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什么有人可怜动物,却对他人的不幸却视而不见?!

呼吁宠物立法 互莲健谈 2024-03-19


(文章较长,请耐心看完,记得分享出去哦)

水电费




网友提问:有些人经常发微博可怜动物,对人类社会遭遇不幸却视而不见,是什么心态?
有个朋友经常性发些猫狗遭虐待微博,却鲜发人类社会遭遇不幸的事件,有次其微博发了条月前新闻关于乞丐牵流浪狗被城管当街弄死的事件,我评论说怎么不见你发流浪狗咬死小孩的微博呀?其回复:我干嘛要发。
请知乎大神分析下我们各自的心理及对待社会生活观念的同异点。
知乎网友回答:
黄鹤,职业歪楼师,在线教育的旁观者:
这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想我没有能力把它完全表述清楚,就借用钱永祥《动物伦理与道德进步》的内容来回答。原文太长,略作删减。我的回答在底部,想看的直接拉到后面:
我们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没有道德上的是非对错可言?
伦理学或者道德哲学的基本前提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对待方式有是非对错可言,伦理思考帮我们判断个别行为的是非对错。把这个问题意识扩展到动物身上,我们想追问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没有是非对错可言?动物伦理学给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理由是甚么?
大家对「动物」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我们都是动物,叫作人类动物(human animals),那么非人类动物(non-human animals)在哪里呢?举目可及,先从各位身上的用品开始,皮鞋、皮包、皮带、皮夹是用动物的皮制作的;我们等一下吃晚饭,动物可能进入我们的胃里;我们吃的药、用的化妆品,几乎每一样东西都用到动物。动物在人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可是他们存在的方式很简单,就是痛苦和死亡,动物只能以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进入人类的生活。
面对动物的痛苦和死亡,我们会怎样反应?
想象三个例子。我把一块石头踢到河里去、把一根木头丢到火堆里去、把一只狗打伤。对这三种情况,我们的反应不会一样。我踢石头、我烧木头,别人可能会觉得我很无聊,但是不能说我对石头或者木头造成了伤害;人们也不会特别对那块石头或者那根木头生出怜悯同情。与石头和树木不同的是,当我把狗打伤的时候,每一个人正常的反应都是认知到狗受到了伤害,并且对这只狗感到某种怜悯或者同情。
的确,动物是会受到伤害的,也会因此引起同情。根据哲学家纳斯鲍姆的分析,所谓对一个对象产生同情,代表你其实做出了三个判断。第一,这个对象在承受可观的痛苦;第二,这痛苦是他不应该承受的,是无辜的伤害;第三,你在乎这个对象受到了伤害。当我们说「我对你的遭遇感到同情」时,我们已经对这个人做出了这三个判断。但当我们对动物的遭遇感到同情、感到怜悯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有这三种判断呢?其实是有的。我们很明确地知道,第一,跟石头、木头不一样,动物会感知痛苦;第二,动物在人类手里所承受的痛苦根本是无辜的;第三,我们对于动物的痛苦,多少感到在乎。──但是,这个在乎是在乎到甚么程度呢?我们在乎的理由是甚么呢?我们通常会说:「不错,我同情猪的遭遇,我同情狗的遭遇,我同情实验室里小白鼠的遭遇──可是,它们毕竟是动物。」这意思是说,我们在人跟动物之间会划一条线,即使有同情有怜悯,同情和怜悯也要适可而止,至少不能妨碍人类的利益。
同情和怜悯这条线要怎么划?能划得有道理吗?
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奠基者彼得•辛格认为,「划线」其实往往表现了歧视与成见。彼得•辛格将动物解放与另外两个重大历史运动相提并论:黑人及有色人种的解放、和妇女的解放。如果回到两百年前,当白人把黑人当奴隶用的时候,你问白人这个黑奴有没有在受苦,白人会说他当然在受苦,但是他还会说,虽然这个黑奴在受苦,但是他是黑人,他跟我们白人不一样。回到一两百年前,女人被关在房子里,她们要受很多严格规范的约束。你问男人你把女人关在屋子里好吗?他会回答是不太好,但她毕竟是女人,女人跟男人不一样。人们根据肤色划一条线,于是黑人的痛苦比较不重要;人们根据性别划一条线,于是女人的痛苦比较不重要。
今天时代变了,现在我们知道用肤色或性别在人之间划线没有道理。那么根据物种划线又有甚么道理?人这个物种与猪这个物种是有巨大的不同,但是这种差别,会造成他们的痛苦具有不同的份量吗?看到一只猪在受苦,我们会感到同情,可是我们会说:他毕竟是猪。可是猪的痛苦跟人的痛苦不都是痛苦吗?就像男人跟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黑人跟白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一样。我们不能说因为性别不同,两个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不能说因为肤色不同,两个痛苦有不同的分量,那为甚么我们可以认为因为物种不同,两个痛苦就有不同的分量?人类到今天都不肯停止施加于动物各种痛苦和死亡,有一个很简单的借口:动物跟人不一样。但如果用物种划线可以成立,那用性别划线为甚么不能成立?用肤色划线为甚么不能成立?痛苦就是痛苦。穷人和富人的痛苦都是痛苦,男人和女人的痛苦都是痛苦,人类和动物的痛苦都是痛苦。不能说因为这个痛苦发生在与我不同的个体身上,所以我们就可以忽视。
如果动物的痛苦不能忽视,那么当我们开始谴责人类给动物制造痛苦和死亡的时候,我们就从同情和怜悯进入了道德的领域。在道德层面上,当我看到一个人受苦而感到怜悯同情的时候,我不只是在抒发一种情绪;进一步,对这个痛苦、对造成痛苦这件事,我还作了道德的判断,认为造成痛苦是有是非对错可言的,这是动物伦理学的全部关怀所在。
有没有「道德进步」这回事?
问题是:所谓的进步,当然就是从一个时间点到另一个时间点的历程,其终结点比出发点「更好」。可是今天流行道德相对论、价值相对论,正好不容许道德作为一套连续的、贯穿历史与社会阶段的标准。如果你相信相对论,你会说每一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道德标准,每一个社会都有它的价值准则。你很难比较明朝人和汉朝人哪个朝代的人更有道德,很难比较美国人和中国人哪个民族的人更高尚,因为比较的标准都是内在于具体社会或历史阶段的。道德进步在今天的另一个挑战,来自价值多元论,即对于甚么叫做好的、值得追求的目标,每一个人不仅事实上会有不同的选择,并且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人做不同选择的权利。我们无法用一个共通的标准比较甲跟乙哪一件事在道德上更高尚,所以也无从判断人们在道德上的表现先进还是落后。从道德相对论和价值多元论两个方面来说,好像都无从谈道德进步。
但事实的确如此吗?十九世纪一位爱尔兰的历史学家勒基(William Lecky),提出了「扩张中的圈子」(the expanding circle)的概念。他的意思是人类道德的发展,是一个「自己人」的圈子不断扩大的过程:我们列为「自己人」、受到道德考量的对象,最先限于自己的家族亲人,但随后会逐渐扩张到身边的朋友、自己的族群、阶级,然后扩张到同一个社会里的人、同一个民族的人,最后扩张到整个人类。勒基认为,圈子不断如此扩大,终于开始把动物和自然界也包括进来。「扩张中的圈子」这个概念,很明确地表达了一种「道德进步」:道德关怀的范围在扩大,受到道德考量的对象愈来愈多,就构成了一种道德上的进步。进步在哪里?在于以前受到漠视、歧视的人,以前被视作异己而提防、伤害的人,逐渐成为我们的同类,进入了道德考量的范围,从而其利益必须要受到我们的正视。我们列为同类的对象已经不受性别、宗教、民族和肤色的限制。今天的问题是:接下来,我们能不能再越过物种的限制,将道德考量的范围扩展到动物,让能够感受到痛苦的生命,也成为我们在道德上关怀的对象?


最后,我将动物伦理放到道德进步的问题脉络中来谈: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并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类对弱者、异类施加暴力满足一己需求的模式之一例。最近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暴力逐渐减少的历史。他列举了六项趋势作为指标,其中第六项趋势谈的就是人类对于少数族群、弱者、他者异类的歧视与暴力,经由他所谓的「权利革命」,正在急遽降低。他举证历历,证明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对于少数族群的暴力、性强暴、家庭暴力、体罚、虐待儿童、校园的暴力、仇视同性恋以及针对同性恋的犯罪,都明显的在减少、甚至于被视为不可接受。这些权利革命中间最晚近的一项,就是动物权利。他的例证包括晚近以来关于打猎的电影越来越少,以狩猎为休闲活动的人越来越少,但是吃素的人却越来越多。这种趋势为什么可以视为道德进步的一环呢?那是因为无论是狩猎还是吃肉,背后的根本借口都是「动物不是人」,因此处于道德考量的范围之外;也因此,1. 动物的痛苦没有太多的道德意义,其利益无须列入考虑,以及2. 对动物使用暴力,无所谓道德上的是非对错。但随着「动物权利」意识开始散布,动物接续着女性、黑人、同性恋等等原本被排除在道德关怀圈子之外的弱者与异类,逐渐跨进了这个扩张中的圈子。在这个意义上,动物议题、动物伦理,正是人类道德进步的重要环节。当我们在考虑动物的利益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是非对错可言的时候,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便说得上道德的进步。我们的食物来自暴力,用血腥和痛苦为代价,我们吃的是「死亡」。清醒面对这个事实,才是道德智慧的开端。
有些人经常发微博可怜动物
发微博可怜小动物,这个钱永祥的文章已经做了回答。答案就是同情。
第一,这些小动物在承受可观的痛苦;
第二,这痛苦是它们不应该承受的,是无辜的伤害;
第三,发微博的人因此而难过。
因为同情而关注,这没有错。
对人类社会遭遇不幸却视而不见
同情心总是由那些容易引起同情的对象触发。爱动物的,为被虐待的动物触发;爱孩子的,为被虐待的孩子触发。但是,不可能全世界所有的灾难和悲剧都能触发你的同情心。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么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干了,光同情一件事,就够他忙一辈子了。如果每一件悲剧都要留一次泪,那也不是泪流成河,而是泪流成海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对无法触发同情心的灾难和悲剧都是视而不见的。也许你为马航MH370的受难者难过,但能不能说你对法航477视而不见。你对失学儿童充满同情,能不能说你对失独父母视而不见。无论你有多大的同情心,对你同情心涵盖范围之外的领域,你都是视而不见的。


许,在你眼里,流浪狗咬死小孩比城管打死的流浪狗更值得同情。这里引出下一个问题:同情心可以排序吗?是压在地震废墟下的灾民可怜,还是躺在ICU病房不能自主呼吸的病人可怜?我们根据什么标准决定应该先同情哪个后同情哪个?这个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如果这些没有一个公认的共识,我们凭什么去指责一个人同情这个不去同情那个呢。
同情的反面就是冷漠。对人类社会遭遇不幸却视而不见,一个原因是同情心无法企及,一个就是冷漠。前者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后者恐怕就有些反感了。冷漠导致的悲剧,可以说每天都在上演着。从很久的小悦悦事件,到现在无数起倒地不敢扶的新闻。我想,从道德上指责一个人冷漠是非常容易的。但从现实上去找到解决方案确实很困难的。医患矛盾,警民关系,城管与小贩的对立,到室友不杀之恩,种种社会矛盾,都不是仅仅把一个冷漠当做替罪羊。冷漠仅仅是表象,深层的原因是你我根本无法解决的。爱狗者拦车救狗,或者收养一大群流浪狗到生意破产,家庭失睦,都是因为他们无法撼动根基的东西,而又无法让自己无所作为,最后不得已而为之。要找出他们行为的漏洞很容易。但这就够了吗。骂完视而不见的路人,下一个小悦悦就有救了吗。

关于动物保护话题想说的话
有人说,人的问题都没解决,去关心动物的问题,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我想说的是,对个体来说,他关心的问题才是问题。关心失学儿童的去资助儿童,关心孤寡老人的人去福利院做义工。有人关心河流是否被污染,臭氧是否在增加;有人关心土地是否沙漠化,空气是否雾霾化;有人关心食物是否转基因,动物是否被虐待;有人关心医患关系被扭曲,警民关系被误解……所有的人都值得我尊敬。我不会因为某人关心这个不关心那个而去指责他。
有人说,对人冷漠对动物同情的人是不是太虚伪。如果你关于虚伪的定义就是这样的,那它就是虚伪。但按这个定义,我也可以把救助儿童但忽视老人的人定义为虚伪,敢于扑火救人但对老婆不好的人定义为虚伪,热爱学生却不管自己孩子的老师定义为虚伪。任何善,在这种定义下都是虚伪。




相关文章

关注

互联杂谈多次被消失,防失莲,点此加小编个人微信,朋友圈更精彩!

点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互联杂谈精选文章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