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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全区首例!荣昌颁发居住权登记证明

1月17日,市民张女士带着母亲喻婆婆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喻婆婆设立位于阳光家园房屋的终身居住权,并顺利办理登记手续,成为我区首例居住权登记受益者。

该房屋曾为喻婆婆所有,后过户给张女士。为了给母亲吃下养老保障“定心丸”,张女士决定在房屋上设立终身居住权。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收取了原产权证、居住协议、双方身份证明、申请书等资料,耐心指导张女士填写相关文件,仅用了28分钟,喻婆婆便顺利领取到居住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悉,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其中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登记能有效解决养老住房保障、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能进一步打消老年人的顾虑,给老年人一个安心的晚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办理后,我们对居住权登记证明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设计,确保能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及时、快速解决群众所急所盼。”

该负责人提醒,办理居住权登记有一定的条件设定:首先,房屋必须是住宅,商业和办公性质的房产不能办理居住权;其次,在办理过程中,市民需携带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等资料,需要权利人和义务人共同申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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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蒋坤红   通讯员/张锦

文字编辑/蒋海粒   新媒体编辑/张倩

编审/李娟   值班编委/张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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