谈话时,作者遵守一大原则,就是不做强问。有时,他不愿意讲述他下层生活的和犯罪团体的秘密组织。据他自己说,前者他觉得不好意思说,后者因为有不便宣布的戒条,不敢多说。可是在他谈的兴勃发的时候,作者稍作疑问,他就立刻会滔滔不绝地解释,于是作者在不知不觉中,探取了很多可贵的事实。白氏所不愿意笔录的事实,在附注中,作者一一补入。


我们的友谊可以说是与时俱进,以生疏而为朋友,从勉强而自然,有时间谈,有时调笑。在第二年,我们很自然地把称呼都改了过来,我叫他“老王”,他叫我“景珊”,有时候也叫严先生,所以大家毫不感到呆板,谈话也就因此随便,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此后,我们的友谊益见进步,互相信任。在我,材料内容得以充实;在他,物质上和精神上得以获得裨益。


一九三二年的暑假,作者南下返里,暑假后赴监内见他,他竟一字未写。我问他:“怎么你两个多月竟一个字也没有写成?”他的理由是大赦令颁布的前后,全监的在监人大多十分紧张,毫无心思写作,加之工作特忙,更无法进行。我就说既然有了好的开始,最好时时继续,不要中断,他也表示此后应当努力完成。其实,并不是完全因为大赦,或工作太忙,大部分还是由于他的惰性发作,及不持久的努力。经作者劝告,他也就接着往下写。如果在时作者表示生气或怨言,一定会弄得两方感情破裂,工作不能进行。如果我因其不肯写作而多送以物品,则又将养成他敲诈行为,并使自传材料不能真确。此两种态度作者皆未曾采用,作者用的是朋友的劝导,终于克服了这一桩困难。


还有一种困难就是最初他对作者的怀疑。虽然在谈话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怀疑的表示,但是当他回到监房后一加思索,或经其他在监人的推测,他就会不相信作者的解释。他是一个最喜欢听朋友劝告的人,心境最容易改变。有一次他带着烦闷的态度说:“你不是做小说罢?”又有一次说:“我真怕将来有人骂我说穷得连履么都说出来了。”经作者再三解释,他才冰释,作者并切实地告诉他研究自传的目的和希望。经这两次疑问后,他又转到原来态度,而且把他认为最秘密的真姓名也告诉作者,似乎表示在获得相当保证后才愿讲述似的:


“我可不姓白,这里头谁也不知道我的真姓,老实告诉你吧,我姓的是郎,并不是白,我是在旗,自从甘心流落,投奔绥远后,我就改作白达仁,并不怕打官司,实在是对不起祖上。你不知道,本来咱们姓郎的是一个大家,在旗籍中很有些声明。现在却出了我这个不成器的孩子,只知道东偷西摸,不干正经,还要打官司,所以我就决定主意,干脆就姓了白。城里有面子的人,姓郎也不少,就是公安局里也有,如果我姓郎的打这种官司,非但他们不愿意,同时丢失祖上的面子,你说是不是?”


他一方面表示行为不端是一大错误,同时又解释他的精明强干。


他从来没有亲戚朋友去同他接见,自从有作者时时去同他谈话后,他似乎在精神上感觉到不少安慰,将作者比作接见他的人物,作者借此时常说:“下星期再来接见”,以安慰他从来没有人去接见的寂寞的心,他立刻表示快慰及荣耀。这样我们慢慢地就成为“自家人”了。有一次室中偶然没有第三者加入,他暗暗对我说:“在监狱里写可写不完全,许多事儿真不敢写,有许多事儿写出来了,当局就不愿意,其实我可以写两份,一份可以写的马马虎虎,专门交到科里审查,一份可以写得仔细,当面交给你,不让他们知道。”这种态度虽然是鬼鬼祟祟,但完全是为作者着想,间接表示他对作者的友谊。但为将来的工作起见,作者未曾接受此项提议,只劝他加意详写,并告诉他监狱方面不至于十分敢审查。



 图为北平监狱外景。图片来源:Wikipedia。


他最喜欢报告我监中的零星事情,只要看守离室,他就轻轻地告诉我许多比较秘密的事。有一次他说:“好,前天这里吊死一位,监狱里什么事儿都有,,只要你想得出来的坏事这里就有,咱们出去好好地谈一个痛快,三天也谈不完……”他这样冒着险谈话,也是他对于作者表示好感的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什么都得谈。等到看守进来,他立刻把话转到不相干的事情上去,例如:“这次出去终得干一份事,大小不论,有饭吃就行,反正您也得管住我一点儿。”其机灵之处,由此可见一斑。


在友谊关系的发展中,作者时时考察他的需要,送他食品或用品,如同一个朋友一样。在第三次谈话时,作者就说:“咱们以后日子长了,各人的脾气也知道了,我们终得大家研究研究,说不定有很大贡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你可不要客气,咱们反正是朋友。”他有时就直说需要什么东西,有时候也非常客气,后来我渐渐知道他们最需要的是盐和咸菜,所以我常送他。过年的时候则多送食物,在他觉得是无上光荣。他说:“以前在监狱里过年可真不好受,举目无亲还在其次,连过年的气味都没有。别人有人接见,送烧饼送肉,我现在也有了,还分给大伙儿吃一点,谁都知道是您给我送来的……所以更想到自由是一定要的,以后再也不能干这种买卖了。”无形中他说出改过的理由——为自由而悔改。


从第三次谈话到现在止,每月都给他送些东西,例如:盐、咸菜、烧饼、花生、鞋、毛巾、热水、壶、棉被、新夹裤夹袄、书、现款等等,以咸菜为最多,因为是他们极需要的。除了新夹裤夹袄外都是作者自动赠送的。那是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四次谈话的时候,他说:“这里只有棉衣和单衣两种,不穿棉就穿单的,实在是不好受,您有旧的可以送我一套,可惜尺寸差的太远,如方便,给我做身新的吧?”说着提给我这张尺寸单:


灰色市布小领小襟小夹袄一件

灰色市布夹裤一条

身长1尺9寸,领子1.2尺。抬肯9寸,腰肯9寸

袖口8寸,裤子3.5尺,裤腰压外

不要兜档


我于两星期后做好送去,他非常感激。可是到现在没有见他穿过。有一次我笑着对他说:“怎么老不见你穿新衣服,换了烟卷儿抽吧?”他也笑着说:“好,那可不能,我存在第一科,压根没有动。我后来一想,现在穿坏了,将来出去穿什么呢?现在可比不了从前,从前看见别人的东西就是我的,决不能把自己的新衣服放着不穿,现在可没有这么想,我的是我的,别人的是别人的。”他特别表示他谨慎从事,而且要证明的确将洗手不干。我又问他,“你出去可有长衫?”他说:“没有,我正打算呢,您以前送我的钱可没有化用,想在监里做一件大夹袄(即夹袍)。”他的确在打算将来,不像从前那样混吃混喝的了。


二年来前后总共送他现款十元,其他食物用品等,总计三十余元。作者并没有以利诱之,他也并不依靠作者的物质帮助,这一个自传决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希望读者不要误会。作者的馈赠是自然的。在他,写述的动机,并不在于获得馈赠。当然,他与一切人们一样,在接收馈赠时,特别表示快慰。不过,他对于写自传的热诚,并不以馈赠的数量为转移,这是作者可以证明的。有一次作者送杜氏三元,而没有送他,他的态度和神情,丝毫没有改变。有一次作者同他谈了三次而丝毫没有东西送他,他并没有不快的表示,也没有要求什么,他的态度和谈锋还是那样健。虽然有一次监狱的长官告诉我说“据看守报告,白氏有意要敲你一笔竹杠”,并叫我留神,但是我始终没有发现这个事实,更没有方法证明这一点,据我推测,也许是某看守的捕风捉影。


他最喜欢谈他的将来,和监内新来的囚犯。有一次他一见我就说:“好,昨儿来了三个年轻的窃盗,都不过十五岁,你想这一点年纪已经带上贼皮,将来还有什么希望?侦缉队还不够厉害,终得把他们打得有些怕,我看透了,这回可以定洗手不干,如果我再脱不了这层贼皮,让我出监狱的后门。”言下非常愤慨,他近来感觉到刑罚还不够制止盗贼,尤其是幼年犯,必须特别重责,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不然,将来大了可绝对没有办法。这是他的刑罚哲学。关于他将来的生活问题,他时常这样说:“反正不能再做这种不名誉的买卖,就是当个听差,拉个包车,也就忍了,就是在前门外摊个烟格子也就够我活的了。可是我也想离开北京,北京这个地可不大好,碰来碰去还是这班朋友。”他很愿意上张家口这种地方谋一个新生活,想一条新生路,不愿意沉沦在北平的旧环境里。


一九三二年秋天大赦令颁布,他的徒刑减了四年,他表示非常的快乐,天天盼望释放的日期。里释放的日期愈近,他的内心更为纷乱,有时候全夜不能合眼。他的确在追求自由,要做一个新民,同时又不知道从何做起,心中又时时徘徊和忧虑。自从作者很肯定地告诉他说:“只要你决心洗手不干,出狱后我当能尽一份朋友的责任为你打算。”他的态度益见活泼。说话也特别多,似乎已经找到出路。因为所有罪犯,都需送回公安局审查,如果没有保人,还得入感化所做苦工。他知道一入感化所就“没有日子”,生活与监狱一样,也不能获得自由。后来知道有作者为他担保,才表示放心。


作者为安慰他起见时常对他说:“这一回出狱可真要留神,万一偷人家一块钱,你的官司还是八年,那时候没人保你,更有许多人看不起你,你自己多想想吧,究竟有决心好,还是没有决心好。”他的回答是:“好,这一回受这么大的罪还不够么,如果我再坐一天监狱,让我出门后,你瞧像李玉山有这么大的能力还是死在监狱里,你想想我们这种人还不害怕么?”


他对于“窃盗之王”的李玉山本来很崇拜的,自从李氏最近死在监狱里后,他就设时感觉得一种打击,认为不论怎么大的能力也得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是犯人们认为最可耻,最不名誉的事情。


我们的谈话虽然趋向于往事的追求,可是,作者时常对他讨论问题,帮助他解决内心的冲突和犹豫不决的地方,往往以友谊的资格去劝导他走入正路。他是最需要一个人去指导的,不然他很容易听监内同伴的话而致堕落。这一点他的一位好朋友也承认。有一次,作者去访问一个他比较最要好的朋友——在前门外煤市街摆烟格子——他对作者说了许多关于白氏的身世和脾气;他说达仁是最不容易交朋友的人,脾气太坏,只有他可以对付,因为他能了解他的脾气。又说,他需要一个正直的朋友同他来往,很容易走入正路。


最后,作者为他做一次智慧测验,一共有三种,费时四小时,他非但不表示厌倦,而且很感兴趣。自传完成后,作者依旧时时去接见他,同他交谈,如果自传获得后作者同他忽然疏忽,可以是他惊奇,同时给与他犯一个不好的印象,说不定影响到将来的研究。


关于他身世的谈话,有几处前后不合,或者谈话与自传的事实不合,关于这一点,在自传的附注中,有详细的说明,此处不赘。关于自传的本身,现在再作一些解释。据他最近告诉作者说:“老实说,自传的前半部分还不及自传的后半部分。在前半部分中,我粗略地叙述一下,一方面因为记忆不清,他方面也是虚心而不敢全说,可是假话却绝对没有。后半部分是比较详细多了,譬如我偷了一对古瓶,卖了二百块钱,我只说偷了一对小花瓶,卖了三十四块。如果去年一共做了三十五案,我至多只能说一半。一方面恐怕官方知道不好办,另一方面又因为监狱当局知道我的能力再给我戴上手脚镣,像燕子李三吧,到现在科长还是不放心他。”



 图为民国报刊《麒麟》所载的《燕子李三》故事的一部分。图片来源:北京大学图书馆-晚清民国旧报刊数据库。


作者根据许多材料,知道自传整个的事实是真确的,不过有许多遗漏和不逼真的地方。关于最后一段——监内生活的描写——并没有记述,虽然他时时表示监狱是“什么事儿都有”的场所,他始终不敢明白地写出,因为在监狱当局监视之下,没有法子写,一方面又因为释放期近,内心非常混乱,愿意暂时告一结束。他时常这样说:“这一篇不过是一部初稿,等我出监狱后安心地干上几天,也就可以补全了,在这个工作没有完成以前,我不能去找别的事做。”其实,他一离监狱,决不能像他想象的那样“安心”,凡是刚放免的犯人,都是野心勃勃,犹如脱羁的马,谁也守不住他,直到他穷极无法的时候,才会走来找你,这是我以往的经验。不过,作者始终希望他能守着他的允诺,写就一篇更完全的自传。


其实,世间就没有完全的自传,谁也不能够把一身的事实完全想起,更不愿意把所想起的一切写出来,多少总有些不能告人的秘密,这一点大家可以承认。当然达仁的犯罪生涯,亦不能一一告人。复次,因为记忆力的限制,他也不能完全有次序地叙录出来。他自到北平后,所做的案件多得没有法子记忆的。他对我说过:“好比你们看电影儿,一年也看过十次八次,你可以告诉我民国十八年看的是什片子,谁演的,跟谁一块儿去的,谁请的客,我们作案还不是一样,头脑里全见案件,可是怎么也整理不出一个头绪来。”所以他只能述一个大概,他所解释的理由是确实的,所以这个自传只限于他记忆所及而自愿笔录的事实。


下面就是达仁自传的材料。



文字编辑:陈鸣、宋丹丹、黄熠、李哲、穆晨哲楠、聂矜诚

推送编辑:李金瑶、周芯宇

审核:凌鹏

文字整理自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一个北平惯窃之自传的研究》,为方便阅读,繁体均转化为了简体,标点有适当更改,段落重新划分,图表亦被重制。在此基础上,尽量尊重历史文献原貌,所有的修改不损害原意,不改变原文风格,不破坏时代通行表达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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