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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12月1日13时起)

璧山发布 2023-07-29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13时起,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5个)璧城街道(1个):北门社区雅蔚宾馆璧泉街道(3个):虎峰社区太阳堡公租房6栋,新塔社区鑫港湾2栋,华龙社区七天酒店(枫香湖儿童公园店)丁家街道(1个):走马村1组8号
二、防控措施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5.每天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6.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7.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此前划定的高风险区,按原已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编 辑:邹梦雨

初 审:陈 进

总值班:陈云刚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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