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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女副教授实名举报新余中院6法官枉法裁判之五——教难友如何依法理性维权!(谢谢扩散)

高山之隼 gh_d165620e8459 2021-10-16

司法腐败猛于虎!蔡钒曾经在给中纪委邮寄过举报信,向中央政法委扫黑除恶平台上传过举报材料,如石沉大海!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被驳回。走投无路之下,特发帖曝光。想不到,蔡钒收到了很多的救助信息。


蔡钒也是一介平民,命如蝼蚁。向蔡钒求助,不如自己努力。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发声,有冤大声喊出来,才能形成一股震慑贪官的威力!这个世界是大家的,不能由贪官横行霸道!


这期蔡钒将教你如何依法理性维权!有需要的朋友和难友们请转发扩散,转给更多的需要的人!


为了增加可信度和照顾那些刚看到的朋友难友,再次介绍蔡钒的身份信息。


温州城市大学法学副教授蔡钒,女,已退休,手机:13705885866。实名举报江西省新余市六位法官枉法裁判!这六位法官的名字是赵志刚、熊剑、艾力钊、甘致易、赵卫珍、赵素萍。




蔡钒是民主党派人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温州市第八、第九、第十届市政协委。曾荣获全国先进盟员,温州市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她关注民生,关心法治。她撰写的多篇社情民意信息曾经被民盟中央采纳,连续多年获得省市级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她写的关于开设《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专项办理窗口的提案得到落实,并获得时任浙江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在全省推广。


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中央政法委教育整顿活动正在轰轰烈烈开展,司法腐败依法暗潮涌动。这是没有亲身经历司法腐败且正在经历的人所能感受到的。很多人跟蔡钒讲,不会吧,现在正在搞教育整顿活动。但是,因为法院系统上下级法官都是一条战线的战友,他们依然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舍身相救。蔡钒所亲历的这件司法腐败官司,在重二审期间,中纪委巡视组正在江西高院蹲点,但是新余中院的枉法裁判仍然得不到纠正。在教育整顿活动第二轮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视法庭仍然将错就错,而且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写得比江西高院的判决书更荒唐!这些都是有实实在在有证据的,假如胡编乱造胡言乱语,蔡钒愿意承担诬告陷害或者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一、依法理性维权,首先要肯吃苦,有空要多读点法律知识。


赤手空拳,手无寸铁,是无法打赢司法腐败的对手的。难友们的武器是什么呢?就是法律。


法律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仅是行为规范,说白了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你打官司单单找律师,就把一切全权委托给律师是错误的。就像你看病一样,不把病情告诉医生,医生就看一大堆的检测,病也是看不准的。除了简单的案件,所有案件都要全程参与,并且要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否则,律师把案件搞错了,输了官司,你都不知道输在哪里。这跟医生误诊误治是一个道理!有些官司输了是自己的责任,不是法官的责任。


只要认识字,就可以学法律。成都王女士与朋友搓麻将被刑拘15天,她在拘留所就自学法律,释放后跟公安局打官司两审均败诉。她有空就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整整七年时间为自己讨回公道。她仅有初中文化!


二、要多关注社会上的冤假错案,会从中学到不少知识和经验。


引发社会关注的冤假错案都是很典型的,在媒体报道过程中,会透露很多的信息,这是法律条文没有规定的。不要对他人的不幸充耳不闻,他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就是你受到不公正对待。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等灾难落在你头上,你一没装备,二没人缘,很有可能就是束手待毙。那些在网上呼声很高的网友,大多是衣食无忧的,但他们有一颗公义的心!关心他人就是关心自己,你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到时候自然有人帮助你。


三、要用证据说话,不能夸大其词,要理性平和。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网上喊冤,一定要用证据说话。比如说枉法裁判的行为很有多种,其中一种是法官收受贿赂,造成审判不公。你必须有法官行贿或者跟对方当事人违规接触的证据。不能想当然地说法官被对方收买,否则容易涉嫌诬陷诽谤或者寻衅滋事。


讲案件事实,最好上传原始证据。比如书证、物证、视频、音频等,让人看了感觉可信度高,这样才会放心大胆帮你转发扩散。


向有关部门书面举报邮寄材料也是如此。最好写两份,一繁一简,方便领导快速浏览。


证据要有取舍,比如蔡钒举报新余中院在一审和重一审中采信虚假证据的问题。《法学女副教授维权系列之四:新余中院六法官被猪油蒙了心!江西高院用心良苦为其擦PG!(欢迎扩散转发!)》,这篇文章里上传的是原始证据。任建华的《承诺书》和《补充协议书》,直观地展示此两份构陷中川木业支付工程进度款构成严重违约和根本违约的证据根本就不符合“真实、合法、关联”性。


新余中院在一审和重一审中,两次审理都采信的虚假鉴定——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中川公司综合楼及厂房工程节点造价)》,江西高院予以否定,只要上传两份判决书的内容对照即可。



看看新余中院的这6法官,权力傲慢到了极点!鉴定机构如此造假,不按照法院委托的鉴定节点进行鉴定,还在判决书上理直气壮地写着:“本院认为,新余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备鉴定资质,鉴定程序合法,且鉴定结果客观可信,本院予以采信。”明摆着鉴定节点的依据有问题了,三个节点变两个节点,鉴定结果如何客观可信?在神圣的判决书上信口雌黄,法律的公正体现在哪里?


所幸的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鉴定予以否认。但也仅是说新余中院判决说理不当。其实,这是明知故犯采信虚假证据!!!



这份工程节点造价鉴定是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艾力钊、甘致易、赵素萍首创,全国绝无仅有的。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支付的13笔工程进度款没有一笔逾期,更未违约。这些伤天害理的法官就是如此挖空心思构陷诚实守信的新余中川木业有限公司!感谢江西省高院三位法官事实求是予以纠正,但遗憾的是,这份花了大约20万鉴定费虚假造价节点鉴定,判决书明确说由新余市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最后还是由双方承担。


综上所述,维权控告要理性合法,否则容易涉嫌诬告陷害或者寻衅滋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不敢抓你去坐大牢。


本号今天第二条附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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